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检察院13个内设机构全新亮相

2019-11-08     鹰潭优生活

11月7日,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内设机构改革总体情况,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本部门职能并答记者问。

改革后,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共设置内设机构13个,并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机关党委。其中,主要检察业务部门有6个,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设置并统一名称。

第一至第四检察部是以案件类型组建的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分别负责办理普通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检察、重大刑事犯罪、职务和经济犯罪、刑罚执行监督和职务犯罪侦查等刑事案件;

第五检察部负责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行使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

第六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后的刑事案件将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

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即由一个办案组或一名检察官全程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等,负责到底,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加强办案专业化建设和落实司法责任制。

据了解,此次检察机关内部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最深的一次改革,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着力破解“重刑轻民”,构建了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目前,各项工作正平稳有序开展。

来源:鹰潭日报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3HAOSm4BMH2_cNUg2G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