玳瑁是一种属于海龟科的海洋动物,因其鳞片质地晶莹、花纹美丽、色泽明亮,且玳瑁本身有“吉祥长寿、辟邪纳福”的美好寓意,所以自古以来就是人们制作高档饰品、工艺品的重要选择,也被称作“海洋软黄金”。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有人铤而走险,利用网络渠道出售各类玳瑁制品。
2018年起至案发,海南某文化传媒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某为牟取利益,在明知玳瑁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制品严禁买卖的情况下,仍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处购入玳瑁制品,并由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拍照制作宣传材料,业务员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黄某某、王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加价出售往上海、吉林、广西、浙江等多个省市。
2020年3月,上海长宁警方根据线索将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等六人抓获归案,并从薛某某等人处查获尚未销售的各类玳瑁制品500余件,已查实销售玳瑁制品10余件,销售金额10万余元。
4月30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等六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