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布兰
他们之中最年长的已经成年,达到十七八岁,还有一个年过二十。但多数人都很年轻,在十六岁以下。
布兰在鲁温师傅塔楼的阳台上观看他们挥舞棍棒和木剑,气喘吁吁,闷哼和咒骂。木头敲击的喀啦声响彻校场,不时还传来挨揍时发出的号叫。罗德利克爵士迈着大步,在男孩群里走来走去,白胡子下脸红成一片,嘴里念念有词,布兰从没见老骑士的表情如此严厉过。“不行,”他不停念叨,“不行,不行,不行啊!”
“他们打得不太好。”布兰怀疑地说。他漫不经心地搔搔夏天的耳背,冰原狼啃着一块后腿肉,牙齿咬得骨头嘎吱作晌。
“没错,”鲁温师傅长叹一声,表示同意。老学士正用长长的密尔透镜管测量影子,计算低挂在晨空中的彗星的位置。“他们得多花时间训练……罗德利克爵士考虑周到,我们需要人手防守城堡。城里精锐的卫士都被你父亲大人带去君临,你哥哥又把剩下的全部带走,方圆几里格内可用的年轻人也都跟着他走了,许多人一去就不会回来。我们得找人代替他们的位置。”
布兰愤恨地看着楼下汗流浃背的男孩。“如果我还能走路,他们谁都打不过我。”他记得自己最后一次握剑,是国王到临冬城来的时候,只是用把木剑,他却把托曼王子打倒在地好多次。“罗德利克爵士应该教我用斧子,我去做一把长柄斧,就可以让阿多当我的脚,我们一起当骑士。”
“我想这……恐怕不太可能。”鲁温师傅说,“布兰,打仗的时候,人必须手脚和思想完全一致才行。”
下方的场子里,罗德利克爵士正在高喊:“你们打起来活像呆头鹅,他啄一下,你啄回去,要挡啊!把攻击挡下来!打架像鹅怎么成?这是真剑的话,啄一下你的手就没啦!”旁边一个男孩忍不住笑出声,老骑士立刻转身面对他。“你觉得好笑?啊?你到底懂不懂礼貌?你瞧瞧你,打起来像刺猬……”
“从前有个骑士眼睛看不见,”布兰固执地说。罗德利克爵士在下面继续喝骂。“老奶妈跟我说,他有一根长长的棍子,两边都有尖刀,他可以拿在手中转,一次砍两个人。”
“那是‘星眼’赛米恩,”鲁温边说边在簿子上做记号。“失去双眼之后,他把星辰蓝宝石放进空空的眼窝,吟游诗人是这么唱的。可布兰啊,那只是个故事,就像傻瓜佛罗理安的故事一样,都是从英雄纪元流传下来的寓言。”老学士啧了一声。“你要学着抛开这些白日梦,它们只会伤你心的。”
说到了白日梦,倒是提醒了他。“我昨晚又梦见了那只乌鸦,就是生了三只眼睛的那只。它飞进我的卧房,要我跟它一起走,我就随它去了。我们飞下墓窖,父亲正在那里,我和他说了话。他很难过。”
“为什么难过?”鲁温透过镜管向外看。
“我记得……好像是和琼恩有关的事,”这个梦令他很不舒服,比其他有乌鸦的梦更甚。“后来阿多不肯下墓窖去。”
布兰看得出,老师傅有些心不在焉。他把眼睛从镜管上抬起,眨了眨。“阿多不肯怎样?”
“不肯下墓窖去。我醒来之后,叫他带我下去,看看父亲是不是真的在那里。起初他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只好叫他到这到那,最后走到楼梯边,但他却死活不肯下去。他就站在楼梯口,说着‘阿多’,好像他怕黑,可我有火把啊。我好生气,差点就像老奶妈一样敲他的头。”他见老师傅皱起眉头,赶忙补充一句,“不过我没敲啦。”
“很好。阿多是个人,不能像驴子一样随便打的。”
“在梦里,我跟乌鸦一起飞下去,可我醒来以后就飞不了了。”布兰解释。
“你为什么想到墓窖去?”
“我跟你说了啊,去找父亲嘛。”
学士扯扯脖子上的项链,他觉得不安的时候常会这么做。“布兰,好孩子,总有一天艾德大人会化身石像,坐在地底墓窖,和他的父亲、祖父,以及古代冬境之王以来所有的史塔克家人团聚……但愿诸神保佑,那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你父亲现下人在君临,是太后的阶下囚,你到了墓窖也找不到他的。”
“可他昨天晚上真的在啊,我还跟他讲话呢。”
“好个固执的孩子。”老师傅叹口气,把簿子挪到一边。“你想下去看看?”
“我去不了,阿多又不肯,楼梯太窄还曲折得厉害,所以小舞也不行。”
“我想这还难不倒我。”
于是他找来女野人欧莎代替阿多,她身高体壮,又从不抱怨,叫她去哪里就去哪里。“大人,咱打小在长城外长大,一个地洞吓不倒我,”她保证。
“夏天,过来。”欧莎伸出精瘦而结实双手抱起布兰,布兰一边唤道。冰原狼立刻丢下骨头,跟随欧莎穿过校场,走下螺旋阶梯,来到地底的冰冷墓窖。鲁温师傅走在最前,手持火把。布兰不在意——不太在意——被她抱着,而非背在身后。罗德利克爵士已命人砍断欧莎的脚链,因为她来到临冬城之后,不仅忠心耿耿,而且工作又有效率。两个重镣环虽仍在她踝上——表示她还未得到完全的信赖——却不影响她下楼梯的稳健步伐。
布兰不记得自己上次到墓窖来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但可以确定,是意外发生之前。他小时候常与罗柏、琼恩及姐姐们在这下面玩耍。
他好希望这会儿他们都在,那样的话,墓窖就不会这么阴森吓人。夏天潜入充满回音的幽暗,停下脚步,抬起头,嗅嗅死寂的冰冷空气。随后它张嘴露出尖牙,缓步向后爬开,在学士的火炬照耀下,它的双眼闪着金光。即便刚强如铁的欧莎,此刻也觉得有些不自在。“看起来都是些阴森的家伙。”她一边扫视长排的大理石王座,一边说,上面坐着历代的史塔克。
“他们是冬境之王。”布兰低声道。不知怎地,他觉得在这里似乎不应该大声讲话。
欧莎微微一笑。“冬天是没有国王的。假如你亲眼见识过凛冬的威力,你就知道啦,夏天的小子。”
“他们在北境称王长达数千年之久,”鲁温师傅说着举起火把,照亮石像的脸庞。它们有的头发极长,生了大胡子,毛茸而坚毅的脸有如趴伏脚下的冰原狼;有的则是修面整洁,五官憔悴而锐利,有如横放膝上的铁剑。“他们都是生长在艰苦环境中的坚毅之人。来吧。”他快步朝墓窖深处走去,经过一排排石柱和无数的雕像,手中高举的火把向后曳出一条长舌。
墓窖宽阔,比临冬城本身还长。琼恩曾对他说,在墓窖底下,更深更幽暗的地方,还有其他墓穴,年代更久远的古代君王便睡在那里。这样看来,如果火把熄灭,那可就糟了。夏天不肯离开楼梯,只有欧莎怀抱布兰,跟着火把。
“布兰,学过的历史还记得么?”学士边走边说,“如果你还没忘掉,就告诉欧莎这些人是谁,以及他们的生平事迹吧。”
于是他环顾经过的张张脸庞,属于他们的故事便纷纷涌现。这些故事虽是鲁温师傅告诉他的,但使他们鲜活还得归功于老奶妈。“那个是琼恩·史塔克,海盗从东方来袭时,他把他们打退,并在白港盖了城堡。他的儿子是瑞卡德·史塔克,不是我爷爷,而是另一个瑞卡德,他从沼泽王手中夺走颈泽,并娶了沼泽王的女儿为妻。那个很瘦很瘦,长头发尖胡子的是席恩·史塔克,大家叫他“饿狼”,因为他一天到晚打仗。那个个子很高,一副做梦模样的国王也叫布兰登,‘造船者’布兰登,他很喜欢海洋。他的坟墓是空的,因为他乘船向西横渡落日之海,从此下落不明。他的儿子是‘焚船者’布兰登,他在伤心之余,纵火烧掉了父亲所有的船只。那个是罗德利克·史塔克,传说他在一场摔角比赛里赢得了熊岛,并把熊岛赠送给莫尔蒙家族。那个就是‘降服王’托伦·史塔克,最后的北境之王,第一个临冬城公爵,是他向征服者伊耿投降。噢,你看那边,他是克雷根·史塔克,曾经和伊蒙王子决斗,后来,龙骑士说这辈子再没碰上比他更优秀的剑手。”他们几乎走到了末端,布兰只觉一阵哀伤涌上心头。“那是我爷爷,瑞卡德公爵,他被‘疯王’伊里斯处死。他女儿莱安娜和他儿子布兰登就在他身旁的坟墓里。不是我,是另一个布兰登,我父亲的哥哥。他们原本不该有雕像的,那是公爵和国王才享有的荣耀,可父亲实在太爱他们,所以也为他们造了雕像。”
“这女孩很漂亮。”欧莎说。
“劳勃和她已经订了婚,雷加王子却把她强行掳走,并强暴了她。”布兰解释,“为了救她回来,劳勃挑起了一场战争,他在三叉戟河上用自己的战锤亲手杀了雷加,但莱安娜却已经死去,他最后还是来不及救她。”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欧莎说,“但那几个空空的洞更教人难过。”
“以后,那里就是艾德大人的坟墓,”鲁温师傅道,“布兰,你梦中就是在这里看到你父亲的吗?”
“是啊。”回忆令他颤抖,他不安地环顾墓窖,颈背毛发竖立。他好像听见了什么?难道这里还有别人?
鲁温师傅举着火把,朝敞开的坟墓走去。“你看,他不在这儿,他还要等好多好多年才会在这儿。孩子,梦,不过就是梦。”他伸手探进墓穴中的黑暗,活像探进怪兽的巨口。“你看清楚了,这里空得——”
黑暗咆哮着朝他扑来。
一双宛如绿火的眼睛,一排闪烁即逝的洁白利齿,还有黑得像所处墓穴的毛皮。鲁温师傅大叫一声,扬起双手。火把从他指间飞了出去,撞到布兰登·史塔克的石脸,反弹开来,滚落至雕像脚边,火舌舔上他的小腿。在宛如醺醉的摇曳光线下,他们看见鲁温正与一头冰原狼搏斗,他的一只手拼命捶打狼嘴,另一只手则被狼牢牢咬住。
“夏天!”布兰尖叫。
夏天立刻从身后的昏暗中射出,有如一个奔跃的影子,一头把毛毛狗撞开,两只冰原狼在地上来回翻滚,灰色和黑色的毛皮纠结在一起,互相撕扯啮咬。鲁温师傅挣扎着起身,欧莎让布兰斜靠在瑞卡德公爵的石狼身上,急忙过去帮老学士的忙。摇曳的火光一照,狼影成了二十尺高的庞然大物,在墙壁和天顶上拼斗。
“毛毛。”一个小小的声音唤道。布兰抬头,发现他的小弟正站在父亲坟墓的进口。毛毛狗朝夏天的脸咬了最后一口,回身奔至瑞肯身旁。“你别来烦我爸爸,”瑞肯警告鲁温,“你别烦他。”
“瑞肯,”布兰轻声说,“父亲不在这里。”
“他明明就在,我看到的,”瑞肯脸上泪水晶莹。“我昨晚上看到的。”
“你梦见……?”
瑞肯点点头。“你别来烦他,别来伤他,他要回家了,他答应过我的,他要回家了。”
布兰从未见鲁温师傅这么犹豫不决。毛毛狗撕裂了他的羊毛衣袖,暴露的手臂不住淌血。“欧莎,把火把拿来。”他强忍着痛说,那火炬尚未熄灭,她拾起来交给他。伯伯雕像的双腿都被熏黑了。“那……那头野东西,”鲁温续道,“应该是被拴在狗舍里。”
瑞肯拍拍毛毛狗血染的嘴巴。“我把它放出来了。它不喜欢被拴着。”他舔舔手指。
“瑞肯,”布兰说,“要不要跟我回去?”
