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正以蓬勃之势在国内广泛推行,探索如何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议题。本研究从赋能理论切入,侧重于乡村技术赋能研究,旨在深入剖析和挖掘乡村技术赋能背后的运作机理,从而助推乡村实现有效治理目标。尽管现阶段技术在对乡村赋能时也面临个人技术赋能层面的观念困境与文化困境、组织技术赋能层面的参与困境与组织困境,以及社区技术赋能层面的制度困境与结构困境,但是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导下,利用现代技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已是大势所趋。为促进乡村技术赋能,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未来可以从个人技术赋能层面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组织技术赋能层面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社区技术赋能层面完善制度结构体系,以此促进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政治宣示的形式成为新时期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风向标。针对该战略,国家提出了二十字的总体要求,其中“治理有效”作为前提性保障,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突破口。那么如何通过实现有效治理来推动乡村振兴是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要依托信息化的治理技术来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水平”;《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也明确提出“要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由此可见,伴随着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助力乡村振兴已然成为新兴的时代潮流与发展趋势。现代信息技术的嵌入为传统乡村治理注入了新鲜血液,在现实生活与生产中不断赋予乡村能力,对于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当前学术研究成果来看,国内学界围绕“如何实现乡村有效治理”这一问题的研究已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研究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依靠资源下乡实现有效治理,这一策略侧重强调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乡村的文化[1]、旅游[2]、土地[3]、生态[4]等各种资源。二是依靠人才回归实现有效治理,这一策略侧重强调农民工返乡创业集群的人才驱动作用[5]。三是依靠资本带动实现有效治理,这一策略侧重强调工商及产业资本流入乡村,促进各类生产要素与本土元素融合[6]。四是依靠社会服务实现有效治理,这一策略侧重强调通过政务微博、电子商务等线上平台提供社会服务[7]。上述研究展示了资源利用、人才回归、资本带动、社会服务这四个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层面。但是,已有研究依然存在诸多不足。一方面,这四个层面都是影响乡村有效治理的外在因素,背后蕴含的是外在供给的动力机制,却忽略了技术这一内在赋能的视角。其实促成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是要激发村庄的内生活力,为乡村授权赋能,培养“软实力”,而现代信息技术正是催生这一软实力的重要推手。另一方面,上述四个层面策略的实现,从深层次来讲都直接或间接涉及技术因素。城乡资源利用需要借助技术获得优化配置,人才回归创业需要接受相关技术技能培训,资本下乡流转需要运用先进技术融合带动,社会服务需要依托技术手段良性运作。但是,这些策略都忽视了从赋能的角度来关注现代信息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运作潜力。即使少有学者提及,也并未就此全面深入地展开讨论。简言之,在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研究中,相对缺乏富有深度的“乡村技术赋能”理论阐述研究。
