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线索的科学化管理,永寿县纪委监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及省、市纪委监委案件线索管理有关规定,切合工作实际,转化职能,明确责任,不断发挥问题线索办理的枢纽作用,切实提高线索处置质效。
一是加强线索管理,力求精准分办。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发现、公检法移送等渠道受理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逐件编号,登记备案,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受理的问题线索经审批后及时分办各纪检监察室、各镇办纪(工)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建立详细的线索跟踪处置台账,每月定期检查对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签批、分办、报批等过程全程留痕,强化案件办理责任。同时,要求规范处置流程,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对重要问题线索的处置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规范有序,精准无误。
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做到规范处置。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机制,依托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及案件监督管理系统,按季度、年度对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一线索一研判一分析,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同时,强化与检察、司法等执法机关的密切协作,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先查先办、严查严处。
三是紧盯关键少数,突出督办重点。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县政治生态状况,永寿县纪委监委着重从重点人物、重点领域入手,分类建立了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及五项重点工作问题线索台账。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线索摸排力度,立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物等,开展滚动摸排,确保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不流失,不失管。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严格分析研判,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落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作为重点,优先分办、优先处置,定期汇报。
四是建立督办机制,推动工作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对分办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督办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机制,对问题线索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确保入库的问题线索流转有痕、去向明确、监督适时。实行“周清理、月小结、季通报”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每季度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消化增量、减少存量,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去年以来,累计电话督办50余次,发函督办9次,实地督办15余次。
(永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