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如何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权威发布会系列问答】

2020-04-11     平凉发布

01

各部委如何落实国务院将困难群众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一倍的要求?

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国家发改委及时会同在座几个部门,立即研究相关具体工作措施,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近日已经印发各地。具体的工作安排,《通知》当中已经作了明确,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提标扩围,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提标,阶段性提高补贴标准。今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其次是扩围,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今年3月到6月,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800多万人。第三是明确增支资金的保障渠道。这次提标扩围增加的资金支出,将由各级财政和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不同比例给予补助。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发放补贴所需的时间,务必在物价指数等统计月报数据发布之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发放到位。今后一段时间,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执行情况的调度和督促指导,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02

如何保障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地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重要指示精神,人社部积极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主要有五项举措。


第一,放宽申领期限。各地经办机构不得以失业人员超过60日的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第二,减少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失业登记证明。


第三,优化经办流程。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时,可以和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腿”。


第四,取消各种附加条件。各地经办服务机构不得增加失业人员的领金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非法定领金条件,同时也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更不能将失业人员的领金情况计入职工档案。


第五,加速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目前,我们已经向社会公布了297个城市的网上申领平台,力争4月底之前所有地级市都要实现网上申领。


失业人员可以到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的复工复产专区上,同时也可以到各级人社部门的官网、官方公众号还有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上查询当地失业保险金申领网址。

03

财政部采取哪些措施加大力度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

疫情发生以后,确实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财政部积极采取两项措施,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第一,进一步增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投入。去年中央财政一共安排下达了1472亿元,由地方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以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今年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需要,财政部进一步增加了这项资金的预算规模,来支持各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第二,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为缓解疫情期间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财政部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按照规定,现有补贴的对象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金的人员。这次考虑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国务院决定,今年3至6月适当扩大对象范围,将上述人员一并纳入发放范围,并且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同时还明确,失业人员的相关支出,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来列支,其余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由财政负担。中央财政按照东部地区补助30%,中部地区补助60%,西部地区补助80%的比例,对各地增支的部分予以支持。


为了支持各地尽快落实国务院的要求,中央财政近日就将下达剩余部分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以及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将相关补贴资金近期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04

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或者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民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

为了确保将中央的部署落到实处,民政部已经出台了具体政策。一是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加强走访探视和其他形式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家庭生活状况,主动发现重点关注疫情感染家庭的生活困难,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救助。二是优化简化低保和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程序,保证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比如说暂停入户调查环节,开通网上办理渠道,暂停开展低保对象的退出工作,加大乡镇审批权限和乡镇救助备用金数额,实行先行救助等等。三是创新救助措施,要求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当地乡镇、街道或者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对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根据需要直接发放临时救助金。对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照料服务或者发放生活、防疫物品。


目前,各地普遍加大了对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比如说武汉市,疫情发生以来,为12.9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生活补助1.2亿元,并新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44人。广东省新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36931人,临时救助4400余人次。

05

受疫情影响工作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如何申请临时救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疫情期间确实出现了这些情况,民政部要求各地进一步放宽户籍地申请临时救助的限制,如果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在临时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为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各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都开通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需要了解临时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可以通过当地的电话查询,或者在民政部的门户网站上找到当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即可。当然,也可以找当地社区干部询问申请救助的办法,或者直接向乡镇、街道或者县级民政部门提交临时救助申请。疫情期间,许多地方都很好地创造性地执行了这项政策,比如武汉市,对生活无着确有困难的外地滞留人员实行了很有力度的临时救助政策。截至4月8日,共救助14876人,发放救助金3757.52万元。


对于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一般说来,因为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或者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情形下,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了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你问题中的情形,应该是属于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情况。当然,各地都有一些具体要求,可以通过热线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06

什么是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是在向困难群众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救助金的基础上,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的时候额外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听起来挺复杂,从字面上看,有三个关键词:价格、补贴、联动。具体看,本质上是因物价上涨而发放补贴。联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补贴与价格联动,当物价出现短期明显上涨的时候启动机制,当价格平稳了或者回落了,补贴也就停发了,这就是补贴和价格联动。同时还说明这项补贴是临时性的,所以就称为价格临时补贴。二是补贴与城乡低保联动,困难群众只要按规定相应地进入了社会救助和保障范围,能够正常领取低保、失业保险等救助金,就能够领取价格临时补贴,并且低保额度越大,价格补贴金额也就越多。三是救助金与价格联动,当物价上涨保持在一段时间持续不降的情况下,就要通过提高城乡低保、失业保险金等标准,把这部分价格临时补贴纳入救助金中固定下来。总结起来,这项政策的核心或者说目的就是要缓解物价上涨对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这项政策是自2011年建立的。当时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各地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作为一项兜住民生底线的重要制度设计,运行这些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保障范围覆盖了主要困难群体。前面财政部王司长已经提了,覆盖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四类群体。当然,前面已经做了介绍,这次我们阶段性的扩围,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都纳入保障范围。


第二,启动条件灵敏度高,针对性较强。当地单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达到3.5%或者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就会及时启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第三,价格临时补贴随物价上涨而增加。补贴金额的测算方法是,以城乡低保标准为基数乘以物价的涨幅,物价涨幅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即SCPI来计算,这样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保障力度也更大。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中国网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Hynxa3EBfwtFQPkdG6I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