“不要,我喜欢待在这里。”
“可这里又黑又冷。”
“我不怕。我要等爸爸回来。”
“你可以跟我一起等啊,”布兰说,“你和我,还有我们的小狼,我们一起等他回来。”这时两只冰原狼都舔起伤口,经此恶斗,他们需要悉心照料。
“布兰,”学士坚定地说,“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毛毛狗性子太野,不能让它这样乱跑。我是第三个被他咬伤的人了。假如让它在城里随意活动,迟早会闹出人命。事实很难接受,可这只狼一定得拴起来,否则……”他犹豫了一下。
……就得杀掉,布兰心想,然而他却说:“它生来就不是被拴的,就让我们一起到你的塔里等嘛。”
“这实在不可能。”鲁温师傅道。
欧莎嘻嘻笑道:“我没记错的话,这里该由这孩子当家,”她把火炬交还鲁温,抱起布兰。“所以就到学士的塔里去吧。”
“瑞肯,要一起来么?”
弟弟点点头。“如果毛毛也一起去的话。”说完他跑在欧莎和布兰后面,这下子,鲁温师傅也只好跟上,不过他还是充满戒心地看着两只狼。
鲁温学士的塔里到处堆满了物品,他居然还能从中找到东西,布兰觉得简直就是奇迹。书籍在桌椅上堆得老高,架子上陈列着一排排瓶瓶罐罐,家具上则满是烧剩的蜡烛和干涸的蜡滴,那根密尔制的青铜镜管就端坐在阳台门边的三角架上,墙上挂着星象图,草席上摊着散乱的地图,纸张、羽毛笔和墨水瓶则随处可见,许多东西都沾上了居住屋梁间的渡鸦所遗留的粪便。欧莎听从鲁温简洁的指示,替他清洗伤口,着手包扎。头顶的乌鸦不停地嘎嘎叫唤。“这样的想法真是荒唐,”她为他在狼咬的伤口涂上一种气味扑鼻的膏药,头发灰白的瘦小学士一边说,“我承认,你们两个同时做了相同的梦,咋看起来的确很怪,但仔细一想,其实非常自然。你们想念你们的父亲大人,也知道他如今身遭囚禁。恐惧会影响人的思绪,让人产生奇怪的念头。瑞肯年纪还小,不了解——”
“我已经四岁了。”瑞肯说。他正透过镜管,眺望首堡上的石像鬼。两只冰原狼各据偌大的圆形房间的一端,舔着伤口,啃食骨头。
“——年纪还小,所以——哎哟,七层地狱,还真痛。不,别停下,多抹点。正如我刚才所说,他年纪还小,但布兰你应该知道:梦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有些有,有些没有。”欧莎将淡红色的火奶倒在长长的伤口上,鲁温吸了口气。“森林之子能告诉你关于梦的知识。”
老师傅疼得眼泪都流了下来,但他仍旧固执地摇摇头。“森林之子……本身就只存在于梦中。他们早已灭亡、消失。够了,这样就够了,现在把绷带拿来。先垫棉花,再裹绷带,绑紧一点,我大概还会流不少血。”
“老奶妈说森林之子懂得树木的歌谣,会说动物的语言。他们能像鸟一样飞翔,像鱼一般游泳。”布兰说,“她说他们的音乐很美,光是听到就会让你像婴儿一样哭泣。”
“他们是靠魔法才办到的,”鲁温师傅有些心不在焉地说,“我真希望他们还在。如果有魔法,我的手就不用痛得这么厉害,他们也可以跟毛毛狗沟通,叫它别乱咬人。”他愤怒地瞟了一眼那头大黑狼。“布兰,你要记好,不能相信魔法,否则就会做出拿玻璃剑和人打架的蠢事。森林之子正是如此。来,让我给你看件东西。”他突然起身,穿过房间,回来之时,没受伤的手里多了个绿罐子。“你看看这些。”说着他打开瓶盖,倒出几个闪亮的黑箭头。
布兰拾起一个。“这是玻璃做的。”瑞肯也好奇地靠过来,朝桌上看。
“这种玻璃叫龙晶。”欧莎道。她手拿绷带,在鲁温身边坐下。
“学名是黑曜石。”鲁温澄清,一边挺起受伤的手臂。“这种物质是在地心深处,用诸神之火锻造而成。几千年前,森林之子便是用黑曜石打猎,因为他们不懂冶炼金属。他们以树叶编织的衣服代替盔甲,用树皮充作绑腿,所以看起来仿佛与森林融为一体。他们的飞箭和刀刃都是黑曜石做的。”
“现在也依旧如此。”欧莎把一块软垫布盖在学士的前臂伤口,然后用长长的棉绷带扎紧。
布兰把箭头拿近细看,黑色的玻璃又滑又亮,他觉得好漂亮。“可以给我一个么?”
“你就拿去吧。”老师傅说。
“我也要,”瑞肯说,“我要四个,因为我四岁。”
鲁温要他算清楚了。“小心,它们依然很锋利,可别割伤自己。”
“告诉我森林之子的事。”布兰说。这很重要。
“你想知道哪方面的事呢?”
“每个方面我都想知道。”
鲁温师傅拉拉颈链。“他们是生活在黎明之纪元的族群,是世界最初的统治者,远在国王和王国出现之前。”他说,“那时没有城堡,没有村庄,也没有城市,从这里到多恩海,连半个市集都没有。当时没有人类存在,只有森林之子居住在这片我们称之为七大王国的土地上。”
“他们是一支黝黑而美丽的民族,身材矮小,即使成年人的身高也和我们的小孩子差不多。他们居住于森林深处、洞穴、泽地岛屿和秘密的树上城镇。虽然个子小,森林之子却行动敏捷而优雅,不论男女均用鱼梁木制的弓箭和飞网狩猎。他们信仰属于森林、溪流和岩石的古老神明,这些神的名字都是秘密。他们的智者称为‘绿先知’,绿先知在鱼梁木上刻画奇怪的脸孔,藉以守护森林。森林之子究竟在此统治了多久,或是他们来自何方,没有人知道。”
“大约一万两千年前,‘先民’出现了,他们通过当时还没断裂的多恩断臂角自东方跨海而来。先民骑着马,带着青铜宝剑和皮革巨盾。狭海这边的生物还没有见过马匹,森林之子对他们的马儿,想必和他们对树上刻画的脸同样感到害怕吧。当先民建造房舍和农田时,他们把有脸的树砍下来当柴烧。惊骇万分的森林之子,随即与他们开战。古老的歌谣传说绿先知施展强力魔法,使海平面上升,横扫陆地,粉碎了多恩之臂,然而为时已晚。战争持续下去,直到人类和森林之子的鲜血染红大地。因为人类更加高大强壮,木材、石头和黑曜石又无法与青铜匹敌,所以森林之子死伤惨重。终于,双方的有识之士提议讲和,于是先民的酋长、英雄,以及森林之子的绿先知和木舞者来到神眼湖中的小岛,在岛上的鱼梁木森林间会面。”
“他们在那里订立了‘盟誓’,规定先民拥有海岸、平原、草原、山脉和沼泽,但繁茂的大森林永远归森林之子所有,而王国全境也不准再砍伐任何一棵鱼梁木。为使天上诸神见证此神圣盟誓,他们为岛上每一棵树都刻了脸,并在此成立‘绿人’的神圣组织,专司看守千面屿。”
“‘盟誓’开始了人类与森林之子间四千年的友谊,到后来,先民甚至抛弃了他们从东方带来的信仰,改而崇拜森林之子的神秘诸神。盟誓的签署结束了黎明之纪元,开始了英雄之纪元。”
布兰的手掌,紧紧握住闪亮的黑箭头。“可你说森林之子已经灭绝了。”
“在这里,他们是灭绝了,”欧莎一边说,一边用牙齿咬断绷带末端。“长城以北可就不一样。森林之子、巨人还有其他古老的民族就是到那儿去啦。”
鲁温师傅叹道:“女人,照理说你应该被处以死刑或至少披枷戴锁。史塔克家族给你的待遇,远超过你所应得的。他们对你这么好,你却把这孩子的脑袋里装满荒唐思想,实在是太忘恩负义了。”
“跟我说嘛,他们到哪里去了?”布兰说,“我想知道。”
“我也是。”瑞肯应和。
“唉,好罢。”鲁温喃喃道,“只要先民的国度还在,‘盟誓’便仍有效力,经过英雄之纪元、长夜和七大王国的诞生,许多个世纪之后,其他的民族也终于渡海而来。”
“最先来到的是高大金发的安达尔战士。约从千年前,他们带着精钢打造的武器,胸膛画了象征新神的七芒星,渡海杀来。先民和他们的战争持续了数百年,六个南方王国一个接一个落入他们手中。只有在这里,冬境之王击败了所有试图穿越颈泽的军队;也只有在这里,先民依旧占有一席之地。安达尔人烧毁了所有的鱼梁木丛林,砍倒人面树,一遇森林之子便肆意捕杀,所到之处均大力倡导七神信仰,贬抑远古诸神。于是森林之子纷纷向北逃亡——”
夏天仰天长嚎。
鲁温师傅吓了一跳,停住讲话。毛毛狗随即跳起来,加入兄弟的长吼,布兰心中充满恐惧。“它来了。”他小声说,语气中有种肯定的绝望。他突然明白,自己从昨天晚上便已知道,因为三眼乌鸦带他到墓窖去道别。他虽然知道,却不肯相信,只下意识地希望鲁温师傅说得没错。那只乌鸦,他心想,那只三眼乌鸦……
狼嚎才刚开始,便告结束。夏天穿过房间,走到毛毛狗身边,开始舔舐弟弟颈背干涸的血块。窗边传来翅膀拍打的声音。
一只渡鸦降落在灰石窗棂上,张开鸟喙,发出一声尖锐、粗哑而痛苦的哀鸣。
瑞肯哭了,箭头从他手中一个又一个地滑落,坠地,叮当作响。布兰把他拉过来,紧紧搂住他。
鲁温师傅怔怔地望着黑鸟,仿佛它是生了羽毛的毒蝎。他站起身,动作缓慢,宛如梦游般地走向窗边。当他轻吹口哨,渡鸦便跳上他缠着绷带的前臂。鸟儿翅膀上有干掉的血迹。“一定是猎鹰,”鲁温喃喃自语:“或者是夜枭。可怜的家伙,它能活着抵达真是奇迹。”他取下鸟儿脚上的信。
眼看学士展开信纸,布兰发现自己止不住颤抖。“信上说什么?”他问,同时更用力地抱紧弟弟。
“小子,你已经知道是什么了。”欧莎说,话中并无恶意。她伸手摸摸他的头。
鲁温师傅抬起头,木然地看着他们。这位身材瘦小,灰衣灰发的老人,长袍袖子上沾满血迹,明亮的灰色眼瞳里泪光晶莹。“大人,”他用一种整个沙哑掉、干瘪掉的声音,对公爵的两个儿子说,“我们……我们得找个熟悉他容貌的雕刻师父了……”
第六十七章 珊莎
在梅葛楼深处的高塔房间里,珊莎将自己彻底投入黑暗。
她拉上床帘,昏沉沉地睡去,醒了便哭,哭累再睡。睡不着的时候,她蜷缩在被窝里,哀恸欲绝,颤抖不已。仆人们来了又去,为她送来一日三餐,但她一见食物就无法忍受。于是一碟碟碰都没碰的饭菜在窗边桌上越堆越高,直到后来发酸发臭,仆人将之收走为止。
有时候她的睡眠沉重如铅,整夜无梦,等醒来精疲力竭,甚至较合眼时更累。但那还算好的,因为她若是做梦,必定与父亲有关。或睡或醒,她眼中所见都只有他被金袍卫士按倒在地的景象,伊林爵士大跨步向他走去,一边从背上的剑鞘里抽出“寒冰”,然后……然后……当时她只想把头转开,她真的好想把头转开,但她的双脚早已绵软无力,于是她跪倒在地。而不知怎地,她就是无法别过头去。四周的人大吼大叫,她的白马王子刚才不是对她露出微笑么?他真的笑了,她以为一切都没事了,但只有一瞬间,接着他便说了那句话。父亲的脚……她只记得他的双脚猛烈抽搐了一下……当伊林爵士……当他的剑……
我也死了算了,她对自己说,她发现这个念头一点也不可怕。假如她从窗户纵身跳下,便可结束一切苦难,多年以后,吟游诗人会歌颂她的悲伤。她将支离破碎地倒在塔下的石板上,纯洁无瑕,令所有背叛她的人均感羞愧。珊莎几度穿过卧室,敞开窗扉……但勇气就在那时离她而去,她只能哭着跑回床上。
女侍送饭来时,曾试着和她说话,但她一概置之不理。有次,派席尔大学士带着一箱瓶瓶罐罐前来,询问她是否病了。他摸摸她的额头,命她宽衣,要女侍按住她手脚,他则摸遍她全身上下。临走时他留给她一罐蜂蜜和药草调成的药水,叮嘱她每晚喝一小口。她乖乖照办,然后倒头再睡。
她梦见高塔楼梯上传来脚步声,一种皮革与石头摩擦的不祥之声。有人正一步一步缓缓朝她卧室走来。她所能做的只有蜷缩门后,不住地发抖,听他越来越近。她很清楚那一定是手握“寒冰”的伊林·派恩爵士,准备来取她首级。但她无路可逃,无处可躲,无法将门闩上。最后脚步声总算停了下来,她知道他就站在门外,一言不发,长长的麻子脸,一双死人眼。这时她才发觉自己浑身赤裸,赶紧趴在地上,用手遮掩身体。门缓缓打开,嘎吱作响,巨剑的尖端穿刺而进……
她醒来之时,嘴里还不住念叨:“求求你,求求你,我很乖的,我会听话,请你不要杀我。”但没人理会她。
等他们当真找上门的时候,珊莎却没听见脚步声。开门的并非伊林爵士,而是她曾经的白马王子乔佛里。她正在床上,缩成一团,由于床帘紧闭,分不清中午还是午夜。她首先听见门轰然摔开,紧接着帷帐被猛地扯开,她赶忙伸手,遮挡突现的强光,发现他们高高地站在床边。
“今天下午你要跟我上朝,”乔佛里道,“快去洗澡,换衣服,打扮得有点我未婚妻的样子。”桑铎·克里冈站在他身旁,穿着一件式样简单的褐色外衣,绿色披风,那张烧烂的脸在晨光中更显狰狞。站在二人之后的是两名御林铁卫,肩披长长的雪白锦缎披风。
珊莎把毯子拉至下巴,遮住身子。“不要,”她哀求,“请……请放过我吧。”
“你不赶紧起来换衣服,我就叫我的狗帮你换。”乔佛里说。
“求求您,我的王子……”
“我是国王。狗,把她拖下来。”
桑铎·克里冈抓住她的手腕,将她自羽毛床上拎起来,任她虚弱的挣扎。毯子滑落地面,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袍。“孩子,照他的话去做,”克里冈说,“快把衣服穿上。”他把她推向衣柜,动作竟有些温柔。
珊莎推开他们。“我照王后的要求做了,写了信,内容也都是照她的话写的。您答应我会手下留情。求求您,让我回家吧。我不会背叛你的,我会很乖、很听话,我发誓。我体内没有叛徒的血统,真的没有。我只是想回家。”想起应该注重礼节,她垂下头。“如果您高兴的话,”她有气无力地说。
“我一点也不高兴。”乔佛里道,“母亲说我还是得娶你,所以你必须留在这里,而且要乖乖听话。”
“我不想嫁给你,”珊莎悲泣着说,“你砍了我父亲的头!”
