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征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和建议

2020-04-29     南宁政法

拟将民宿业、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纳入特种行业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世钊

为依法解决好特种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南宁市修订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目前,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就《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稿将“提供按摩服务的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和“民宿业”等纳入特种行业进行备案管理。

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和置换业不再列为特种行业

2012年施行的《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特种行业共有11类,分别为: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印刷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报废机动车拆解业、机动车专项维修业、开锁业、寄卖业、旧货交易业、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和置换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如“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和置换业”已不再是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实施犯罪活动的重要行业,一些旧货交易业不再是犯罪分子收赃销赃的重要行业。因此,意见稿将“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和置换业”从特种行业中删除,将“旧货交易业”修改为“二手机动车交易业”。

入住民宿不得一人登记多人住宿,违者最高罚500元

近年来,民宿作为介于旅馆和出租屋之间的新兴业态,数量不断增长,有的民宿未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制登记,导致部分入住南宁市的流动人口没有登记,其中可能会有在逃人员、重点管控人员等,极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落脚点。而目前有关法律、法规未将民宿业纳入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导致公安机关在实施治安管理中缺乏法律依据。为此,意见稿将“民宿业”新增为一项特种行业。

意见稿规定:本条例所称民宿,是指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或者租用他人的住宅开办的,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为游客提供住宿、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意见稿规定,入住旅馆和民宿的旅客应当实名登记,不得一人登记多人住宿。对零时后进入或者尚未离开旅馆、民宿的访客,应当进行访客登记。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登记或者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的,旅馆和民宿经营者不得提供住宿服务。凡违反规定,旅客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或者访客不配合旅馆、民宿进行访客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保健服务场所服务区房间应无内锁

针对提供按摩服务的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的问题,意见稿将该行业纳入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意见稿规定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设施,除卫生间外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面1.2米以上应当设置不小于0.01平方米的便于观察的透视窗;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的照明灯亮度能够清晰辨明室内整体情况,在营业时间内不得关闭照明灯;包厢、包间门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包厢、包间的装置;不得设置暗道、信号灯、响铃等设施;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张贴治安管理相关标识。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经营者对凌晨二时至八时在场所内休息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其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等信息。旅馆业、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民宿业等特种行业的经营者不得为从事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场所或者条件。

意见稿明确,凡违反规定,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的经营场所不遵守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经营者对发生在洗浴和保健养生服务业、民宿业经营场所内的卖淫、嫖娼、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3至6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开锁从业人员须到公安机关录入指纹掌纹

意见稿作出了关于开锁业治安义务的规定。

在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对开锁业治安义务规定基础上,意见稿第12条规定,开锁业经营者应当在聘用从业人员后7日内将从业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报送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从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公安机关录入指纹、掌纹等信息。

意见稿对利用特种行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从业人员再次从事该行业经营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即利用开锁技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从事开锁业经营活动。其他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利用该行业从事犯罪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不得从事该行业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为了进一步提升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意见稿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金融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按照特种行业管理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相关信息。

意见稿规定,从事公章刻制业经营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核验用章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和联系方式、采集经办人的现场影像等信息,并将上述信息和公章印模等信息实时传输至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公章刻制业终止经营的,应当将印章档案材料及时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机动车维修涉及更换发动机或者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等项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如实登记机动车所有人、送修人、取车人基本情况和车辆变更、改装信息,并实时传输至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目前,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2020年5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邮寄地址:南宁市凤翔路1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530028。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3xy-wnEBiuFnsJQV0t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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