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前夕,甘肃张掖男子刘某将机动车停放在免费正规停车位处,长假结束取车时却发现车被交警拖走了。事后刘某质疑交警“违法”拖车,要求有关部门放回原处。日前,公安机关发布通报称,因该男子在免费停车位上停了19天,导致附近群众无法停车才进行拖车处理。
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交警的执法手段有待商榷,执法之前应先联系车主,主动公开拖车依据以及相应的处理流程。也有很多人提出质疑,刘某将车子停放在划有标线的停车位上,属不属于违法停车?从现有法律来说,如果刘某占用的免费停车位没规定“只允许停多久”,原则上不构成违法。只能说刘某的行为道德上有瑕疵。
更多的网友对刘某的行为进行了声讨,因为“僵尸车”的问题已经成为公害,一些人为了不用缴纳停车费,将车辆长时间停放在免费的公共停车位上。因为缺乏法律依据,执法部门难以大胆执法,车主则有恃无恐。
对此,一些城市推出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为执法部门处理“僵尸车”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比如,2023年,山东潍坊市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非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不得超过限时停车标志、标线标明的时间,否则,交警可以拖车并对车主进行处罚。
张掖的这起停车事件给城市的管理者提了个醒,法律法规须及时修订完善,才能依法制约“僵尸车”现象这样的顽疾。
本报评论员 项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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