“他是个叛徒,我从没答应饶他一命,只说会手下留情,我也真的手下留情了。他要不是你父亲,我会把他分尸剥皮,但我却让他死得干脆。”
珊莎怔怔地望着他,这才头一次把他瞧了个清楚。他穿着绣满狮子的加衬鲜红外衣,金缕披风,高领搭配着他那张脸。她不禁纳闷自己怎么会觉得他英俊潇洒?他的嘴唇又红又软,活像雨后土中翻到的蠕虫,他的双眼则是虚妄又残忍。“我恨你。”她低声说。
乔佛里国王脸色一凛。“母亲说国王不应该动手打妻子。马林爵士。”
她还不及反应,骑士便已拉开她试图遮脸的手,掐起重拳甩了她一记耳光。珊莎不记得自己跌倒,但等她回过神来,已经单膝跪倒在草席上,头晕目眩。马林·特兰爵士矗立在她上方,白丝手套指节处有血迹。
“你是乖乖听话,还是要我再让他教训你一次?”
珊莎的耳朵没了知觉,她伸手一摸,指尖湿湿的都是血。“我……听候您差遣,大人。”
“是‘陛下’。”乔佛里纠正她,“等会儿朝廷上见。”说完他转身离去。
马林爵士和亚历斯爵士随他离开,但桑铎·克里冈粗略地拉了她一把,提她起来。“小妹妹,为你自己好,照他的想法去做。”
“他……他想怎么样?求求您,告诉我吧。”
“他想看你笑容可掬,浑身香气,当他的美丽未婚妻。”猎狗嘶声道,“他想听你背诵那套漂亮话语,就跟修女教你的一样。他想要你既爱他……又怕他。”
他走之后,珊莎立刻又软倒在草席上,怔怔地望着墙壁出神,直到两个女侍怯怯地走进房间。“我需要沐浴,请帮我准备热水。”她告诉她们,“还有香水,以及妆粉,好遮住淤伤。”她的右半边脸整个肿了起来,隐隐作痛,但她知道乔佛里希望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热水,令她想起了临冬城,稍稍坚强起来。自从父亲死后,她就没洗过澡,这时才惊讶地发现水变得多脏。女仆为她洗去脸上的血污,刷净背上的尘土,将浆洗的头发梳成浓密的枣红发卷。除了下令,珊莎不和她们交谈:她们是兰尼斯特家的仆人,不是她自家的人,她不信任她们。穿衣服时,她特地拣了那件绿丝礼服,正是比武大会当天穿的那件。她记得那晚席间乔佛里对她有多殷勤,如果她穿上这件衣服,或许能让他联想起来,对她温柔一点。
打扮完毕后,她坐下等待,喝了一杯酪乳,啃下几块甜饼干,暂时止住胃里的翻腾。到马林爵士来找她时,已经日当正午。他穿上了全套纯白甲胄:精工金线白鳞甲,高顶黄金日芒盔,护膝、护喉、护手和长靴都是闪闪发光的铁铠,还有一袭厚重的羊毛披风,装饰着黄金狮扣。他的头盔除去了面罩,显露出冷峻的脸;两个大眼袋,一张宽阔而乖戾的嘴,铁锈般的头发里夹杂着几许灰白。“小姐,”他鞠躬道,仿佛不记得自己三小时前把她打得满脸是血。“陛下吩咐我护送您上朝。”
“如果我拒绝,他有没有吩咐你打我啊?”
“小姐,您这是在拒绝么?”他看她的眼神毫无感情,对他稍早造成的淤伤无动于衷。
珊莎突然明白,他并不恨她,也不爱她,他对她根本一点感觉也没有。对他来说,她不过是个……东西。“不是,”她说罢起身,心中好想疯狂发怒,狠狠地揍他,就像他打她一样,她要警告他,等她当上王后,他若再敢动她一根汗毛,便将他永世放逐……但她心中依然记得猎狗的话,所以她只说:“我将谨遵陛下的旨意。”
“我也是。”他回答。
“是么……可是,马林爵士,你不是真正的骑士。”
珊莎知道,桑铎·克里冈若是听了这话,准会哈哈大笑。换做其他人,或许会咒骂她,或许会警告她闭嘴,甚或恳求她原谅,但马林·特兰爵士什么也没做,因为他根本不在乎。
除了珊莎,供旁听的楼台上空无一人。她低着头,强忍泪水,看着下面的乔佛里端坐铁王座,自以为公义地裁决国事。十件案子,有九件他觉得无聊,便把它们统统交给御前会议,自己则在宝座上焦躁不安地动来动去。贝里席伯爵、派席尔大学士和瑟曦太后忙个不停,但当国王偶而决定亲自出马时,连他的母后大人也左右不了局面。
有个小偷被拖上来,他吩咐伊林爵士在王座厅里当场剁下他的手。两名骑士对某块地产生纷争,上朝请他定夺,他则下诏令他们明日决斗解决,并且补上一句:“至死方休。”有个女人跪地乞求一位因叛国罪而被砍头的男子的首级,她说她很爱他,希望能让他全尸下葬。“你爱叛徒,说明你也是叛徒。”乔佛里说,于是两个金袍卫士把她拖进地牢。
生着一张青蛙脸的史林特伯爵坐在议事桌末端,身穿黑天鹅绒外衣,肩披闪亮的金缕披风,国王每下一个判决,他就点头称是。珊莎仔细地看着他那张丑脸,想起他当时如何把父亲按倒在地,让伊林爵士斩首示众,心中只盼能狠狠地报复他,希望哪个英雄能把“他”也按倒在地,斩首示众。但在她心底,有个声音却在低语:世上已经没有英雄了。她忆起培提尔伯爵从前在这个大厅里对她说的话,“小可爱,人生不比歌谣,”他告诉她,“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看来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怪兽得胜,她对自己说,接着她耳边又回响起猎狗那如金属和石头摩擦的冰冷嘶声:“小妹妹,为你自己好,照他想法去做。”
最后一件案子的被告是一位肥胖的酒店歌手,他被控谱曲嘲弄故王劳勃。乔佛里派人把他的木竖琴拿来,命令他当场表演给所有人听。歌手泪流满面,发誓再也不会唱这首歌了,但国王坚持要他唱。歌词其实挺有趣,大致是描述劳勃和猪打架。珊莎知道,那头猪就是杀死国王的野猪,但歌中的某些小节却像在影射太后。唱完之后,乔佛里宣布他将网开一面,歌手可以选择保留手指或者舌头,他有一天的时间来决定。杰诺斯·史林特点头称许。
下午的朝政总算告一段落,珊莎松了口气,但她的苦难却没有结束。司仪宣布退朝后,她急忙逃离旁听台,谁料乔佛里正在蜿蜒的楼梯下等她,猎狗和马林爵士在他身边。年轻的国王从上到下,仔细地审视着她。“你看起来比先前漂亮多了。”
“多谢陛下称赞。”珊莎说。虽是违心之论,他听了却点头微笑。
“陪我散步吧。”乔佛里命令,一边伸出了手,她别无选择,只好挽着他。若是从前,摸到他的手会令她震颤不已,但如今她却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我的命名日快到了,”他们从王座厅后方离开时,乔佛里说,“我们将举办盛大的宴会,会有很多人送我礼物。你要送我什么?”
“我……我还没想好送什么,大人。”
“陛下,”他口气尖锐地说,“你真是个笨女孩,对不对?母亲早跟我说了。”
“她真这么说?”经过这些日子以来的经历,她以为他的话已经失去了伤害她的力量,但是却不然。王后向来对她很好啊。
“噢,当然是真的,她还担心我们的孩子会不会像你一样笨,不过我叫她别操心。”国王做个手势,马林爵士便为他们打开门。
“谢谢您,陛下。”她嗫嚅着说。猎狗说得没错,她心想,我是一只小小鸟,只会重复别人教我的话。夕阳已经落下西边的城墙,红堡的砖石在暮色中沉暗如血。
“一旦你能生孩子,我就会让你怀孕,”乔佛里陪她走过练习场。“如果头胎是个笨蛋,我就立刻把你的头砍了,另外找个聪明的妻子。你什么时候才能生孩子啊?”
他把她羞辱成这样,珊莎无法正视他。“茉丹修女说多……多数的官家小姐在十二或十三岁的时候就会发育成熟。”
乔佛里点点头。“这边。”他领她进入红堡的城门塔,走到通往城垛的楼梯口。
珊莎猛地从他身旁抽身,不住发抖,突然明白这是要去哪里。“不要,”她呼吸急促,语带恐慌。“求求你,不要这样,不要带我去,我求求你……”
乔佛里抿紧嘴唇。“我要让你瞧瞧叛徒的下场!”
珊莎疯狂地摇头。“不,我不要去看。”
“我可以叫马林爵士拖你上去,”他说,“你不会喜欢的。你还是给我乖乖照办的好。”乔佛里朝她伸手,珊莎向后退开,结果撞上了猎狗。
“小妹妹,听话。”桑铎·克里冈边说边把她推回给国王。他烧伤那边脸的嘴角抽搐了片刻,珊莎几乎可以听见他没说出来的话:无论如何他都会把你弄上去的,所以,照他想法去做吧。
她强迫自己挽起乔佛里国王的手。登楼是一场噩梦,每一步都是挣扎,就像把脚从及膝的泥泞里抽出来那么困难。楼梯好似永无止尽,几千几万级,而梯顶的城墙上有无边恐惧正等着她。
从城门塔顶的城垛望去,整个世界摊在下方。珊莎可以看到座落于维桑尼亚丘陵上的贝勒大圣堂,父亲就是在那里被处死的。静默姐妹街的另一端,耸立着烧得焦黑的龙穴废墟。西边,红色的夕阳被诸神门遮掩了一半。在她身后,是咸海汪洋。南面有鱼市、码头和浩荡奔涌的黑水河,北面则有……
她望向北方,只见城市、街道、巷弄、丘陵……更多的街道巷弄,以及远方的城墙。然而她知道,在这些尘世扰攘之外,是开阔的原野、农田和森林,在更北更北更北的地方,是临冬城,是家。
“你在看什么?”乔佛里道,“我要你看这个,这里。”
一堵厚厚的石砌胸墙环绕着壁垒外围,高及珊莎下巴,每隔五尺便有一个让弓箭手使用的雉堞。那些首级便位于城墙顶端的雉堞之间,插在铁枪尖端,面朝城市。珊莎踏上城墙的那一刻便注意到了,但河滨景致、熙来攘往的街道和落日余晖是那么的美。他可以逼我看,她告诉自己,但我可以视而不见。
“这个是你父亲,”他说,“这边这个。狗,把头转过来给她瞧。”
桑铎·克里冈伸手到半空中,把首级转了过来。砍下的头颅浸过沥青,如此才能保存得较长。珊莎冷静地看着父亲的首级,不动声色。这看起来不像艾德公爵,她心想,看起来不像真的。“请问,您要我看多久?”
