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的问题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俗话说,养儿防老,但生活并不总是如愿以偿。话说李老爷子几年前因为儿子小李的经济困难给了儿子10万元,但现在他经常因身体不好而住院,儿子不愿意照顾他。李老爷子问他能不能把给儿子的钱要回来好给自己看病。
能否要回赠与
李老爷子爱子心切,在他的儿子遇到困难时,给予了必要的帮助,但他的儿子小李在他生病时却对他的父亲不管不顾,这显然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但是现在光是道德谴责不能让小李拿钱来医治李老爷子。毕竟,我们是律师平台。接下来,结合《民法典》的规定,我们将分析李老爷子给儿子小的钱是否可以要回来。
民法典
从法律上讲,李老爷子是赠与人,小李是受赠人。虽然李老爷子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就给了小李钱,但李老爷子和小李形成了事实上的赠与合同关系。有些人说赠与是你情我愿的事儿,既然都送出了哪还有要回去的道理。那么李老爷子给他儿子的钱就真的要不回来了么?
根据《民法典》的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这条规定就是说,无论是房子、汽车还是票子,如果受赠人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捐赠人即可以撤销赠与!
虽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由于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一旦法定期限届满,那么该权利就将被消灭,不再受保护。
因此,如果真的发生了前述法定撤销的事由,我们必须记住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规定
结合文章开头提到的问题,李老爷子可以在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之日起一年内撤销对儿子的赠与,并要求儿子返还财产。如果他的儿子不给,李老爷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他的儿子归还其财产。
虽然像李老爷子这种情况可以对给儿子的的赠与进行撤销,但是并不是所有父母送给子女的钱都是可以要回来的。以上是以父母赠与子女的作为一个例子来解释,但即使这不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赠与,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赠与就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