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没上的补习班,钱还能不能退的回来?

2020-02-14     英语启蒙实验室lab



前两天看到有一些家长朋友在讨论,“给孩子报的寒假补习班不给退费怎么办?”


“我们这边给的说法是直接转成线上录播课,让孩子自家在家看”

“听说报的班会延期上课”

“直接退费学习肯定是不愿意的啊”

……


很多家长在去年放寒假的时候都已经为自己的孩子订好了学习上的“加餐”,随着春节期间疫情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出门上课是绝对不可能了。

所以“退费”便成为了家长和机构之间不太容易调和的矛盾。


因为培训机构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规定,如果家长放弃补课,是要收一定的违约金的。(毕竟各大培训机构提前要根据补课报名人数来进行上课的布置,前期是投入了一定的费用的,所以家长要退费,扣违约金。)


如果在平时,按理说是正常的,但目前由于疫情形势不明,这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全额退费实属正常。所以很多网友说,培训机构收违约金有“发国难财”之嫌。


还有一些培训机构说服家长让孩子在家看他们的录课课程,但收费依旧保持不变,他们的理由是录课是教育部目前提倡的一种好的应急办法,所以退费是不可能的。


显然这是狡辩,目前的各中小学采用的录课的确属于应急之策,但老师们并没有收费,和培训机构的做法完全不同,线下与线上的课程也有着很大的区别。

实际上这种情况在2002年的非典时期也发生过了,当时让很多教育机构赔得一塌糊涂,那个时候网络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很多教育机构都面临着退费的风险,而且有很多的教育机构,真的给很多学员退费,最后机构倒闭。


像我们熟知的新东方,那个时候俞敏洪借了2000多万,而且还是在有一半学员退费一半学员延期的情况下才勉强撑过那段艰难的时光。所以俞洪敏为此出台了一项政策,就是公司一定要准备充足的资金,起码预备的资金量可以足够给所有报名的学生退费。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展,给教育培训机构的经营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作为消费者的学生家长更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已经报的寒假班要不要退费?

能退多少?

怎么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田晓昕法官,就疫情期间的教育培训问题给出了一些建议。


01

受疫情影响无法上课

家长可以要求退费


社会上的绝大多数培训班都是预付费制,很多消费者在春节前就报名缴费了“线下补习班”“寒假训练营”等等。但是由于疫情原因不能如期上课,无法履行不能达到培训目的,比如滑雪训练营,作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培训机构退还相应的学费。


社会上各类“培训班”“训练营”“托管班”其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合同,此次突发疫情我们无法预料,且无法避免,因为疫情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这是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基于公平原则,消费者完全有理由要求培训机构退费或者协商延期。


02

疫情是突发性时间

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


我们认为,因疫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实际履行,致使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公平原则,双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该合同的解除不可归责于双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到教育培训合同而言,因为疫情导致培训目的无法实现的,消费者和培训机构都可以平等地、直接地、无条件地要求解除合同。因此,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学费。


03

建议培训机构主动发声

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疫情发生后,很多行业(如旅游业、餐饮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解除或者变更消费合同,为消费者退款或者改期。


此次疫情造成的很多问题无法避免,培训机构作为合同相对方,应当积极面对、主动协商,无论是解除合同、退还学费,还是变更合同、置换课程,都容易获得消费者的理解认可,这也是最明智、最有效降低损失的办法。如果以疫情为由拒不履行、推诿扯皮,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将来还有可能赔偿消费者相应损失。


04

培训机构不能强制要求消费者

接受“变通方案”


消费者和培训机构可以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可以选择解除合同退还学费,也可以选择变更培训合同内容,如延期培训、置换课程等等。对于某些培训机构借故拒不退费、强制变更课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完全可依法的拒绝。


由于教育培训类的合同的特殊性,多为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消费者对合同条款进行磋商的机会较少,教育培训合同存在大量类似“一旦报名,概不退费”的约定,这些均属于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即俗称“霸王条款”,依据合同法规定应属无效。


05

培训机构不能以无合同

无收据为由拒绝退款


教育培训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培训合同根本不会影响培训机构履行相应义务,消费者提供相应缴费记录、收据等就可以证明双方合同关系。消费者可以以相应缴费记录、收据要求退费,培训机构和个人都不能以没有合同或者收据丢失都是为由拒绝退费。


如果存在培训机构借故拒绝退费的情形,消费者可以保留相应证据,如缴费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上课记录等等,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这也是成本低、效率高的解决方法,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疫情面前,教育机构不应该趁火打劫,让家长花费面授课的钱来上录播课,也建议广大消费者本着理解、友善的态度,妥善解决问题,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免责声明:文章有关法律意见搜集于网络,涉及退费问题意见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FtdXRnABgx9BqZZIZC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