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查封,萍乡一被执行人强制力下主动还款

2020-04-24     江西政法

车被查封人纳失信 被执行人强制力下主动还款


查封被执行人车辆,纳失信黑名单双管齐下,迫使被执行人自动上门还款,保证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2015年6月被执行人成某因需要资金周转向申请人吴某借款13000元,双方约定2015年9月归还,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归还。后2018年9月重新出具一张借条,期间还了一部分,并约定2018年年底还清。还款之日已届满,成某未按期还款。吴某无奈便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成某尚欠吴某13000元,约定每月25日还款1000元,直至还完。第一期还款日期到期后,成某迟迟未履行,吴某多次催促无效,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执行法官电话告知成某要履行义务时,成某每一句话都是敷衍推诿。根据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的反馈,执行法官发现成某有一辆汽车可供执行,随即查封了此车辆,随后又对成某纳入失信黑名单。执行法官电话告知了成某,对其纳入失信人名单,以后做生意你不能从银行贷款,以后生意伙伴眼中也是个失信之人,并且还查封了其所有的小汽车,如若不履行还会将汽车进行拍卖。第二天,成某急忙来到了法院,将其借款13000元汇至法院账户,吴某当面提取。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来源:萍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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