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的《以案释法》。韦先生在永昌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可刚刚装修完毕就遭遇了屋顶漏水,多次联系楼上住户未果之后,韦先生只能求助社区。
这就是韦先生家,出现渗水的就是这间卧室,屋顶四周都还有渗水留下的印记,摸着也是潮湿的,韦先生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半个月之久。
韦先生:“这个房子是我去年买下来的,然后进行了一个全新的装修,当时花费了大概十万左右,那么现在这个每天漏水,让我很糟心,又没有人来处理。”
韦先生发现情况后,就立即找到了楼上的"邻居",他们是外卖公司的员工,对方说他们的阳台盥洗区域也曾漏水,但已经修好了。
韦先生:“是这个位置漏?”
租户:“嗯。”
韦先生:“原来是这里在漏?”
租户:“嗯,这个不是修好了吗?”
韦先生:“没有,你们的人一直没来修?”
租户:“已经修好了,修好了,它是里面的管道(破裂),就是这个漏。”
虽然楼上住户说修好了,但记者发现这个盥洗盆一侧的地下管道还是有漏水。为了彻底解决,韦先生也多次联系这家外卖公司的两位相关负责人,但都没有下文。
韦先生:“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跟他们进行正常的沟通,楼上的房东我们也没有电话,他们也不告诉我电话,就是说他们也不来处理这个问题,就这样搁置着,反正总总共共这个事情已经拖了半个多月了,后续再打电话给他们这个负责人,所谓的负责人,那么就没有音讯了,他也不接我电话。”
随后记者和韦先生一起来到永昌街道益康路社区反映情况。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上了外卖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查看后表示:确实是他们阳台盥洗盆连接管道漏水导致韦先生家墙体渗水,他们会尽快联系房东共同商议解决漏水问题,并赔偿韦先生的损失。
这样的遭遇确实挺让人闹心的,
对此韦先生该找谁来负责呢?
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今晚
《以案释法》嘉宾
律师
李相周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合伙人
主要业务方向:重大争议解决、证券与资本市场服务、破产与金融事务、常年顾问服务。
律师解读:因过错给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为您解读!
由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制节目。
公共频道的此档法制栏目,
让普法更贴近民生,
让法律真正为民服务。
每周三、周六晚
云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YNTV-6)
21:30分播出
欢迎收看!
编导:段薇
制图:蓝点点
编辑: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