乔佛里似乎大感失望。“你想不想看其他人的头?”城垛上有一大排。
“如果陛下您高兴的话。”
于是乔佛里领她沿着走道前进,经过十几颗人头,还有两根空着的长枪。“这两根是我特地留给史坦尼斯叔叔和蓝礼叔叔的。”他解释。其他人死亡的时间比父亲长很多,首级待在枪尖上也久得多。虽然泡过沥青,但多数都变得难以辨认。国王指着其中一个说:“这个是你们家的修女。”可珊莎根本看不出那是女人的头。头颅的下巴已经整个烂掉,鸟儿吃掉了一只耳朵和大半边脸颊。
珊莎之前还纳闷茉丹修女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在想来,或许她早就心里有数了罢。“您为什么杀她呀?”她问:“她只是个虔诚的……”
“她是个叛徒。”乔佛里看起来闷闷不乐,她似乎惹恼他了。“你还没决定送我什么命名日礼物。不然换我送你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如果您高兴的话,大人。”珊莎说。
他一露出微笑,她便知道他在嘲讽自己。“你哥哥也是个叛徒,这你知道吧?”他把茉丹修女的头转回去。“我记得那次去临冬城见过你哥哥。我家的狗叫他玩木剑的少爷,对不对啊,好狗儿?”
“我这么说过?”猎狗回答,“我倒是不记得了。”
乔佛里暴躁地耸耸肩。“你哥哥把我詹姆舅舅打败了。母亲说他是靠诡计和欺骗才得逞的。她接获消息时,马上哭了起来。女人都是软弱的动物,连她也不例外,虽然总是假装很坚强。她说我们必须留在君临,以防我的两个叔叔发动攻击,但我才不在乎。等过了我的命名日宴会,我就要召集一支军队,亲手把你哥哥杀掉。珊莎·史塔克,这就是我要给你的礼物,你哥哥的首级。”
突来的一股狂念袭上她心头,她听见自己说:“或许我哥哥会把你的头拿来送我。”
乔佛里皱起眉头。“不准你这样开我玩笑。一个好妻子绝不可以拿她丈夫乱开玩笑。马林爵士,教训教训她。”
这回骑士打她时,用一只手紧紧托住她下巴。他一共打了两次,先打左边,然后更用力地打右边。她的嘴唇整个破了,鲜血一直流到下巴,混杂着咸咸的泪水。
“你不要整天哭哭啼啼。”乔佛里告诉她,“你笑起来比较漂亮。”
珊莎勉强挤出微笑,深恐若是不从,他又会叫马林爵士打她。可惜她笑了还是没用,国王嫌恶地摇摇头:“把血擦掉,你这样难看死了。”
外围的胸墙高到她下巴,但靠内的走道没有任何遮挡,距离下方的庭院足有七八十尺。用力一推就成了,她告诉自己。他就站在那里,就在那里,张着蠕虫般的嘴唇傻笑。你可以办到的,她告诉自己,你可以的,动手罢。即使跟他同归于尽也没关系,一点也没关系。
“过来,小妹妹。”桑铎·克里冈在她面前蹲下,正好挡在她和乔佛里之间。他轻轻地为她拭去自裂唇汩汩涌出的鲜血,动作出奇地温柔,令人很难与眼前的大个子联想在一起。
时机稍纵即逝,珊莎垂下眼睛。“谢谢。”他擦完之后,她向他道谢,因为她是个乖女孩,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
第六十八章 丹妮莉丝
她发着高烧,噩梦连连,梦中有长了翅膀的黑影。
“你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她在一个长长的大厅里走着,上方是高高的石拱。她无法转头,不能回头。在她前方极远之处有一扇门,因为距离的关系,显得相当微小,但她依旧看得出门乃是漆成红色。她加快步伐,赤裸的双脚在石地板上留下一个又一个血印。
“你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他看见阳光洒在生意盎然的多斯拉克海上,空气中充满泥土和死亡的气息。风吹草动,碧浪荡漾有如汪洋。卓戈用健壮的双手环抱住她,抚弄她,撩拨她,使她流出那甜蜜的汁液,只属于他的甜蜜汁液。天上的星星含笑俯视着他们,赤日和繁星。“家,”她轻声细语的同时,他进入她的身体,将精液注入她体内。突然间,星星不见了,巨大的翅膀横扫天际,世界起火燃烧。
“……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乔拉爵士的脸憔悴而哀伤。“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他边告诉她,边伸出半透明的手在火盆上取暖,火盆里躺着几颗石蛋,如煤炭般烧红冒烟。前一刻他还有血肉,紧接着便开始消逝,肌肉失去颜色,比风儿还要无形。“最后的真龙。”他的声音如一缕轻烟,接着他便消失无踪。她感觉到身后紧迫的黑暗,而那扇红门,却是越来越远。
“……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韦赛里斯站在她面前,厉声尖叫:“你这个小贱货,真龙是不会低声下气的,不准你对真龙之子颐指气使。我是真龙传人,我会得到王冠!”融化的黄金像蜡一样从他脸上流下,烧出条条深陷的凹痕。“我是真龙传人!我会得到王冠的!”他厉声嚎叫,手指像蛇一样,啮咬她的乳头,又捏又拧又扭,他的眼睛爆突出来,宛如胶冻,流下他焦黑的双颊。
“……不想唤醒睡龙之怒……”
红门在前方,好远好远,但她可以感觉到背后冰冷的气息朝她袭来,假如她被抓到,就会陷入比死亡更恐怖的境地,永远在无边黑暗中孤独地哀嚎。于是她开步快跑。
“……不想唤醒睡龙之怒……”
她感觉到体内的热气,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正在她的子宫燃烧。她的儿子生得高大威武,有卓戈的古铜色皮肤和她银金色的头发,以及杏仁形状的紫罗兰色眼睛。他对她微笑,朝她伸手拥抱,然而当他张开嘴巴,吐出的却是滔天烈焰。她看见他的心脏正在胸腔里熊熊燃烧,只一瞬间,人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有如扑火飞蛾被烛焰吞噬,化为灰烬。她为孩子哭泣,哀悼这原本会吸吮她乳房的甜美婴孩,但她的泪水一碰肌肤,竟立即化成蒸汽。
“……唤醒睡龙之怒……”
鬼魂罗列长厅两侧,穿着古代君王的褪色服饰,手握淡色火焰剑,他们的头发有的银色、有的金黄,有的亮如白金,眼睛则是蛋白石、紫水晶、电气石和翡翠的颜色。“快!”他们高叫,“快,快跑!”她拔腿飞奔,每次落脚,都融化了石地板。“快跑!”鬼魂齐声呐喊,她跟着尖叫,往前扑去。剧痛有如一把尖刀,划过她的背脊,她只觉自己的皮肤被撕扯开来,闻到鲜血蒸腾的臭味,看到巨大翅膀的阴影。然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飞了起来。
“……唤醒睡龙……”
红门就耸立在她面前,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长厅变成周围的一团模糊,冷气自她身后退去,石地板也消失不见。她飞越过多斯拉克海,越飞越高,任绿海在下方波荡,世上所有的生物都在她的翅膀阴影下亡命奔逃。她闻到家的味道,见到家的景致,在门的那边,有茵绿田野和石砌大房,有温暖她心房的怀抱,就在那边。她猛地打开门。
“……睡龙……”
看见的是哥哥雷加,身穿漆黑盔甲,骑着同样颜色的骏马,在头盔的狭窄眼缝内,有火焰熊熊燃烧。“最后的真龙传人,”乔拉爵士在微弱低语,“最后的,最后的。”丹妮揭开他擦亮的黑面罩,发现里面的那张脸,竟然是她自己。
在那之后,长长久久,痛楚,体内燃烧的熊熊大火和低声细语的群星,覆盖了整个天地。
她骤然醒来,嘴里有灰烬的味道。
“不,”她呻吟道,“不要,求求你!”
“卡丽熙?”姬琪凑过来,像一头害怕的雌鹿。
帐篷沉浸在黑影中,寂静而封闭。无数碎片的灰烬自火盆向上飘散,丹妮的视线跟着它们穿过上方的排烟口。飞啊,她心想,我有了翅膀,我会飞了。然而那究竟只是惊梦一场。“救救我,”她小声说,挣扎着想站起来。“请给我……”她的喉咙沙哑刺痛,想不起来自己究竟要什么。为什么痛得如此厉害?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似被撕成碎片,又再重新组合。“我要……”
“是的,卡丽熙。”说完姬琪便飞奔出去,大声喊叫,帐里则空无一人。丹妮想要……某件东西……某个人……到底是什么?她知道这很重要,世界上只有这件事最重要。她翻过身,用手肘支撑身体,与纠缠双脚的毛毯搏斗。移动好难好难:整个世界天旋地转。我一定要……
他们进来时,发现她倒卧在地毯上,正朝那几颗龙蛋爬去。乔拉·莫尔蒙爵士把她抱回丝床上,她虚弱地抵抗。从他的肩头后方,她看到了自己的三个女仆,长了点小胡子的乔戈,以及弥丽·马兹·笃尔那张平板的阔脸。“我必须,”她试图告诉他们,“我一定要……”
“……睡吧,公主殿下。”乔拉爵士说。
“不,”丹妮说:“求求你,求求你。”
“一定要。”他为她盖上丝被,也不管她浑身发烫。“卡丽熙,好好睡,赶快好起来,回到我们身边。”接着,那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出现了,她拿着一个杯子靠到她唇边。她尝出里面酸牛奶的味道,还有另一种浓而苦涩的东西。温热的液体流过她的下巴,她麻木地吞了下去。于是营帐渐渐黯淡,她再度入睡,这回没有做梦,而是在一片无边无际的黑色汪洋上漂浮,恬适而安宁。
过了一段时间——一个晚上,一天,还是一年,她不知道——她再度醒来,帐里一片漆黑,外面劲风吹拂,丝质帷幕有如飞翅般啪啦作响。这次丹妮不再挣扎起身。“伊丽,”她叫道:“姬琪、多莉亚。”她们立刻出现。“我的喉咙好干,”她说,“好干、好干。”于是她们拿来了水。这水温热而无味,但丹妮却饥渴地喝个精光,并差姬琪多拿一点。伊丽浸湿一块软布,擦拭她的额头。“我生病了么?”丹妮说。多斯拉克女孩点点头。“病了多久?”湿布很舒爽,但伊丽的神情却无比哀伤,她不禁害怕起来。“很久,”女仆小声说。姬琪拿水回来时,睡眼朦胧的弥丽·马兹·笃尔也跟着来了。“喝吧。”她边说边再度抬起丹妮的头就着杯子,不过这次杯中是葡萄酒,好甜好甜的酒。丹妮喝完以后,躺了回去,听着自己轻柔的呼吸,只觉四肢沉重,睡意又袭上心头。“我要……”她喃喃道,声音含混而模糊。“我要……我要抱……”
“要什么?”巫魔女问,“卡丽熙,您要什么?”
