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犯人被判了死刑,但是缓期2年执行,真的是2年后执行吗?
我们之所有有现在和平稳定的生活,是因为我们处于一个法治社会,我们有很多法律法规来约束大家,所以大家可以在同一个社会有相对有序地生活下去。如果不是法律的约束,我们的社会可能会变得一片混乱。我们的法律对不同的犯罪分子的处罚也有所不同,是根据犯罪的内容和犯罪情节的不同来判定的,所以最后的判决也都不同。如果有关注法律,或是经常看新闻报道的人会看到这么一句话“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很多人听着这话好像很熟悉,但实际上是什么意思大家可能都不太明白,是指过两年后再执行死刑吗?其实这句话本身的意思不是这样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到底是什么意思。
通常犯了不可饶恕的罪才有可能被宣判死刑,但是有一些罪犯却不是马上执行死刑,而是被宣判缓期两年。我们咨询了相关人士,才了解到,其实这种刑法是只有我们国家才有的,如果这个罪犯的犯罪内容特别恶劣,是足够判处死刑的,那也就没有必要再推迟执行。但是有一类罪犯的情况是这样的,他所犯下的罪是够被判处死刑的,但是又不是说要马上执行,所以就会判处死刑但缓期2年执行,这两年是一个观察期,如果在这期间表现良好,认真接受改造,没有再犯其他的罪,是有可能减刑为无期徒刑的。
所以说即使我们听到了“死刑”这两个字,这个罪犯也不一定会是死刑,因为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是有可能变成无期徒刑人。但是如果这个罪犯完全没有觉得自己罪大恶极,甚至还是一时闹事,或是又在监狱里犯下其他的罪,那最后等待他的还是死刑。通常情况这,这种事情比较少发生,一般罪犯都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如果减刑到无期徒刑之后,在监狱的里表现不错的话还有机会进一步减刑,甚至有机会出狱。但是这些都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并不是你想减刑就可任意减刑的,也是和罪犯的日常表现息息相关的。
有人会问,这种刑法的来由是什么呢?其实这种刑法要简称“死缓”,要追溯到建国初,那时候有一些反革命分子,为了镇压他们,觉得他们犯下了很重的罪,但是又有悔改之意,也没有到达要立刻执行死刑的地步,所以就判他们死缓两年执行。可能会有人因为这个规定可钻空子,所以如果犯下了重罪,即使再有悔过之意,在监狱中表现再好,也是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除了无期徒刑,其实还有一种罪名叫“终身监禁”,顾名思义,就是一辈子都要呆在监狱中。如果有人被判处死缓,他的表现也不错,是可以减刑到无期徒刑。但有一些人是被判处终身监禁,这种情况下他就没有办法获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