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被列入全国试点地区,将进行这项改革!

2020-08-05   浙江发布

原标题:浙江被列入全国试点地区,将进行这项改革!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 《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 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改革将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近年来,浙江造价管理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全力深化造价管理改革发展,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形成了便捷高效的工程造价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了措施有力的工程造价行业监管体系,加快推动工程造价数字化转型和长三角区域造价管理一体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下一步,浙江造价管理工作将抓住改革试点地区的契机,紧盯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加快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进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要着力打造工程造价改革先行示范区

根据建设部改革工作方案,结合浙江实际,研究制定全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细则,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完善招标投标的评标方法和合同计价条款,构建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要着力打造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实践典范

组建由企业、科研院校、社团组织等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的计价依据动态调整专家库,形成省造价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动态调整专家具体编制、项目建设人员参与测算的多层次、多专业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要着力打造全国领先、

具有浙江特色工程造价数字化平台

大力推进造价数据监测工作,不断强化造价数据积累,建立和完善典型工程造价数据库;深入开展指数指标体系研究,编制发布各类造价指数和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充分依托数字化平台对造价数据进行融合、分析、运用,形成科学先进的指数指标数字化应用体系,服务建设市场各方主体。

来源:浙江城乡建设

编辑:杨彧嘉

责编:沈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