“我要……蛋……龙蛋……麻烦你……”她的眼皮沉重如铅,而她太累太倦,再没力气张开它们。
待她三度睁眼,一缕金色的阳光正从帐顶的排烟口直射而进,而她的双手环抱着一颗龙蛋。是乳白的那颗,奶油色的鳞壳,有金黄和青铜的螺旋条纹,丹妮可以感觉到龙蛋所散发出的热度。在丝被之下,她全身覆满一层晶莹的汗水,这就是龙露吧,她心想。她伸出手指,轻轻拂过蛋壳,沿着缕缕金黄挪移,感觉到石蛋深处有什么东西在跃动着、伸展着遥相应和。她并不害怕,所有的恐惧都已经随着高热焚烧殆尽了。
丹妮摸摸额头,汗水之下,皮肤凉凉的,高烧已退。她逼自己坐起来,虽然有点短暂的晕眩,两腿深处还很疼痛,但她觉得体力已经恢复。女仆们听到她的响动,急忙跑来。“我要喝水,”她告诉她们,“帮我拿瓶水来,越凉越好。再拿点水果,我想吃枣子。”
“遵命,卡丽熙。”
“我要见乔拉爵士。”说着她站起来,姬琪拿了一件纱丝长袍给她披上。“还要洗个温水澡。把弥丽·马兹·笃尔也叫来,还有……”回忆突然同时涌现,她讲不下去。“卓戈卡奥。”她逼自己说出口,惊恐地看着她们的脸庞。“他是不是——”
“卡奥他还活着。”伊丽静静地回答……但在她说话的同时,丹妮却在她眼中察觉了一抹黯淡,她话一说完,就连忙跑出去拿水了。
于是她转向多莉亚:“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我……我去找乔拉爵士。”里斯女孩说罢鞠了个躬,逃离了帐篷。
姬琪原本也要跑,可丹妮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扣留下来。“到底怎么回事?我一定要知道。卓戈……和我的孩子。”为何她现在才想起孩子?“我儿子……雷戈……他在哪里?我要看看他。”
女仆垂下眼睛。“孩子……没活成,卡丽熙。”她的声音只剩惊恐的呓语。
丹妮松开手腕,任姬琪逃出营帐。我儿子死了,她怔怔地想。不知怎地,她好像早就知道,在她第一次醒来,看见姬琪泪流满面之前,不对,还没醒来前她就知道了。梦境突然袭上心头,历历如绘,她想起那个高个子,有着古铜色皮肤和银金色发辫,轰地葬身烈焰。
她知道自己应该哭泣,但双眼却干如灰烬。因为她在梦中已经哭过,泪水一碰两颊便化为蒸汽。所有的悲伤,已在我体内蒸腾干净,她告诉自己。她虽然哀痛,可是……她只感到雷戈渐渐离她远去,仿佛从未存在。
须臾,当乔拉爵士和弥丽·马兹·笃尔走进帐篷时,丹妮跑去查看另外两颗龙蛋。那两颗蛋还在箱子里,却和她睡觉时抱着的那颗同样发热,实在很奇怪。“乔拉爵士,请你过来。”她执起他的手,将之放在那颗有鲜红条纹的黑色龙蛋上。“你有什么感觉?”
“蛋壳,硬得像石头。”骑士的神情有些谨慎。“还有鳞片。”
“热么?”
“不热,冷冰冰的石头。”他抽开手。“公主殿下,您还好吗?您的身体还这么虚弱,现在起来好吗?”
“虚弱?乔拉,我的身体很强壮。”为了让他放心,她在一堆靠垫上坐下。“告诉我,我儿子是怎么死的。”
“公主殿下,他根本就没活成。那些女人说……”他止住不说,丹妮这才发现他整个人已经垮了,移动时跛着脚。
“告诉我,告诉我那些女人说了些什么。”
他别过头去,眼里仿佛有些愧疚。“她们说那孩子是……”
她耐心等待,但乔拉爵士说不出口。他的脸色因羞愧而黯淡,看上去活像一具行尸走肉。
“那孩子是个怪物,”弥丽·马兹·笃尔替他说完。骑士虽然武艺超群,但丹妮明白此刻巫魔女比他更有力量、更残酷,更是难以想像地危险。“整个人畸形扭曲。我亲自帮他接生,他像蜥蜴一样全身长满鳞片,眼睛是瞎的,屁股上生了条短尾巴,还有一对像蝙蝠一样的小翅膀。我一碰他,他的皮肉就从骨头上脱落,里面满满的都是蛆虫,散发出腐烂的恶臭,他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就是那股黑暗,丹妮心想,就是那股紧追身后,想要吞噬她的恐怖黑暗。假如她回头,一切就都完了。“乔拉爵士把我抱进这座帐篷时,我儿子还健康强壮。”她说,“我感觉得到他不断拳打脚踢,急着要降临人世。”
“或许如此,”弥丽·马兹·笃尔回答,“可从你肚子里生出来的东西就是我刚刚说的那样。卡丽熙,当时这座帐篷里充满死亡。”
“不过是些影子,”乔拉爵士嘶声道,然而丹妮听得出他话中的疑虑。“我亲眼看到了,巫魔女,我看到你独自待在这里,和影子跳舞。”
“铁大王,坟墓洒下的影子是很长的,”弥丽说,“又长又暗,直到任何亮光都无法阻挡。”
丹妮明白了,是乔拉爵士害死了她儿子。他出于对她的敬爱和忠诚,将她抱进了一个任何活人都不该进入的地方,把她的宝贝喂给了黑暗。对此,他自己一清二楚;那张灰白的脸庞,那对空洞的眼瞳,那双不便于行的跛足,实实在在说明了他的悔恨。“乔拉爵士,你也被阴影所害。”她对他说,但骑士没有答话。丹妮转向女祭司,“你警告我:惟有死亡方能换取生命,我以为你指的是那匹马。”
“不对,”弥丽·马兹·笃尔道,“那只是您用来欺骗自己的谎言,您很清楚代价是什么。”
她知道么?她当时真的知道么?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我已经付出了代价,”丹妮说:“我付出了那匹骏马,我的孩子,还有魁洛、柯索、哈戈和科霍罗,付了好多好多倍。”她霍地从靠垫上站起。“卓戈卡奥人在哪里?带我去见他,不管你是女祭司、巫魔女还是血巫,总之我要见他。我要看看我用儿子的性命换来了什么。”
“如您所愿,卡丽熙。”老妇人说,“请随我来,我带您去见他。”
丹妮远比自己以为的虚弱,乔拉爵士伸手环抱住她,支撑她站立。“公主殿下,以后有的是时间。”他静静地说。
“乔拉爵士,我现在就要见他。”
习惯了帐篷内的昏暗,外面的世界亮得吓人。太阳如融化的黄金,烧灼着大地,炙烤的地面干裂而空洞。女仆们端着水、酒和瓜果等在一旁,乔戈走上前来,协助乔拉爵士搀扶她,阿戈和拉卡洛则站在后面。烈日照在沙地上,反射的强光使她很难视物,直到丹妮举手遮眼,这才见到一团营火的余烬,几十匹马无精打采地走来走去,寻找那一点点青草,此外还有少数的营帐和睡袋。一小群幼童围聚过来看她,更远处还有些妇人做着日常琐事,几名佝偻的老人,睁着疲倦不堪的眼睛,痴痴地望向湛蓝的天空,虚弱地挥赶血蝇。仔细一数,大约只有百来个人,就这么多。原先足足四万战士的营地,如今只剩风沙和尘土。
“卓戈的卡拉萨走了。”她说。
“无法骑马的卡奥没有资格当卡奥。”乔戈道。
“多斯拉克人只追随强者,”乔拉爵士说,“公主殿下,我很抱歉,我们实在留不住人。波诺‘寇’第一个离开,并自称波诺卡奥,不少人跟了他。没过多久,贾科也如法炮制。剩下的人则趁着夜色,大群小群地,一天一天走光。从前多斯拉克海中只有卓戈的卡拉萨,如今却有了十多个新的。”
“老人们留了下来,”阿戈说,“还有胆小鬼、弱者和病夫,以及发过誓的我们。我们决不离开您。”
“卡丽熙,他们带走了卓戈卡奥的牧群,”拉卡洛道,“我们人手太少,阻止不了他们。抢夺弱者本是强者的权利。他们还抢走了很多奴隶,卡奥和您的都有,只留了几个下来。”
“埃萝叶呢?”丹妮想起自己在羊人城镇外拯救的受惊女孩,连忙问。
“马戈把她抓走,他如今是贾科卡奥的血盟卫,”乔戈说,“他先将她大骑特骑,然后把她给了他的卡奥,之后贾科又把她给了其他的血盟卫,而他总共有六个卫士。完事之后,他们割了她的喉咙。”
“卡丽熙,这是她的命。”阿戈道。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这是她悲惨的命运,”丹妮说,“但马戈的命运将更悲惨。我以新旧诸神之名起誓,以羊神、马神和世上所有神灵之名起誓,向圣母山和世界的子宫湖起誓:在我处置他们之前,马戈和贾科将会哀求我按照他们对待埃萝叶的方式赐给他们慈悲。”
多斯拉克人不安地彼此对视。“卡丽熙,”女仆伊丽像对小孩子解释一般地跟她说,“贾科现在是卡奥,身后有两万名骑马战士。”
她昂首道:“我呢?我是‘暴风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家族的丹妮莉丝,我是征服者伊耿与残酷的梅葛的后裔,血缘可以上溯至古老的瓦雷利亚民族。吾乃真龙之女,我向你们发誓,这些人将会尖叫痛苦而死。现在,带我去见卓戈卡奥。”
他躺在光溜溜的红沙地上,睁眼望着太阳。
他的身上停了十几只血蝇,但他似乎浑然不觉。丹妮挥开苍蝇,在他身边跪下。他的眼睛睁得老大,却视而不见,她当下便明白他双目已瞎。可当她轻声说出他的名字,他似乎仍旧充耳不闻。他胸口的伤已经完全愈合,结成的疤又灰又红,看来十分狰狞可怕。
“他为什么一个人待在这里晒太阳?”她问他们。
“公主殿下,他似乎喜欢阳光的温暖,”乔拉爵士道,“他的眼睛会随太阳移动,虽然他根本看不到。他能走路,只要有人带着他,他会跟着走,但仅止于此。若把食物放进他的嘴中,他就会吃;若把清水滴到他唇上,他就会喝。”
丹妮轻轻吻了她的日和星的额头,起身面对弥丽·马兹·笃尔。“巫魔女,你的法术可真是代价高昂。”
“他活了下来,”弥丽·马兹·笃尔说,“您要的是他的生命,您也支付了生命。”
“对卓戈那样的人来说,这根本不是生命。他的生命是开怀大笑,是火炉上烧烤的肉块,是双腿间骑乘的骏马。他的生命是手握亚拉克弯刀,骑马迎敌,铃铛在发际作响。他的生命是他的血盟卫,是我,以及我原本要为他产下的儿子。”
弥丽·马兹·笃尔没有回答。
“要多久他才会变回以前那样?”丹妮质问。
“等太阳从西边升起,在东边落下。”弥丽·马兹·笃尔说,“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等您的子宫再度胎动,您再次怀了孩子。到了那时候,他才会变回以前的模样,在那之前绝不可能。”
丹妮朝乔拉爵士和其他人打个手势。“你们先退下,我要单独跟巫魔女谈谈。”莫尔蒙和多斯拉克人随即离开。“你明明知道,”等他们走后,丹妮开口道。不论她的内心和肉体有多么痛楚,愤怒却给了她力量。“你明知我会得到什么,也明知代价为何,却依旧让我付出了代价。”
“他们烧了我的神庙,这是不对的。”肥胖的扁鼻妇人平静地说,“他们触怒了至高牧神。”
“神灵才不会做出这种事,”丹妮冷冷地说。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你欺骗了我,谋害了我体内的孩子。”
“是啊,骑着世界的骏马没有办法烧毁城市,他的卡拉萨再也无法令其他国度灰飞烟灭了。”
“是我替你求情,”她痛苦地说,“是我救了你。”
“救我?”拉札林妇人啐了一口。“我被三个男人侵犯,那不是男女正常结合的姿势,而是从后面上,好像公狗和母狗交配一样。你骑马经过时,第四个男人正插入我体内。你要怎么救我?我亲眼见到我所信奉之神的庙堂遭到焚烧,而我曾在那里医治过不计其数的善男信女。我的家园被他们烧毁,街上随处可见堆堆人头,人头堆里有给我做面包吃的烘焙师傅,有罹患死眼热病,好不容易才被我救治的小男孩,而那不过是三个月前的事。我至今还能听见骑马战士挥动皮鞭,催赶孩童离开,他们震天动地地哭泣。你倒是说说看:你救了什么?”
“我救了你的命。”
弥丽·马兹·笃尔冷酷地笑笑:“那就好好瞧瞧你的卡奥,让你明白当一切都消失的时候,生命究竟有何价值。”
丹妮唤来卡斯部众,命他们逮捕弥丽·马兹·笃尔,将她五花大绑。然而当巫魔女被带走时,却对她露出微笑,仿佛两人间共享某种秘密。丹妮只需一个字,便可让她人头落地……但她又能得到什么?一颗头?假如生命都没了价值,死又何妨?
