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商家用高额奖品做噱头,您可要多掂量,小心上当

2020-01-02     央视社会与法

一到年底,面对商家各式各样的购物促销活动,你是不是心动不已?但为了你的钱包着想,建议看完此篇文章再决定是否要参与商家的活动


刘女士想在年前为家里替换一套新家具,在她犹豫不决该选哪家店时,她看到了这张促销海报

刘女士心想这样花钱还能有机会中大奖,便决定在这家购买家具。在商家的引导下,刘女士共计花费了4万元。刮奖结果可想而知,刘女士只赢得了“谢谢参与”的字样。


这事本就过去了,可谁知刘女士偶然发现自己所购的实木门并非是实木的,而是实木复合材料。这让刘女士很是闹心,她向商家多次询问无果,只能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经过调查才发现,这家家居店不仅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这次以“汽车使用权”的促销活动也是违法的!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首先,商家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予以造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其次,该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来自己家里购买家具,以“汽车使用权”设置了刮刮乐抽奖活动,想要利用“汽车使用权”掩盖汽车属于高额奖品的事实,已经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是因为刘女士被充满诱惑性的奖品吸引,才没能“货比三家”,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作为消费者,我们除了要学会仔细辨别商家的产品质量,更要具备识破商家各种违法促销活动的能力,才会有一个优质的购物消费体验!


最终,这家家居店被工商部门责令暂停营业,并处以10万元罚款,刘女士表示:再也不冲动参与这类活动了!



对于广大商家来说,年底促销活动要注意奖品尺度,千万别因“豪礼大放送”的福利优惠触碰了法律的界限。像“满一千元抽取价值100元小礼品”的促销模式就可借鉴参考。

而作为消费者,在面对这些促销活动的诱惑时,应该优先考虑产品质量,并学会判断自己所参与的活动是否合法。小编给各位消费者总结了几种高额奖品的违法促销活动,再看到就不要参与了!


1、购满X万元,参与抽奖有机会获境外旅游活动

2、购满X万元,参与抽奖有机会获得演出赛事门票

3、购满X万元高价位汽车,参与抽奖有机会获得高奢产品



小编提示:年底消费者购物需求增多,商家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合法经营,消费者也应该擦亮双眼,理智选购自己所需的商品。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Cz6zZW8BMH2_cNUgkPs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