其实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作为“互联网+”时代的高频热词,其含义既包括能够承载、运输及处理信息[8]的各类人工制品、科学程序及方式[9]的物质技术总和,又可以延伸至应用于社会治理领域的实现包容性的开放治理、智能治理[10]的方法与工具。国外学者Fountain[11]提出信息技术是政府进行改革及治理的有力工具。Norris[12]则指出信息技术促进公民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基于国外学者的研究及信息技术在现代国家的治理实践,本研究主要采用后者的含义,并且聚焦于信息技术中以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为核心的互联互通、便捷共享、高速多元等抽象要素。“赋能”的核心在于“帮助别人成功”。而自2016年以来,“赋能”已成为现象级的热词,在互联网和企业管理领域频繁出现。可以说,“赋能”是这个时代最重要和最受欢迎的管理概念。由此可见,将现代信息技术与赋能的有机融合形成的乡村技术赋能理念蕴涵着丰富的资源要素,能够激发无限的潜力,赋予乡村强大的内生发展能力。乡村技术赋能的作用层面需要从两方面进行分析:第一,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客体,能够通过无线网络、扫码支付、线上平台等工具程序为村民所利用,为村民的生活与生产带来更大的便利性与高效性。第二,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一种自主性的主体,更能够发挥自身快速、精准、包容的价值与优势,在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助力乡村振兴。简言之,现代信息技术扮演着具有工具理性的客体与具有价值理性的主体的双重赋能角色。基于上述认知,本研究尝试围绕现代信息技术如何赋能乡村社会,从而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议题。从赋能理论切入,侧重于乡村技术赋能研究,旨在深入剖析和挖掘乡村技术赋能背后的运作机理,从而助推乡村实现有效治理目标。
赋能理论(Empowerment Theory),也被译为赋权理论、激发权能理论,最早是由美国学者Solomon在《黑人赋权:社会工作与被压迫的社区》中提出,她认为赋权是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共同参与的活动,其目的在于降低弱势群体的“无权感”[13]。对于赋能理论,国外有诸多学者对此展开研究,但由于各自学科背景差异导致研究角度不同,各种解释处于丛林状态,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例如,Rogers和Singhal[14]认为赋能是一种传播交流过程;Malcolm[15]认为赋能的目的在于帮助无权者获得对自己生活的决定权与行动权;Swift和Levin[16]认为赋能意味着一种精神状态,一种对权力的再分配,一个过程以及一个目标;Zimmerman[17]认为赋能涉及个人、组织和社群等多个层面,其目的在于提高被赋能对象的社会参与能力,提升自我效能感和控制感。在综合各位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我们重点关注赋能理论的三个方面:一是从赋能的对象看,赋能主要针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二是从赋能的方式看,赋能主要借助传播交流、对话合作、学习参与、管理决策等过程或机制。三是从赋能的目标看,赋能旨在激发被赋能对象的自我效能感。基于此,本文认为赋能理论的内涵是通过各种手段与方式赋予弱势群体参与活动、处理事务、获取资源、控制生活和融入社会的能力、权力与权利,以此激发他们内在的自我效能感,增强他们对外界与他人的影响力,从而使之达到更好的生活状态。
在赋能理论的维度划分上,目前学术界遵循着从个人赋能、组织赋能与社区赋能三个维度来理解赋能的含义。从上述三个维度切入展开分析,将赋能理论引入乡村有效治理议题,则乡村技术赋能也可以从个人赋能、组织赋能与社区赋能三个维度来理解。
首先,个人技术赋能主要指村民群众借助现代技术,通过知识学习、意识觉醒和技能掌握从而使得自身发展能力得以提高。这种能力可以分为内在的、交互的与外在的三个方面。内在的能力是个人借助技术载体拓宽获取知识的渠道,提高个人素质的能力。交互的能力是个体借助技术平台更好地行使权利并融入社会、自主能动与自我价值意识从中觉醒的能力。外在的能力是个体通过技术应用获取并掌控充足的社会资源,得到良好生存与发展的能力。
其次,组织技术赋能是指在组织力量的协助下,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帮助村民群众通过组织资源的汲取和能力拓展等方式进行赋能。目前在乡村社会中,能够发挥实效且较为活跃的组织主要有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政府组织主要借助物联网、云计算等大数据技术实行智能化管理与服务,市场组织主要通过技术途径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与合理解决就业问题,社会组织则主要利用技术的强大优势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凝聚社会资本。
最后,社区技术赋能主要是在技术的影响下,通过改进政策制度、完善管理体制与重塑治理结构,使村庄拥有更健全完善的现代治理能力。其一,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原先繁琐固化的政策制度逐渐朝着简便灵活的方向变革转型。其二,技术的广泛普及促进乡村组织管理体系从原先的松散垄断逐渐走向有序健全。其三,技术的全面联通打破原先封闭断裂的治理结构转向构建开放多元的新型治理结构。
第一,技术促进村民内在素质提升的赋能。在技术还未应用于乡村时,村民长期处于信息闭塞与知识匮乏的状态,极度缺乏有效的途径来获取所需知识,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信息技术的传播与应用,能够将庞大的知识与信息汇集整合,成为村民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助推器。现代信息技术为村民群众提供了快速获取知识信息的广阔渠道,借助各类搜索引擎以及微博、贴吧、微信公众号等蕴含丰富知识的快捷平台获取海量信息,及时掌握乡村治理最新情报,从“一无所知”跨越到“无所不知”。有了方便快捷的渠道获取知识,不仅可以开阔视野、开放思路,从而逐渐提高个人素质,而且可以提升个人内在的乡村治理能力,最终促进乡村有效治理目标实现。
