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影像丨一片“澄”心润民心

2024-06-25     大西北消息速览

这家法庭

成立于1974年

坐落于韦庄镇

法庭现辖区韦庄镇、寺前镇

交道镇三个乡镇

人口约10万余人

辖区交通便利、企业众多

是渭北地区最大的特色水果种植区

本期“法庭影像”

我们将通过3个影像片段

走进澄城县法院

韦庄人民法庭

影像一

“你们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我们由衷地感谢你们。”

2023年10月的一天,家住渭南华州区的徐某来到法庭,送来“诉前调解扬正气,便民周到解民忧”的锦旗,紧握着调解员的手说道。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徐某与张某,在女儿5岁时,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约定徐小某由父亲徐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可是,张某自协议生效后从未支付过抚养费。此时,徐小某正值高中,父亲徐某一人无力支付女儿生活和学习的各项费用,无奈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至法庭。

受理案件后,庭长考虑到该案件关乎未成年权益保护和家庭关系和谐,为了减少对抗,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将案件交由“澄心”调解室。

在“澄心”调解室内,法官、特邀调解员与当事人耐心沟通。法官从亲情的角度出发,与张某聊起女儿的近况。

“他(徐某)一直不允许我看望女儿,我一气之下才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找准问题才能开准药方,法官和调解员就看望这一问题,与徐某、张某进行了反复的说理教育及耐心劝说。

最终,确定了一份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张某同意支付抚养费,徐某同意张某每周看望一次女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一直以来,法庭在审理未成年案件中,始终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放在首位。

影像二

今年1月,村民王某携带着诉状来到法庭寻求帮助,诉说着他的烦心事。

事情是这样的,王某和张某两家耕地相邻,2023年12月张某在烧荒过程中不慎致火势蔓延并引燃邻地枯草,导致王某家柿子园内 50 余棵果树烧损。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王某诉至法院,对柿子树的损失金额申请鉴定并请求赔偿。

受理案件后,为详细了解情况,法庭法官干警来到村上,和村干部、当事人一起到达王某家地里,查看了受损柿子树的情况及数量。

为了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促成邻里关系和谐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法官刘亚平告知双方当事人申请鉴定虽然可以确定柿子树的损失金额,但会增加诉讼成本。因此,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赔偿王某损失4000元。在村委会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

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这个案件是法庭加强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法庭坚持加强与辖区各村组的协作配合,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现纠纷诉前化解、就地化解、现场化解。

影像三

“乡党好,咱今年的樱桃销售如何?看您这果子长势喜人,在销售过程中,一定要注意......”5月中旬以来,澄城樱桃进入销售旺季,为保障果农合法权益,法庭法官干警来到魏家斜村果品交易市场,开展送法下乡“典”亮果农普法宣传活动。

“在和客商进行交易时要注意什么?”“货物损失如何分担?”“客商提出延期给付货款,如何保障自身权益?”果农们纷纷围上前来询问……

就果农交易风险问题,法官干警耐心进行了解答,同时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引导果农及客商树立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提前防范市场交易环节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保障就在身边。

谁执法谁普法。近年来,韦庄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典型案例走进群众身边,把普法融入人们日常生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来源:渭南中院

总编|杨青山

责编|王

责编|陈冰娟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64cce232584cb5fefbd75a43e2117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