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
租户出门上班,在房东家门口遭遇雪滑摔倒造成左手骨折,租户认为房东未提供安全出行,不及时清理雪地、冰块,不做好防滑工作,不把门口全部光滑瓷砖进行有力防滑,只做其中一部分,导致租户不幸摔倒造成左手骨折。要求房东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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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事实
法院认为,租户虽提交了其与房东之间的录音等证据,但该证据均不足以证明租户在房东家门口即地砖通道上摔倒的事实。房东因下雪在地砖通道上铺设地毯以防人员摔倒,虽其未将地毯覆盖全部地砖通道,但其行为不存在违法性。租户摔倒原因是下雪后路面湿滑造成的,与房东是否铺设地毯无因果关系。租户在其承租房屋内已居住八个月之久,应当知晓院内地面硬化材料的防滑属性。租户作为成年人,在其走至地毯尽头时,应知晓地砖上有冰雪后易造成摔倒后果,其应更加谨慎小心,亦或选择其他道路,保证其自身出行安全,但因其疏忽大意造成自身损害,其理应自行承担损害后果。租户所持观点,证据和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判决:驳回租户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解析
本案是一起涉及租赁合同纠纷和侵权责任纠纷的民事案件,法院的判决主要依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
1.租户是否能够证明其在房东家门口摔倒的事实,以及其与房东之间的因果关系;
2.房东是否履行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其是否存在过错或者违法行为;
3.租户是否应当对自身的安全负有注意义务,以及其是否存在过失或者疏忽行为;
4.租户是否能够证明其所主张的损失的金额和性质,以及其与房东之间的因果关系。
根据法院的审理,租户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和损失,而房东则能够证明其采取了一定的防滑措施,且不存在过错或者违法行为。因此,法院认为租户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案件提醒
租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尊重对方的合法利益,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合同秩序。
我们在遇到纠纷时,应当及时沟通协商,寻求和解,避免恶化矛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诉讼时,应当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文本、收付款凭证、损害情况的照片或视频、医疗诊断书或费用清单等,以便在法庭上证明自己的主张,争取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