第二,技术巩固村民交互权利发展的赋能。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村民足不出户便可洞悉世事,融入社会的交互意识逐渐被唤醒。首先,从知情权保障方面看,现代信息技术打破了时空界限,村民可以及时掌握最新信息,了解最新情况,知情权的保障使得村民认识到自身也是乡村公共事务治理的主人。其次,从参与权行使方面看,现代信息技术突破了话语瓶颈,村民可以广泛参与乡村治理过程,发表意见观点,村民群众的参与权得到保障。最后,从监督权巩固方面看,现代信息技术消除了监督盲区,村民可以便捷地登录电子网站,监督村内事务,从而提升乡村治理绩效。简言之,现代信息技术提供的广泛平台使村民权利得到更好的贯彻,从而使村民更加肯定自身存在的价值,相信自身能力,自主能动与自我价值意识从中觉醒,个人交互的能力得以提升,最终推进乡村有效治理达成。
第三,技术保障村民外在资源获取的赋能。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得村民原本无路可销的产品通过“淘宝”“天猫”等电子商务平台畅销至世界各地,从而发家致富。物联网技术的推广使得村民能够通过传感器实时监控农业生产的动态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解决。还有无人机技术、GIS技术、遥感技术、滴灌喷灌技术等各项技术正在不断融入村民日常的生产生活。村民在熟练应用这些技术后,能够掌握原本不能得到的社会资源,从而拥有更强劲的实力参与市场竞争,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机会。例如,河南柘城县的农户,在2017年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各类生鲜滞销产品累计100万单,直接增收3000万元。可以说,现代技术蕴涵着无限的治理价值,能为村民提供充足的社会资源,进而提升乡村有效治理绩效。
第一,技术提升政府组织管理服务的赋能。政府组织管理与服务效能的提升主要包括更高效的决策与更优质的服务两方面。其一,政府组织借助技术手段能够做出科学民主的乡村治理决策。当前政府组织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各种电子政务网站,为村民提供了网络问政的便捷平台,使得村民表达意愿与传递信息的成本大幅降低。同时,村民也能够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逐渐改变了村民与政府获取信息不对称的现状,推动乡村治理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也更能反映民意。其二,政府组织借助技术手段能够提供精准到位的乡村公共服务。例如,政府利用云计算高效统计数据的优势,对村庄的道路交通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使得现实路况与居民需求无缝对接,从而为村民提供精准服务并营造顺畅的交通环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技术应用平台“通村村”,便是通过对相关交通运输数据的整合,利用云计算技术进行人车联网,为村民提供精准出行服务。
第二,技术优化市场组织配置供给的赋能。市场组织配置与供给能力的增强主要体现在配置资源能力与供给就业机会两方面。一方面,市场组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将前端生产、中端运输、后端销售紧密连接形成有序链条,通过该链条实现跨区域、全方位、多路径营销,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适销对路、供需平衡,从而实现对乡村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集中利用。例如,河南省中牟县引进“拼多多”平台,通过搭建农货中央处理系统,将“消费者—客服—生产者”链条打通,拓宽了大蒜销路,缓解了结构性过剩问题。另一方面,市场组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新兴领域产业形成,从而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在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带领他们脱贫致富。例如,山东省菏泽市致力于通过与阿里巴巴软件有限公司合作,通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来解决扶贫问题,成功开创了就地就近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的“菏泽路径”。
第三,技术推进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赋能。社会组织为乡村提供了政府与市场所不能及的更具体化、个性化和集聚化的公共服务。首先,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量化的特点,社会组织能够为村内不同群体提供针对性及个性化的服务,推进更多造福村民的民生工程项目落地。例如,杭州临安区将社会组织引入乡村智慧养老体系,并依托“96345”“一键呼叫”等平台和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养老服务。其次,运用大数据技术关联互动的优势,社会组织能够通过各种线上平台打开与外界交流的窗口,外界也能够借此机会寻找创造经济效益的合作伙伴,从而带动更多资本流入乡村,集聚更多社会资源,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例如,洛阳市农副产品行业协会通过在开发的网站上创设招商引资栏目,发布相关农产品资讯,吸引外界各类企事业单位投资入驻,为村内农副产品行业发展拓宽路径。
