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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琮玮律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主要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如果在发热前14天内有疫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曾接触过以上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接触史,则必须按照规定上报。如没有上述经历,但又无法判断是否感染病毒,也应按照所在基层组织要求上报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确诊。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机构的组织协调,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规定要求各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传染病防治法》也明确要求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而目前全国各地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故意隐瞒病例情况,已有超20名患者因故意隐瞒病例,致多名人员感染和隔离。各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这20余名患者分别立案侦查的案例。这些案件发生,基本上都是行为人抱有侥幸心理导致的,所以大疫当前,采取谨慎的态度即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负责的做法。
(来源:正义网 文字:王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