他们领着卓戈卡奥来到她的帐篷,丹妮命令他们将浴缸装满水,这次不是血水。她亲自为他沐浴,为他洗去手臂和胸膛的尘土,用软布拭净他的脸庞,为他长长的黑发抹上肥皂,将纠缠打结的地方梳理柔顺,直到头发如她记忆中那般乌黑发亮。完成之后,夜幕早已低垂,丹妮只觉筋疲力竭。她停下来吃东西,却只能吞下一颗无花果,喝了一口水。睡眠或许是种解脱,但她已经睡了很久……睡得太久了。为了从前和将来每个他们共有的晚上,她应该为他奉献今夜。
她领他走进黑夜,初次结合的回忆伴随着她。多斯拉克人相信,所有的人生大事都应该让苍天作见证。她告诉自己,这世上有比仇恨更强大的力量,有比巫魔女在亚夏习得的妖术更古老更真切的魔法。夜空沉暗,明月隐没,头顶只有百万颗星星熠熠发光,她把这当作吉兆。
这里没有柔软的草坪欢迎他们,只有坚硬飞尘的沙地,裸露的岩石。虽然没有微风吹拂的树林和潺潺溪涧温柔的水声抚平她的恐惧,但丹妮告诉自己,只需天际点点繁星便已足够。“卓戈,请你想起来,”她悄声说,“请你想起我们结婚那天晚上,我们的第一次结合。想起我们孕育雷戈的那个晚上,整个卡拉萨看着我们,而你的眼中只有我。想起世界的子宫湖,水有多么清凉澄澈。请你想起来啊,我的日和星,请你想起来,回到我身边。”
由于刚生产完毕,伤口未愈,她无法如愿与他结合,不过多莉亚教过她其他方法,于是丹妮用上了她的手、她的嘴巴和她的胸乳,她用指甲抠他,在他身上印满吻痕,在他耳边轻声细语,向他祈求祷告,说故事给他听。末了,她用泪水淹没了他。
然而卓戈没有知觉,没有说话,更没有勃起。
当空洞荒凉的地平线上露出凄凉的曙光,丹妮终于知道自己永远地失去了他。“等太阳从西边升起,在东边落下。”她哀伤地说,“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等我的子宫再度胎动,我再次怀了孩子。到了那时候,我的日和星,你才会变回以前的模样,在那之前绝不可能。”
回不来了,那股黑暗喊道,回不来了回不来了回不来了。
丹妮在帐篷里找到一个装满羽毛的柔软丝枕,将枕头紧抱在前胸,走回到她的日和星卓戈身边。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她走起路来觉得好痛苦,心中只想就此长眠,并不再做梦。
她在卓戈身边跪下,吻了他的双唇,然后用枕头盖住他的脸。
第六十九章 提利昂
“我儿子在他们手上。”泰温·兰尼斯特说。
“是的,大人。”信使的声音因疲累而呆滞。在他破碎的无袖罩袍前胸部,干涸的血渍遮住了克雷赫家族的斑纹野猪。
你两个儿子中的一个,提利昂心想。他啜了口酒,一言不发,心里想着詹姆。抬手之时,剧痛从肘部直冲脑际,提醒着他战场的滋味。他虽然爱哥哥,但就算给他全凯岩城的金子,他也不想和哥哥待在呓语森林。
父亲召集的诸侯和将领纷纷安静下来,听信使陈述事情经过。宽敞通风的旅馆长厅里,只有火炉中的柴薪在劈啪作晌。
经历了长途的急行南下,想到可以在旅店稍作歇息,虽然只有一晚,依旧使提利昂大为振奋……只是他暗暗希望别要又是这家充满回忆的旅店。父亲严令他们以耗尽体力的速度行进,结果损失惨重。战争中的伤员如果不能跟上,就落得被抛下来自生自灭的下场。每天早上他们动身之时,总有些人倒在路边,睡着便再没醒来;下午,又有另一些人筋疲力竭地瘫在道旁;到得晚上,更有些人当了逃兵,遁进夜色之中,连提利昂本人都很想跟他们一起走。
片刻前,他人还在楼上,躺在柔软舒适的羽毛床上,怀抱雪伊温暖的身体。然而他的侍从匆匆跑来把他摇醒,报告说有人骑马带来奔流城方面的重大消息。他立刻明白他们是白跑了一趟。往南急奔,无止尽的急行军和弃于路边的尸体……全成了空。罗柏·史塔克早在好几天前便解了奔流城之围。
“这怎么可能?”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呻吟道,“怎么可能?即便在呓语森林之战以后,奔流城依旧为大军团团包围……詹姆爵士到底在想什么,怎会把部队分为三处驻扎?他总该清楚这样会有何风险吧?”
他比你这没下巴的懦夫清楚多了,提利昂心想。纵然詹姆丢了奔流城,然而听见哥哥被史威佛这种人毁谤,依旧令他怒火中烧。史威佛是个厚颜无耻的马屁精,他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把他那个同样没下巴的女儿嫁给凯冯爵士,借此与兰尼斯特家族攀上亲戚。
“换我也会这么做,”叔叔应道,提利昂若是开口,绝不会如他这般冷静。“哈瑞斯爵士,您没见过奔流城,不然您一定会清楚詹姆别无选择。奔流城座落于腾石河汇流进三叉戟河的支流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河流构成了三角形的两边,而一旦遇到危险,徒利家便打开上游的闸门,在第三边造出宽阔的护城河,将奔流城变为河中孤岛。城墙自水中高高拔起,守军自塔楼上可以看清对岸数里格之内的所有事物。若要切断各方支援,攻城方必须在腾石河北岸、红又河南岸以及护城河西岸,亦即两条河之间,各放置一支军队。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诸位大人,凯冯爵士说得没错,”信使说,“我军已在营地周围密布削尖木栅,但在没有任何预警,河水又把我们的营地互相切断的情况下,这样的准备远远不够。他们首先袭击北方的营地,时机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先前,马柯·派柏不断骚扰我军的补给车队,但他手下只有五六十人。遭受攻击的前一晚,詹姆爵士亲自带兵去对付他们……唉,当时我们以为目标就是派柏那伙人。我们听说史塔克军还在绿叉河东岸,正朝南而去……”
“你们的斥候呢?”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的脸活像石雕,火光为他的皮肤罩上了一层阴森的橙色,在他的眼眶底投下深深的阴影。“莫非他们什么都没看到?没给你们任何警讯?”
满身血污的信使摇摇头。“我们的侦察部队最近不断失踪,我们以为是马柯·派柏搞的鬼。而偶尔回来的人又说什么也没发现。”
“什么也发现不了表示他用不着眼睛,”魔山宣布,“把他们的眼睛挖出来,交给替补的斥候,告诉他:希望四只眼睛可以比两只眼睛看得清楚……如果他还是不行,那么下一个人就会有六只眼睛了。”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转头审视格雷果爵士,提利昂看到父亲瞳中金光一闪,但他说不准那是赞许抑或嫌恶。泰温公爵在会议上通常保持缄默,宁可在发言前先倾听别人的意见,提利昂一直很想仿效他这个习惯。然而就算是父亲,如此沉默也很不寻常,他连酒都没碰。
“你说他们发动夜袭?”凯冯爵士提问。
来人疲累地点点头。“前锋由黑鱼率领,砍倒我们的卫兵,清除栅栏,以利主力攻击。等我们的人醒悟过来,对方骑兵已经跃过沟渠,手执刀剑和火把冲进了营区。我睡在西寨,就是两条河之间的地方。我们这边的人听到打斗,看见帐篷着火,布拉克斯大人便领着大家上了木筏,想划到对岸去援救。然而水流湍急,直把我们往下游冲,徒利家的守军发现后,便用城墙上的投石机发动轰击。我亲眼看到一艘木筏被砸得稀烂,另外三艘翻倒,上面的人都被卷进河里淹死……而好不容易过河的人,却发现史塔克军正在对岸等着他们。”
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穿着一件银紫相间的罩袍,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我父亲,我父亲大人他——”
“大人,我很遗憾。”信使说,“布拉克斯大人的筏子翻船时,他穿戴着全身铠和锁甲。他是个勇士。”
他是个蠢蛋,提利昂心想,一边摇晃酒杯,朝杯中的漩涡望去。大半夜的,全副武装,乘着简陋的木筏穿过急流,朝对岸严阵以待的敌人扑去——假如这叫做勇士,他宁可每次都当懦夫。不知布拉克斯伯爵被沉重的盔甲拖进漆黑的深水时,有没有觉得特别英勇啊?
“随后,两河之间的营地也被敌人攻陷,”信使续道,“我们忙着渡河时,史塔克军的重骑兵排成两个纵队,从西边杀出。我看到安柏伯爵的碎链巨人旗和梅利斯特家族的老鹰纹章,但最可怕的却是那个带头的小鬼,他身边跟了一头怪物似的狼。我没和他们交手,听说那只怪物杀了四个活人,咬死十几匹马。后来我军的长枪兵组成盾墙,挡住他们的第一次冲锋,谁料徒利家一看咱们无暇他顾,便打开奔流城门,由泰陀斯·布莱伍德率军渡过吊桥出击,偷袭我军后方。”
“诸神保佑。”莱佛德伯爵咒道。
“大琼恩·安柏放火烧了我们辛苦建造的攻城塔,布莱伍德大人则找到了被我们锁起来的艾德慕·徒利爵士以及其他战俘,并将他们通通救走。南寨由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指挥,眼见相邻的阵地纷纷失守,他便率领手下两千枪兵和两千弓箭手井井有条地向西撤退了,但那掌管自由骑手的泰洛西佣兵却砍断旗帜,投靠了敌方。”
“该死的家伙,”凯冯叔叔的口气不仅惊讶,更加愤怒。“我早警告过詹姆别相信这混蛋,为钱而战的人只会为自己的腰包卖命。”
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倾听时只有眼睛在动。他两颊的金黄短须围出一张纹丝不动的脸,活像一张面具。然而,提利昂注意到父亲的光头上密布细小汗珠。
“这怎么可能?”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再度哀嚎。“詹姆爵士被俘,围城军队又遭击溃……简直是大难临头!”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道:“哈瑞斯爵士,我们都很感激您指出显而易见的事实,但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
“还能怎么样?詹姆的军队不是被杀、被俘就是逃散,而史塔克家与徒利家的部队正好扼住我们的补给线,我们与西边的联系完全被切断了!他们甚至可以大摇大摆地进军凯岩城,谁又能阻止他们呢?诸位大人,我们战败了,应该立刻求和。”
“求和?”提利昂若有所思地晃着酒杯,一饮而尽,随后将空杯往地上一掷,摔成千百碎片。“哈瑞斯爵士,这就是求和的结果。打从我那好外甥决定拿艾德大人的头来装饰红堡的那一刻起,所有和谈的机会都粉碎了。眼下要跟罗柏·史塔克求和,比用地下这破杯装酒还难。占上风的是他……难道您没发现?”
“两场战役的胜负并不能决定整个战争的成败,”亚当爵士坚持,“我们还远远没有战败。我很乐意跟这史塔克小鬼在战场上亲自较量较量。”
“或许他们会答应暂时停战,以便双方交换人质。”莱佛德伯爵提议。
“除非他们愿意三个换一个——这样我们都嫌不够咧。”提利昂尖酸地说,“再说了,我们拿谁去换我哥哥?拿艾德大人烂掉的头么?”