第一,技术实现乡村政策制度改进的赋能。社会政策制度在技术影响下的转变主要聚焦于简化传统繁琐供给制度与建立新型管理决策制度两个部分。就前者而言,传统的乡村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如行政审批制度、医疗报销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程序复杂、手续繁多、进展缓慢,导致村民需要多处咨询、多番提交资料方能办理日常事务,费时费力且效率低下。而现代信息技术能够以最快速度整合各公共部门数据资源,搭建起系统关联的信息体系,分类有序地处理各项事务,提高了村民办事效率。就后者而言,传统的乡村管理决策制度封闭固化、脱离实践、缺乏反馈,导致政策在村庄执行不畅或中途夭折。而现代信息技术致力于构建新型的乡村管理决策制度,村民可通过网络平台随时掌握乡村干部管理行为并为乡村治理决策建言献策,从而促进乡村治理绩效提升。
第二,技术推动乡村管理体系完善的赋能。管理力度的加强与管理格局的转变是技术为管理体系运作带来的新变化。一方面,旧有的乡村组织内部分工混乱、人员涣散,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来重新整合集体利益,从而发挥组织的内生力量。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使得组织能够打破乡村地域限制,通过各种智能聊天软件与成员进行线上互动,实时把握组织人员动态,加强乡村组织内部的管理力度。另一方面,旧有的乡村管理体系多呈金字塔结构,顶端主要由村干部或者村内精英管理把控,位于中端及末端的管理部门与人员只能被动地进行“上传下达”。而技术的应用使得所需处理的数据量迅速扩散,位于顶端的少数管理者难以承担如此巨量的信息,需要不断增设下属部门来优化管理体系,从而促进现有乡村管理体系越来越朝向扁平化发展。乡村管理体系的扁平化不仅能够打破原先少数人主导的管理格局,而且还能增加信息传递的真实度与准确性。
第三,技术引发乡村治理结构重塑的赋能。官僚科层向平权分散,供需脱节向精准匹配的多元合作治理结构的重塑是技术作用下的两大重要表现。其一,在现代技术的引导下,传统乡村基于官僚科层制的封闭治理结构逐渐向平权分散与多元化转型。传统乡村治理中信息传递主要依靠政府内部纵向的科层等级,但技术的互动联通形成了数据共享的客观现实需要,从而使得信息能够在政府内部横向层面以及外部社会自由流动,给予各个主体平等对话的机会。原本独断的权力也被分散,形成平衡分权的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合理性治理结构[18]。其二,当下乡村的“国家—社会”二元治理结构既包含自上而下的政府渗透,又包含自下而上的村民参与,但是两者并未得到良好的衔接,造成上层供给与下层需求的断裂与错位。大数据技术的精准分析弥补了这一缺陷,它能够通过数据精确匹配,将供需进行有效对接,促进上下双向流动,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形成良性共治局面。
随着现代技术性能的持续发展与信息技术效能的不断提高,现代技术赋能乡村领域已然拓展到乡村产业领域,尤其是以乡村农业为代表的第一产业与以乡村旅游为代表的第三产业,正依托技术蓬勃发展,潜力无限。因此,我们重点关注现代技术赋能效果显著的乡村农业、乡村旅游、乡村电商以及乡村政务这四大领域,它们彼此独立但又相互联系,共同反映了技术赋能乡村发展的时空进程。
技术在乡村农业领域的赋能主要指将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技术应用于有关农业的种植、输出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推动实现农业种植智能化、农业产品数据化和农业销售网络化的过程。首先,农业种植环节实现智能化。在作物种植方面,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技术,通过各种传感器、监测系统与自动感应设备的应用,实时监控并根据情况自动调整农作物生长环境,为农作物增产与品质提升提供支持。例如,天津市的MAP智慧农业结合遥感技术、气象预测、智能传感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实时跟踪天气变化与病虫灾害,主动干预作物种植状况,实现了“种地不靠天”的新型农业模式。其次,农业输出环节实现数据化。在产品输出方面,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生产—加工—流转”的全过程,精准记录每一环节的运作数据,确保农产品质量合格过关,打造安全可靠的农产品现代化产业链。最后,农业销售环节实现网络化。在销售流通方面,通过互联网技术搭建各类网络平台并汇聚形成销售节点,跨越时空限制进行线上销售,既摆脱了区位限制,又优化了资源配置。
