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司法促调解 苦难母子化纠纷
一边是父亲过世、而爷爷奶奶又无力单独抚养的未成年人,一边是刚刚再婚、家境同样困难、襁褓中的孩子还嗷嗷待哺的母亲,如何处理这对母子之间的抚养费纠纷?
4月25日,大余法院成功化解这样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被告康某与原告蔡某父亲于2018年底协议离婚,约定由康某每月支付给蔡某500元抚养费,但康某一直未履行协议内容。后蔡某的父亲因癌症去世,蔡某同其爷爷奶奶一起靠低保生活,难以为继。原告蔡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母亲康某按月支付抚养费。
4月22日开庭当日,康某没有露面。承办法官从原告处了解到康某再婚再育、且目前并无收入来源的情况后,认为该案直接判决并不利于亲情的弥合和纠纷的化解。遂一方面,多次上门与康某进行沟通,希望其先支付一点抚养费解原告燃眉之急,同时在孩子断奶后,尽快外出工作。
承办法官还特地将自家小孩的衣物送给康某再婚后生育的小孩,康某颇受触动。另一方面,法官又多次对原告和其奶奶做工作,希望他们能够体谅被告康某的难处,给被告一个合理的缓冲期。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与动情调解,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了由被告康某先支付1000元抚养费,剩余的抚养费从本年度10月份开始支付的调解协议,本案圆满结案。
来源:赣州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