“听说瑟曦太后手上握有首相的两个女儿,”莱佛德满怀希望地说,“假如我们提出把这小子的妹妹还给他……”
亚当爵士轻蔑地哼了一声。“他疯了才拿詹姆·兰尼斯特的命来换两个小女生。”
“那就把詹姆爵士赎回来,不管花多少金子。”莱佛德伯爵道。
提利昂翻起白眼。“史塔克家要真那么缺钱,把詹姆的盔甲拿去熔掉不就得啦。”
“我们求和,他们就会看轻我们。”亚当爵士争辩,“依我之见,我们应该立刻进兵。”
“嗯,想必我们宫中的朋友会乐意提供补充兵力,”哈瑞斯爵士说,“同时也应当派人回凯岩城组织新军。”
这时,泰温·兰尼斯特公爵霍地起身。“我儿子在他们手上!”他重复了一遍,声音穿透众声喧哗,宛如利剑划破油脂。“退下,统统退下。”
提利昂向来习于听命,于是他立即起身,准备和其他人一起离去。但父亲看了他一眼,“不,提利昂,你留下。凯冯,你也是。其他人给我出去。”
提利昂坐回板凳,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凯冯爵士穿过房间,走到酒桶边。“叔叔,”提利昂叫道,“可否麻烦您——”
“拿去。”父亲把自己面前那杯一动未动的酒递给他。
这下提利昂真有些不知所措。他只有喝的份。
泰温公爵坐下来。“关于史塔克那边,你的判断没错。假如艾德大人还活着,我们可以用他当筹码,与临冬城和奔流城达成停战,如此一来,便有时间全力对付劳勃的两个弟弟。眼下他死了……”他的手紧握成拳。“胡来,完全是胡来。”
“小乔只是个孩子,”提利昂解释,“我在他这年纪的时候,也干过不少蠢事。”
父亲目光锐利地瞪了他一眼。“是么?好在他没娶妓女为妻。”
提利昂啜着酒,心想他若把酒杯朝父亲的脸上泼去,泰温公爵会是什么表情。
“目前形势比你们所知的更糟,”父亲继续道,“我们有了个新国王。”
凯冯爵士浑身一震。“新国——是谁?他们把乔佛里怎样了?”
一抹极细微的嫌恶扫过泰温公爵的薄唇。“没怎么样……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外孙依旧坐在铁王座上,但那太监收到南方的消息。两周前,蓝礼·拜拉席恩在高庭娶了玛格丽·提利尔为妻,并登基为王,新娘的父亲和兄长都已向他下跪宣誓效忠。”
“这真是坏消息。”凯冯爵士皱眉时,额上的沟纹深如峡谷。
“我女儿命令我们立刻前往君临,协防红堡,抵御蓝礼‘国王’和百花骑士。”他嘴唇一抿。“注意,她是以国王和御前会议之名‘命令’我们。”
“乔佛里国王对此事有何反应?”提利昂带着某种黑色的兴致发问。
“瑟曦认为现在还不宜告诉他,”泰温公爵说,“她恐怕他会坚持亲自出兵征讨蓝礼。”
“出兵?哪来的军队?”提利昂问,“你该不会打算把这支军队交给他吧?”
“他曾宣称要率领都城守卫队出征。”泰温公爵道。
“他带走都城守卫队,城里势必防御空虚,”凯冯爵士说,“那么龙石岛的史坦尼斯公爵……”
“是的。”泰温公爵睥睨着侏儒儿子。“提利昂,我原以为你生来只有杂耍的份,不过看来我是错了。”
“哟,老爸,”提利昂说,“听起来好像赞美哩。”他笑着往前靠去。“那么,史坦尼斯方面有何行动?他才是长兄,蓝礼只是三子。对于弟弟称王一事,他有何反应?”
父亲皱眉道:“从一开始,我就认为史坦尼斯比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危险,但他却毫无动静。嗯,瓦里斯是有些情报,比如史坦尼斯正在建造船只,史坦尼斯正在招募佣兵,还说史坦尼斯从亚夏找来一个缚影师,可这究竟代表着什么?其中又有多少属实?”他有些恼怒地耸耸肩。“凯冯,拿地图来。”
凯冯爵士即刻照办。泰温公爵展开皮地图,将之摊平。“詹姆留给我们一个烂摊子。卢斯·波顿及其残部在我们北方,我们的敌人还握有孪河城和卡林湾;另一方面,罗柏·史塔克坐镇西边,除非开战,我们无法退回兰尼斯特港和凯岩城。詹姆既已被捕,他的军队便也不复存在,密尔的索罗斯和贝里·唐德利恩将继续骚扰我们的征粮部队。往更远的方面看,东有艾林家族和盘据龙石岛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南边的高庭和风息堡也已经整兵待发。”
提利昂狡猾地笑了笑。“父亲,别担心,至少雷加·坦格利安还没死而复生。”
“提利昂,我希望你能提供一点有用的建议,不要只要嘴皮子。”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说。
凯冯爵士看着地图皱眉,额头又挤成条条深缝。“眼下罗柏·史塔克得到艾德慕·徒利和三河诸侯的支持,他们的总兵力超过了我军,我们后方还有卢斯。波顿……泰温,留在这里,只怕会被三面夹击。”
“我不打算留在这里。我们得在蓝礼从高庭出兵前解决掉小史塔克公爵。波顿那边我不担心,他是个谨慎的人,想必绿叉河之战只会使他更谨慎,因此他的追击不会很快。所以……明日一早我们便朝赫伦堡出发。凯冯,命令亚当爵士的斥候掩蔽我军行踪,他要多少人就给他多少人,四人为一小队,不准再发生失踪的事……”
“遵命,大人,可是……为什么去赫伦堡?那是个阴森不祥的地方,听说还受了诅咒。”
“让他们去说,”泰温公爵道,“把格雷果爵士放出去,要他领着那群屠夫四处劫掠。把瓦格·霍特和他的佣兵以及亚摩利·洛奇爵士也派出去,让他们各带三百骑兵,告诉他们:从神眼湖到红叉河,我希望河间地带化为焦土。”
“大人,请拭目以待。”凯冯爵士说罢起身。“我这就去传令。”他鞠躬离去。
剩下父子俩之后,泰温公爵瞄了提利昂一眼。“你的野蛮人可能也喜欢来点掠夺,你去通知他们:他们尽可以随瓦格·赫特出动,任意劫掠——不论财货、牲口还是女人,喜欢的就抢,不中意的就烧。”
“教夏嘎和提魅如何抢劫,就跟教公鸡怎么报晓一般多此一举。”提利昂表示,“但我宁可把他们留在身边。”他们或许粗鲁难驯,但终究是他的手下,相较于父亲的人马,他宁愿信任自己的人。他可不想就这么将他们拱手让人。
“那你得学会如何管束他们,我不想见到他们在城里打家劫舍。”
“城里?”提利昂糊涂了,“哪个城?”
“君临。我要派你进宫。”
这是提利昂·兰尼斯特最没预料到的事。他举起酒杯,边喝边想,“派我进宫做什么?”
“管事。”父亲唐突地说。
提利昂哈哈大笑。“我亲爱的老姐对此恐怕有意见哟!”
“随她去说,总得有人管管她儿子,以免他把我们全部搞垮。我认为这都是那群三心二意的重臣搞的鬼——我们的朋友培提尔、年高德劭的大学士,还有那个少了老二的活宝瓦里斯大人。乔佛里做出一桩又一桩蠢事时,他们都在干什么?到底是谁出的馊主意,竟把这个杰诺斯·史林特拔擢为贵族?这家伙的父亲是个屠夫,而他们竟给了他赫伦堡,赫伦堡!那是国王住的城堡!只要我一息尚存,他就别想踏进去。听说他挑了一支染血长枪作家徽,假如我在,非逼他改成染血的菜刀不可。”父亲并未提高音量,但提利昂从他的金黄眼瞳里体会得出他的愤怒。“他们还赶走了赛尔弥,到底是哪根筋有问题?没错,他是一把年纪了,但‘无畏的巴利斯坦’光这名号在王国就很有分量,他服侍谁,谁就跟着沾光,猎狗起得了这种作用?狗是在桌子底下啃骨头的,不是拿来平起平坐的。”他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提利昂的脸。“既然瑟曦管不了那小鬼,就由你来管。倘若那几个重臣胆敢跟我们耍两面派……”
提利昂太清楚了。“砍头,”他叹道,“枪尖插着,挂上城墙。”
“你总算还从我这儿学了点东西。”
“父亲,我学的可多了。”提利昂平静地说。他喝干了酒,若有所思地把杯子放到一边。一方面,他很高兴,高兴到自己不敢承认的地步;另一方面,他又想起了不久前在绿叉河上游打的那场仗,不知自己是否又被派去防守“左翼”。“为什么派我?”他歪头问,“为何不派叔叔?为何不派亚当爵士、佛列蒙爵士或沙略特大人?为何不派……个头大点的人?”
泰温公爵陡地起身。“因为你是我儿子。”
他这才明白。原来你已经放弃他了,他心想,你这天杀的王八蛋,你认为詹姆与死无异,所以你只剩下了我。提利昂想一巴掌掴去,想朝他脸上吐口水,想抽出匕首把他的心掏出来,看看究竟是不是如老百姓所说的用黄金铸成。然而最终,他只是静静地坐着,一言不发。
泰温公爵穿过房间,碎酒杯在他脚下喀啦作响。“最后一件事,”他走到门边时说,“不准你带那个妓女进宫。”
父亲离去之后,提利昂在旅店大厅里静坐良久,最后他终于爬上楼梯,回到钟塔下舒适的阁楼房。房间的天花板虽矮,但对侏儒来说并无妨碍。从窗户看出去,他见到父亲在院子里搭的绞刑架,夜风吹起,绳子上老板娘的尸体便晃个不休。她身上的肌肉就和兰尼斯特家的希望一般微薄而破败。
他回身在羽毛床边坐下,雪伊睡意惺忪地呢喃着,翻身朝向他。他把手伸到棉被下,握住她柔软的乳房,她张开了眼睛。“大人,”她慵懒地微笑。
当她的乳头逐渐变硬,提利昂俯身亲吻她。“小宝贝,我真想带你去君临。”他悄声说。
第七十章 琼恩
琼恩·雪诺扎紧马鞍上的皮带,母马则轻声嘶叫。“好女孩,别怕,”他轻声安抚它。寒风在马厩间细语,宛如迎面袭击来的冰冷死气,但琼恩未加理会。他把铺盖捆上马鞍,结疤的手指僵硬而笨拙。“白灵,”他轻声呼唤,“过来。”狼立刻出现,双眼如两团火烬。
“琼恩,求求你,别这样。”
他骑上马,握紧缰绳,策马转头,面对黑夜。山姆威尔·塔利站在马厩门口,一轮满月从他肩膀后照进,洒下一道巨人般的影子,硕大而黑暗。“山姆,别挡道。”
“琼恩,你不能这样一走了之,”山姆说,“我不会放你走。”
“我不想伤害你,”琼恩告诉他,“山姆,你走开,不然我就踩过去。”
“你不会的。听我说,求求你……”
琼恩双脚一踢,母马立即朝门飞奔而去。刹那间,山姆站在原地,脸庞如同身后那轮满月般又圆又白,嘴巴惊讶地张成一个大圆。就在人马即将撞上的最后一刻,他跳了开去,并如琼恩所预料地,步履踉跄,跌倒在地。母马跳过他,冲进黑夜。
琼恩掀起厚重斗篷的兜帽,拍拍母马的头。他骑马离开静谧的黑城堡,白灵紧随在旁。他知道身后的长城上有人值守,但他们面朝极北,而非南方。除了正从马厩的泥地上挣扎起身的山姆·塔利,不会有人见到他离去。眼看山姆摔成那样,琼恩暗自希望他没事才好。他那么肥胖,手脚又笨拙,很可能因此摔断手腕,或扭到脚踝。“我警告过他了,”琼恩大声说,“而且本来就不干他的事。”他一边骑,一边活动自己灼伤的手,结疤的指头开开阖阖。疼痛依旧,不过取掉绷带后的感觉真好。
他沿着蝴蝶结般蜿蜒的国王大道飞奔,月光将附近的丘陵洒成一片银白。他得在计划被人发觉前尽可能地远离长城。等到明天,他将被迫离开道路,穿越田野、树丛和溪流以摆脱追兵,但眼下速度比掩护更重要。毕竟他的目的地显而易见。
熊老习惯黎明起床,所以琼恩至少还有天亮前的时间,用来尽量拉开与长城间的距离……假定山姆·塔利没有背叛他。胖男孩虽然尽忠职守,且胆子又小,但他把琼恩当亲兄弟看待。若是被人问起,山姆肯定会说出实情,不过琼恩不认为他有那个勇气,敢大半夜去找国王塔的守卫,把莫尔蒙吵醒。
等到明天,发现琼恩没去厨房帮熊老端早餐,大家便会到寝室来查找,随后看到孤零零躺在床上的长爪。留下那把宝剑很不容易,但琼恩还不至于恬不知耻地将它带走。就连乔拉·莫尔蒙亡命天涯前,也没有这么做。莫尔蒙司令一定能找到更适合佩带那把剑的人。想起老人,琼恩心里很不好受。他知道自己这样弃营逃跑,无异是在总司令丧子之痛上洒盐。想到他对自己如此信任,这实在是忘恩负义的作法,但他别无选择。不管怎么做,琼恩都会背叛某个人。