现代技术在乡村旅游领域的赋能主要指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对旅游宣传、规划到实施等发展阶段进行数据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处理,从而实现乡村“智慧旅游”的目标。首先,在旅游宣传阶段,乡村旅游企业借助互联网技术在自媒体平台上发布关于乡村景点的精彩视频或照片,能够以最低廉的成本达到最快速、最广泛、最具影响力的宣传效果。例如,杭州富阳的“龙鳞坝”便是靠抖音和微信走红的乡村网红景点。其次,在旅游规划阶段,政府旅游部门通过云计算技术有效统计出前往乡村旅游景点的人车流量,在此基础上进行智能化管理,为游客量身定制最佳出行路线。最后,在旅游实施阶段,大数据技术的普及使游客既能感受乡村性,又能体验现代性,在欣赏乡村美丽风光的同时享受到“吃、住、行、游、购、娱”等全要素、全过程、全网、一站式的个性化服务[19]。文旅部发布的《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监测报告(2019年上半年)》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乡村旅游总人次达15.1亿次,同比增加10.2%;总收入8600亿元,同比增加11.7%1。乡村旅游能有如此迅速的发展,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技术在乡村电商领域的赋能主要指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通过创建“淘宝村”等带动电商下乡,为村民提供新型创业就业机会并推进乡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许多村民自主创业能力不强,只能借鉴其他创业模式,而电子商务技术易于通过农村地缘与血缘关系进行传播普及,为草根农民创业赋能。当前一大批淘宝村通过借助互联网技术成立了网店,搭建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大量低成本、低风险的创业就业机会。据《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2018)》显示,截至2018年,淘宝村网店年销售额超过2200亿元,带动就业机会数量超过180万个2。在电子商务的驱动下,村民有了就业创业并快速发家致富的新途径,这大大提高了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另外,电子商务也为乡村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村民可以依托本村的特色资源,在原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进行转型升级,拓展新兴产业领域。例如,浙江的“遂昌模式”注重“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网商+传统产业”的相互作用,将地方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很好地结合起来。近年来,电商不断涌入乡村,电子商务技术赋能乡村势必成为乡村发展大趋势。
技术在乡村政务领域的赋能主要指借助信息技术的优势价值,搭建各类电子政务平台与网络系统,为村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提供便利,从而实施更精准的政务管理并提高政府绩效。随着技术的发展,村民表达自身诉求,参与公共决策的渠道越来越广泛。正如约翰·布洛克曼所言:“因特网让个人更有机会参与公共事务。”[20]现实中政府打造诸如“阳光政府”“政务一点通”等政务公开平台,既可以及时有效地向村民告知村内各类政务,又可以借助平台收集民情民意,同时还有利于民主监督、预防腐败。郑永年就曾表示“互联网能够对民众进行技术赋权,扩大他们的政治参与,使政治过程能够直接或有效地回应公众意见和大众需求”[21]。政府部门通过收集海量数据信息实施数字管理,在大数据的应用过程中贯彻“精、准、细、全、严”的原则,最终促进乡村治理效率提升[22]。例如,上海市宝山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能够有效收集村情问题并予以反馈处理的“社区通”线上系统,高质量对接村民需求,高效率解决村民问题。
美国社会学家Parsons在《组织理论的社会学研究》中提出组织是由各子系统构成的,为实现特定目的而组织化的一种社会系统。其中的组织本体包含着各个子系统,而各子系统又由微观个体构成[23]。在此基础上,斯科特与戴维斯[24]将组织定义为个体创造的,被用来追求特定目标的协作结构。依据上述组织学角度来审视乡村技术赋能的困境,本研究对于个人、组织和社区三个技术赋能层面的问题剖析,分别对应于社会组织系统的微观、中观和宏观三方面。在技术赋能乡村的过程中,这些困境与问题由内向外、由微观向宏观逐步体现,首先以村民个人为中心,再依次外推到组织及社区。据笔者考察发现,现阶段技术在对乡村进行赋能时面临着六大困境,具体包括:个人技术赋能层面的观念困境与文化困境,组织技术赋能层面的参与困境与组织困境,以及社区技术赋能层面的制度困境与结构困境。
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更为先进前沿的途径和手段,但是保守落后的乡土意识却阻碍了村民群众技术赋能的进步。首先,中国传统社会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生产方式,小农经济尽管促进了特定时期的社会生产力,但同时也衍生出安于现状、守旧求稳的思想观念。这种保守观念根植于村民内心深处,成了推进乡村技术赋能的思想阻碍。现实中村民们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趋于保守,面对新技术手段,缺乏敏锐性与洞察力,甚至对其产生抗拒心理。其次,村民们大多由于经济条件受限,无心改善生产生活的环境,认为技术的引入并不能带来实质性影响,产生严重的“搭便车”心理[25]。由于部分村民没有意识到技术背后蕴藏的巨大潜力,因此在乡村技术赋能的进程中表现得十分被动。最后,长期以来习惯在生产生活中凭借直观经验处事的村民形成了单方面注重因果性分析思维,这与驾驭现代技术所需要的相关性分析的数据思维完全相悖。村民遇到问题总会简单地归结于因果关系,却没有意识到借助技术的力量,依靠科学的数据进行量化分析,从而找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
