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疑男子不忠遭殴打,花50万收买未成年人杀夫,该当何罪?

2022-06-22     峡谷爆笑团

原标题:女子怀疑男子不忠遭殴打,花50万收买未成年人杀夫,该当何罪?

台湾省高雄市56岁女子杜某,因在今年4月初发现丈夫曾某行动离奇,在盯梢跟踪之后发现曾某竟然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之后两人因曾某是否出轨等问题发生争执,曾某盛怒之下对杜某拳脚相加,两人闹到水火不容的地步。

4月中旬,满腔怒火的曾某遇到与之相熟的两名少年,并将自己的遭遇和盘托出,要求两名少年帮自己出口气,教训丈夫一顿,后来更是出价50万要求对方付诸行动。当然有钱能使鬼推磨,两名少年一方面同情杜某,一方面抵不住金钱诱惑,答应了杜某的请求。

事发晚上7点多,两名少年埋伏在曾某下班的必经路线,并对曾某实施突袭,在曾某应声倒地之后,两名少年四散逃奔,最终曾某抢救无效死亡。两名少年被抓后供出杜某买凶杀人的真相,随后杜某也被抓获。

这件事发生在我国台湾省,如果放在大陆的话,杜某的这种行为该当何罪?两位未成年人又会受到何种惩罚呢?我国对雇凶杀人的惩罚是相当严重的,一般雇凶者的罪行要大于行凶者,而且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还会罪加一等,但在定罪量刑上还是会根据犯罪情节、手段、性质等进行考量。

第一,要看犯罪手段恶劣程度。杀人自古以来就是大罪,进入现代社会,对杀人行为的惩罚也是相当严厉的,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基本上是会被判处死刑的。不过随着法治文明的不断推进,针对故意杀人的量刑也有了新的变化,在定罪量刑的时候,也会考虑到犯罪性质和手段。

如果杀人者主观恶性较大,手段十分卑劣残忍,则十之八九会被判定为后果严重,妥妥的会判死刑。但如果主观恶性不强,手段也不是十分残忍,对方又具有过错的话,则可以适当减轻杀人者的惩罚,但基本上会被判处死缓。

本案中杜某原本是受害者,但为了报复出轨的老公,选择了错误的行为。虽然杜某一直辩称仅仅只是为了教训一下老公,但其手段十分恶劣,故意教唆未成年人对其老公曾某施以毒手,有明显欲置其老公于死地的嫌疑,如果查证属实,则曾某的犯罪手段应当判定为恶劣,情节也是十分严重的,会被课以重罪。

第二,教唆比雇凶杀人更严重。其实无论是哪一种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都是予以从轻处罚的。我国将未成年人民事年龄调整至8周岁,也就是8岁至14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但14周岁至16周岁这个阶段,犯杀人罪的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是暴力型或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罪案,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但越过16周岁这个坎,就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是在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可以从轻处罚而已,过了18周岁就已经是成年人,是必须负各类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的。本案中杜某是成年人,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应当知道这些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是否具有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的能力。其故意教唆两名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行为是十分卑劣的,在定罪量刑上,也是应当加重处罚的。

第三,过错程度判定是关键。从杜某目前的情况看,在得知丈夫出轨之后,可以采取离婚或者索赔的手段来对自己进行补偿,所谓好聚好散,如果不爱就别伤害。但杜某活生生的将自己由被害者变成加害者,后期又买凶杀人,可见杜某的心理阴暗程度。即便没有这一次,也会有下一次,这种报复心理极强的女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往往是处于劣势的,自然也得不到丈夫的好感。

当然,并不说杜某的丈夫曾某出轨有理。在一定程度上,曾某自身也是存在过错的,这也给很多喜欢沾花惹草的男性提了个醒,有可能一时之欢愉,换来的是命丧黄泉。其实无论是台湾还是大陆,夫妻之间的忠诚度是始终排在第一位的,这种赤裸裸的背叛,往往会引来家庭矛盾,如果处理不善,轻则妻离子散,重则发生命案,一定妥善处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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