为进一步强化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执法力度,上海市公安局持续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攻坚整治。民警重点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令、停车越线等乱骑行行为,以及行人“闯红灯”、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等乱穿马路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2020年4月24日8时07分,浦东公安民警在世纪大道南泉北路西北处,对违法当事人邢某某实施“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0年4月24日9时06分,奉贤公安民警在川南奉公路城大路东约5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高某实施“驾驶非机动车手中持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4月25日9时29分,奉贤公安民警在大叶公路新潮路东约50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周某某实施“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4月25日8时45分,浦东公安民警在居家桥路张杨路南处,对违法当事人李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4月25日10时06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沪太公路潘广路路口南处,对违法当事人周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020年4月26日9时36分,奉贤公安民警在兰博路艺博路东处,对违法当事人马某实施“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020年4月27日8时30分,青浦公安民警在沪青平公路青昆路东处,对违法当事人赵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