信息技术强大功效的发挥取决于村民群众对其合理运用,但是现实中村民的低知识素质与信息技能的高要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因此,乡村技术赋能的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受当地村民消化吸收和运用技术能力的约束[26]。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村民的低知识素质使得他们难以掌握操作技术的相应技能。目前大部分村民由于家庭条件差、交通闭塞等原因,未接受良好的素质教育,大多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知识文化素质不高直接导致他们理解、接受、运用技术水平的低下。但是现代技术毕竟需要人去掌控,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关心人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27]其二,村民的低文化素质造成他们对信息技能的不当使用。技术的发展为村民提供了各种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渠道,但是在自由宽松的环境下也出现了新问题,那就是村民的无序参与。现实中部分别有用心、素质低下的村民在网络上发布不良信息,发泄个人情绪,甚至集体密谋一些违法活动,这些都是未合理运用信息技能的表现,应当加以打击和制止。
长期以来,政府在乡村治理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等主体通常被排斥在外,各方面决策基本都由政府制定推行。但在乡村公共事务领域,需要依赖各个主体的相互作用,达成多元参与的共治格局,才能促进乡村社会实现有效治理目标。如果仅靠政府单主体的资源与能力去独自展开治理并解决公共问题,终究是片面而理想化的。更何况是在乡村技术赋能这一专业性极强的领域,在乡村中引进什么技术,如何运用现代技术,面对各种技术难题又如何克服,这些问题都不是政府单一力量能够解决的。另外,在现代社会,政府行政主导也容易滋生诸如由于权力过分集中而造成的腐败问题等,对乡村技术赋能产生负面影响,多元协同、合作共赢才是大势所趋。实践中技术存在着创造利益的巨大潜力,而在部分地方政府治理乡村中已经出现了不法分子独自把控关键技术,为谋取暴利泄露村民隐私信息,间接威胁村民利益等各种问题。上述问题从侧面提醒我们,为提升乡村技术赋能绩效,需要引入企业组织、社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等多元参与主体。
现代技术最先广泛应用于发达城市,但是乡村拥有着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社会环境,因此要想现代技术顺利落地,就需要相应的组织作为承接载体。对此,有学者提出,在乡村社会中,我们所说的“社会”和“乡民”都不能成为乡村技术生长的“根”,而只有处于这两者之间的乡村组织才能通过规则与集体行动,为乡村技术赋能的有效性提供基础[28]。只有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水平,才能重建乡村社会的主体性,激发农民的主动性,乡村组织是乡村振兴不竭的动力源泉[29]。可是,由于城市偏向政策的长期影响,广大乡村地区的精英群体以及青年群体不断流失,乡村组织大多处于半瘫痪状态[30]。现实中本应发挥组织技术赋能作用的乡村组织面临着承接缺位以及不作为等问题,乡村组织承接不到位直接导致了现代技术无法在乡村有效落地的窘境。我们的调查也发现,现阶段有相当一部分乡村组织内部人员涣散、资金匮乏,缺乏相应的号召力与向心力,因而未能发挥出组织应有的治理价值。甚至有些乡村组织成员为了自身利益,与村霸勾结,榨取村民利益,造成恶劣影响。
现代技术融入乡村治理体系产生了新的规则秩序,本应当随之确立新的乡村治理体制,但是由于政府体制机制创新滞后,造成了乡村社会的信息数据遗漏、缺失、外泄等安全风险。首先,乡村部分技术领域的法律制度缺位,为非法窃取个人信息提供了空间,导致村民们的隐私受到侵害。现实中村民时常会收到无故的推销电话,便是由于乡村信息平台中个人信息泄露所致。其次,政府有关部门在应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处理相关数据时,未能建立相应的管理数据与处理数据风险的体制机制,造成了数据信息庞杂且碎片无序问题,遇到数据风险却缺乏化解措施的窘境。最后,除了乡村数据管理处理机制之外,前期的乡村预防预测机制与后期的监督考核机制也严重缺失。技术的推广应用是一个系统化的流程,其中的每一步都需要制度的保障,一旦一个环节出错,之后的工作便无法顺利进行。然而现实中政府过度注重乡村现代技术的传播应用,而对相应配套的制度机制创新不足,直接影响了乡村技术赋能绩效的发挥。
乡村振兴时代的技术下乡需调整国家在乡村社会的治理形态,构建一种技术治理模式。然而现在乡村治理还是依旧沿袭传统治理格局,使得技术下乡需求与传统治理结构间形成了剧烈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在政府内部,受官僚科层体制的束缚,上下级以及同级各部门之间均存在相互独立、各自为政、保守信息的问题。实践中各部门强烈的“部门本位”意识处于支配地位,这种孤立的现状给城乡数据的流动互通形成障碍。由于政府内部形成的这种部门“数据孤岛”现象,在处理乡村事务时难以进行完整全面的技术分析,“信息鸿沟”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成本,阻碍了乡村振兴的进程。二是政府与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其他主体之间也未形成乡村信息数据共享的体系。再加上各主体之间存在分工不明确和合作不顺畅等问题,例如乡村内部相关数据的采集,往往出现多个主体交叉重复收集或者所有主体都未涉及的情况。这种不合理的乡村治理结构延缓了乡村有效治理的进程,给乡村技术赋能造成巨大困境。
综上所述,尽管乡村技术赋能面临着诸多困境,但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导下,利用现代技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已是大势所趋。结合赋能理论和组织学研究角度,在乡村社会中,村民个体之间的关系结构形成了乡村社区的基本结构。而乡村组织作为村民个体系统的集体,既是村民个人与乡村社区间的承接中介,也是乡村社区结构的组成单位。在乡村社会中,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目标,需要从个人、组织及社区三个层面促进乡村技术赋能绩效。具体可以从个人技术赋能层面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组织技术赋能层面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以及从社区技术赋能层面完善制度结构体系,最终促进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个人技术赋能,促进乡村有效治理,需要转变村民的传统文化观念。首先,可以开设各类讲座、夜校、培训班,邀请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通过政府、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合作搭建“政商产学研”融合网络体系,对村民进行培训。通过强化村民的技术思维和现代化意识,使他们的思想意识突破保守局限,进而形成乡村技术赋能所需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互联网思维,做到与时俱进。其次,通过实践应用乡村技术治理产品,村民亲身感知技术的强大功能及为自身生产生活带来的便利。乡村可以通过举办技术博览会、宣讲会等,向村民宣传推广一些先进的现代技术,让他们在耳濡目染中体会到技术给日常生产生活带来的便捷,从而激发主动学习技术的积极性。最后,通过在个别村民家中先行试点应用某些现代技术,由一家带动邻里,再由邻里带动整个村庄,从而将技术逐渐扩散,把技术治理融入每家每户,使村民通过对技术的亲身实践与应用转变保守传统思维观念。
良好的知识文化素质是驾驭应用技术的关键要素,因此要想科学合理运用技术,就需要提高村民的知识素养。第一,村庄可以与科研院校、相关技术企业合作,成立专门的技术应用培训小组,定期为村民普及推广技术知识与技能。这既有助于村民及时了解现代技术发展对社会发展创造的价值,也有助于提高村民掌握和应用现代技术的能力。第二,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在乡村地区设立相应的技术人才培养空间,搭建重点实验室和孵化基地,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为村民提供学习现代技术的实践平台。第三,政府部门需要在乡村继续大力普及现代教育,不仅要面向适龄儿童,还要将所有的村民都纳入教育范畴,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提升乡村技术赋能的价值。正如舒尔茨所言,“改进穷人的福利的关键性生产因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提高人口质量,提高知识水平”[31]。因此,政府要高度重视乡村技术人才的培养,人是应用技术的主体,人的高知识素质是技术发挥作用的关键基础。
现代技术是一个新兴又潜含高收益的领域,新领域呼唤新主体的参与。正如法国科学家狄德罗所言:“技术是为某一目的共同协作组成的各种工具和规则体系”。因此,为了提升乡村技术赋能绩效,必须改变当下政府行政主导的治理模式,转而构建多元治理格局。首先,在乡村技术赋能的过程中,要善于凝聚多方力量,形成乡村治理多元权力中心的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网络化体系。通过利用现代技术创建各种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平台,在进行乡村公共事务治理的决策时,吸纳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共同参与决策过程。其次,要丰富数据资源,扩展技术分析的广度,延伸技术分析的深度,建立一个更全面的大数据体系。通过大数据体系功能的发挥,为村民提供更多参与乡村事务的途径,从而打破当下村民越来越原子化以及边缘化的僵局。总之,多元治理格局的构建能够使村民之间以及村民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更注重互利合作,使村民群众更好地形成融入乡村的主体意识,推进乡村社会的良善治理。
乡村社会组织是村民集体利益的代表,也是现代技术下乡能否成功落地的关键承接者。因此,需要增强和完善乡村组织的承接能力,才能促进乡村有效治理的实现。其一,乡村组织要善于利用灵活便捷的技术手段增强组织成员的凝聚力,如可通过组建QQ群、微信群、村民论坛等方式打破时空限制,方便村民之间随时沟通交流,激发村民的主人翁精神。另外要善于通过互联网捕捉与村庄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有效地传达给村民,从而能够抓住时机,汇聚集体的力量,及时对乡村相关事态做出反应,保护乡村公共利益。其二,乡村组织要善于利用技术提供的广泛平台,积极招商引资,吸引各类企事业单位资金大量入驻,并与相关单位共同合作,推进村庄建设,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同时,充足的资金也能为乡村组织引进更先进的技术设备提供保障,进而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与生产效率,促进乡村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领域的发展。
当技术如火如荼地应用于乡村各个领域之时,诸多与技术相关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而它们大多无法通过社会自身消化解决,只能由健全的社会制度来保障。但是由于技术发展进程迅速而制度设立进程缓慢的鲜明反差,使得不法分子乘虚而入,侵犯村民的隐私与权益。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当前迫切需要健全配套的法律制度,为乡村技术赋能提供法律支撑。第一,需要构建“技术+法律”模式,加快乡村技术应用立法进程。在制定乡村技术应用的相关法律时,要理清技术的产权、使用权等权利归属,通过制定相应的村民信息数据的管理条例,推动信息安全的立法工作。与此同时,还要健全多方协同治理的法律制度,涉及乡村技术的所有方面都应当被纳入法律的规定范围。第二,需要构建“技术+机制”模式,健全乡村技术赋能的配套机制。除了法律制度,其他诸如乡村信息数据常规管理机制、信息数据风险管理机制、信息数据共享管理机制等也应当同时被建立起来,以保障乡村信息安全且管理有序,促进乡村技术赋能的绩效提升。
发挥现代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更大作用,打破传统乡村治理格局的现实需要,呼吁塑造更加科学的乡村治理结构。因此,我们需要构建符合乡村技术赋能需要的现代乡村治理结构,促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目标实现。一方面,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其他主体之间要打破信息沟通壁垒,共同分享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利用大数据技术创立各种便民服务系统,既能方便村民办事,又能减少乡村治理成本。另一方面,政府在与其他主体合作时一定要有明确的分工,如在进行乡村信息采集之前要根据各主体治理优势,合理安排各自负责的领域,这样既能保证所收集信息的专业性和精确性,又能避免汇总之后的信息出现交叉和遗漏,从而为后续利用技术进行科学处理奠定基础。总之,要实现乡村的社区技术赋能应当打破原先封闭孤立的社会结构,重新定位各个主体在乡村治理系统中的角色与地位,致力于构建资源共享、分工明确、合作有序的科学乡村治理结构,最终促进乡村社会的良善治理。
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发展,乡村治理经历着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的转型[32]。在此过程中,充分挖掘现代技术的潜力与价值,使之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治理相结合,成为当前实现乡村社会良善治理的策略选择。本文以赋能理论为分析框架,从个人赋权、组织赋权、社区赋权三个维度切入,分别进行微观、中观、宏观层面的深度剖析,创新性地提出了“乡村技术赋能”这一策略,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乡村农业、乡村旅游、乡村电商、乡村政务这四个乡村技术赋能的领域。尽管现阶段技术在对乡村进行赋能时也面临着个人技术赋能层面的观念困境与文化困境,组织技术赋能层面的参与困境与组织困境,以及社区技术赋能层面的制度困境与结构困境,但是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导下,利用现代技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已是大势所趋。为促进乡村技术赋能、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未来可以从个人技术赋能层面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组织技术赋能层面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社区技术赋能层面完善制度结构体系,以此促进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 沈费伟,男,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基金: 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农村社区治理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治理有效性视角下提升乡村技术治理绩效研究”(SQZL2019A01);
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