即使到了现在,他依旧不知自己的做法是否荣誉。南方人的作派比较简单,他们有修士可供咨询,由他们传达诸神意旨,协助理清对错。然而史塔克家族信奉的是无名古神,心树就算听见了,也不会言语。
当黑城堡的最后一丝灯火消失在身后,琼恩便放慢速度,让母马缓步而行。眼前还有漫漫长路,他却只有这匹马可供依凭。往南的路上,沿途都有村庄农舍,如有必要,他可以和他们交换新的马匹,不过若是母马受伤或瘫倒在地就不成了。
他得尽快找到新衣服,恐怕还只能去偷。眼下的他从头到脚都是黑色:高统黑皮革马靴,粗布黑长裤黑外衣,无袖黑皮革背心,厚重的黑羊毛披风。长剑和匕首包在黑鞘里,鞍袋里则是黑环甲和头盔。如果他被捕,这每一件都足以致他于死地。在颈泽以北,任何穿黑衣的陌生人进了村舍庄园,都会被投以冷漠的怀疑眼光,并遭到监视。而一旦伊蒙师傅的渡鸦送出消息,自己便再也找不到容身之所,即便临冬城也一样。布兰或许会放他进城,但鲁温师傅很清楚该怎么做,他会履行职责,关上城门,把琼恩赶走。所以,打一开始他就没动临冬城的主意。
虽然如此,在他脑海里,却能清晰地见到城堡的影像,仿佛昨天才刚离开:高耸的大理石墙;香气四溢、烟雾弥漫的城堡大厅,里面到处是乱跑的狗;父亲的书房;自己在塔楼上的卧室。在他心底的某一部分,只想再瞧瞧布兰的欢笑,再吃一个盖奇做的牛肉培根派,再听老奶妈说关于森林之子和傻瓜佛罗理安的故事。
可是,他并非因为这些才离开长城:他之所以离开,只因为他是父亲的儿子,罗柏的兄弟。他不会因为别人送他一把剑,即便像长爪那么好的剑,就变成莫尔蒙家族的人。他也不是伊蒙·坦格利安。老人做了三次抉择,三次都选择了荣誉,但那是他。即便现在,琼恩还是不敢确定,老学士做出那样的选择,究竟是因为懦弱无力,还是因为心地坚强、忠于职守。但无论如何,他了解老人的困惑,关于抉择的痛苦,他太了解了。
提利昂·兰尼斯特曾说:多数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但琼恩已经想透了种种磨难。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谁:他是琼恩·雪诺,不但是私生子,更是背离誓约的逃兵,既无母亲,亦无朋友,将遭天谴。终其一生——不论他这一生能有多长——都将被迫流浪,成为阴影中沉默的孤民,不敢说出真名。无论走到七国何处,必将生活在谎言之中,否则别人会对他群起而攻之。但是,只要他能与兄弟并肩作战,为父亲报仇雪恨,所有这些都无足轻重。
他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见到罗柏的情景。当时罗柏站在广场上,红褐头发间雪花融化。如今琼恩可能必须易容之后,才能偷偷去见他。他试着想像当自己揭开真面目时,罗柏脸上会是什么表情。他的兄弟会摇摇头,面露微笑,然后他说……他会说……
他拼凑不出那抹微笑,无论怎么努力,就是想不出来。他反而不自觉地想起他们找到冰原狼那天,被父亲砍头的逃兵。“你立下了誓言,”艾德公爵告诉那人,“你在你的弟兄们以及新旧诸神面前立下了誓约。”戴斯蒙和胖汤姆把逃兵拖到木桩前。布兰的眼睛睁得像盘子,琼恩还特意提醒他别让小马乱动。他忆起当席恩·葛雷乔伊递上寒冰时,父亲脸上的表情,随后又想起鲜血溅落雪地,席恩扬腿把人头踢到他脚边。
他不禁想,假如逃兵是艾德公爵的亲弟弟班扬,而非一个衣着破烂的陌生人,他会怎么做?两者会有差别吗?一定会,一定会的,一定……毫无疑问,罗柏也一定会欢迎他。他怎么可能不欢迎他呢?除非……
还是别多想的好。他握紧缰绳,手指隐隐作痛。琼恩再度夹紧马肚,顺着国王大道疾驰,仿佛要驱离心中的疑惑。琼恩不怕死,但他不要这种被五花大绑,像个寻常强盗般斩首示众的死法。倘若他非死不可,他甘愿手握利剑,死在与杀父仇人的决斗中。他生来就不是真正的史塔克族人,从来不是……但他可以死得像个史塔克。就让大家都知道艾德·史塔克膝下不只三个儿子,而是四个。
白灵跟着他的速度跑了一里,红红的舌头伸在嘴巴外悬荡。他催马加速,人马低头飞奔。冰原狼则放慢脚步,停了下来,左顾右盼,眼睛在月色中闪着红光。不久,他消失在后方,琼恩知道他会按自己的步调跟随。
前方的道路两旁,摇曳的灯火穿过树林照过来。这里是鼹鼠村。他催马奔过,听到一阵狗吠,以及马厩里传来的驴叫,除此之外,村子悄然无声。有几处炉火微光从禁闭的窗户中穿透而出,或自房舍木板间流泄出来,但寥寥无几。
其实鼹鼠村比乍看之下要大得多,只是四分之三的部分位于地底,由一个个既深且暖的地窖组成,经由错综复杂的隧道彼此衔接。就连妓院也在地下,从地面上看,它们只是比厕所大不了多少的小木屋,门上挂了盏红灯笼。长城上守军把妓女们叫做“地底的宝藏”,他不禁揣测今晚有多少黑衣弟兄在下面挖宝呢?这当然也算是一种背誓,只是无人在意。
直到把村子远远地抛在后面,琼恩方才再次减速。这时,他和母马都已经满身大汗。于是他跳下马背,只觉浑身发抖,灼伤的手更是疼痛。树丛下有大堆融雪,在月光下映射发亮,涓滴细流从中淌出,汇聚成浅浅的小池。琼恩蹲下来,双手合掌,捧起雪水。融雪冰冷刺骨,他喝了几口,接着洗脸,直洗得两颊发麻。他感觉到头昏脑胀,手指也好几天没有痛得这么厉害。我做得没错,他告诉自己,可我为何这么难受?
马儿仍旧气喘吁吁,于是琼恩牵它走了一段。道路很窄,只能勉强容两人并肩而骑,表面更被细小沟渠所切割,布满碎石。刚才那样狂奔委实愚蠢,分明就是自找麻烦,稍不小心就会摔断脖子。琼恩不禁纳闷,自己究竟怎么搞的?就这么急着寻死么?
远方的树林里传来动物的受惊尖叫,他立刻抬头,母马也不安地哼着。是他的狼找到猎物了?他把手环在嘴边,“白灵!”他叫道,“白灵!到我这儿来!”但惟一的回应只是身后某只猫头鹰振翅高飞的声响。
琼恩皱起眉头,继续上路。他牵马走了半小时,直到它身上干透为止。但白灵始终没有出现。琼恩想上马赶路,却又担心不知去向的狼。“白灵,”他再度叫喊,“你在哪里?快过来!白灵!”这片林子里应该没什么能威胁到冰原狼——就算这只冰原狼尚未发育完全也罢,除非……不,白灵绝不会蠢到去攻击熊,而假使这附近有狼群,琼恩也一定能听见它们的嚎叫。
最后他决定先吃点东西再说。食物可以稍微安抚脾胃,更能多给白灵一点时间跟上。此时尚无危险,黑城堡依然在沉睡中。于是他从鞍袋里找出一块饼干,一小片乳酪和一个干瘪的褐色苹果。他还带了腌牛肉,以及从厨房偷来的一片培根,但他想把肉留到明天。因为等食物没了,他就得自己打猎,而那一定会拖延他的行程。
琼恩坐在树下,吃着饼干和乳酪,任母马沿着国王大道吃草。他把苹果留到最后,虽然摸起来有些软,果肉仍然酸甜多汁。听到声音时,他正在啃果核:是蹄声,从北方来。琼恩一跃而起,奔向母马。跑得掉吗?不,距离太近,一定会暴露声音,何况假如他们从黑城堡来……
于是他牵着母马离开大路,走到一丛浓密的灰青色哨兵树后。“别出声喔。”他悄声说,一边蹲伏下来,透过树枝缝隙向外窥视。倘若诸神保佑,对方就会不经意地骑马跑过。八成鼹鼠村的农民,正返回自己的田地,可他们干嘛大半夜的走呢?……
他静静呤听,蹄声沿着国王大道急速而来,步伐坚定,逐渐增大。依声音判断,大概有五六个人。对方的话音在林木间穿梭。
“……确定他走这边?”
“当然不确定。”
“搞不好他朝东去了。或是离开道路,穿越树林。换了我就会这么做。”
“在这一团漆黑的晚上?你别傻了。就算没摔下马来,折了脖子,辨不清路乱走,等太阳升起大概也绕回长城了。”
“我才不会,”葛兰听起来很气愤。“我会往南骑,看星星就知道哪边是南方。”
“要是被云遮住呢?”派普问。
“那我就不走。”
又一个声音插进来。“换作是我,你们知道我会怎么做?我会直接去鼹鼠村挖宝。”陶德尖锐的笑声在林间回响,琼恩的母马哼了一声。
“你们通通给我闭嘴,”霍德说,“我好像听到了什么。”
“在哪儿?我啥都没听见。”蹄声停止。
“你连自己放屁都听不见。”
“我听得见啦。”葛兰坚持。
“闭嘴!”
于是他们都安静下来,凝神倾听。琼恩不自觉地屏住呼吸。一定是山姆,他心想。他既没去找熊老,也没上床睡觉,而是叫醒了其他几个男孩。真要命,若是天亮前他们还未归营,也会被当成逃兵处理。他们到底在想什么呀?
寂静无限延伸。从琼恩蹲的地方,透过树丛,可以看到他们坐骑的脚。最后派普开口道:“你刚才到底听到什么?”
“我也不知道。”霍德承认,“但的确有什么声音,我认为是马叫,可……”
“这儿什么声音都没有啊。”
琼恩的眼角余光瞥见一个白色影子在林间窜动。树叶窸窣抖动,白灵从阴影中跑了出来,由于来得突然,琼恩的母马不禁轻声惊叫。“在那里!”霍德大叫。
“我也听到了!”
“我被你害死了。”琼恩一边翻身上马,一边对冰原狼说。他调转马头,往森林走去,但不出十尺,他们便追了上来。
“琼恩!”派普在身后喊。
“停下来,”葛兰说,“你跑不掉的。”
琼恩抽出佩剑,策马旋身。“通通退后。我不想伤害你们,但如果情非得已,我会动手的。”
“你想以一对七?”霍德挥手,男孩们一拥而上,将他团团围住。
“你们要拿我怎样?”琼恩质问。
“我们要把你带回属于你的地方。”派普说。
“我属于我的兄弟。”
“我们就是你的兄弟。”葛兰说。
“他们逮到你,你会被砍头的,知道吗?”陶德紧张地笑笑,“这么笨的事,只有笨牛才做得出来。”
我才不会呢。”葛兰道:“我不会违背誓言,我发过誓,说话算话的。”
“我也一样,”琼恩告诉他们,“可你们难道不懂么?他们谋害了我父亲!这是一场战争,我兄弟罗柏正在河间地作战——”
“我们都知道,”派普严肃地说,“山姆跟我们说了。”
“你父亲的事我们很遗憾,”葛兰说,“但那与你无关。一旦发了誓,你就不能离开,不管怎样都不行。”
“我非走不可。”琼恩激动地说。
“你发过誓了。”派普提醒他,“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你是不是这么说的?”
“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葛兰点头附和。
“用不着你们告诉我,我跟你们背得一样熟。”这下他真的生气了。他们为何不能干脆一点,放他走呢?这样子大家都不好过。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霍德诵道。
“长城上的守卫。”癞蛤蟆跟着念。
琼恩开始一个一个咒骂他们,但他们置之不理。派普催马上前,继续背诵:“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别过来,”琼恩挥剑警告他,“派普,我是说真的。”他们连护甲都没穿,假如真的动手,他可以把他们统统砍成碎片。
梅沙绕到他身后,加入了念诵:“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
琼恩双脚一踢,调转马头。然而男孩们已将他彻底包围,步步逼近。
“今夜如此……”霍德堵住了左边的缺口。
“……夜夜皆然。”派普说完最后一句,伸手抓住琼恩的缰绳。“你有两个选择:要么杀了我,要么跟我回去。”
琼恩举起长剑……最后还是无助地放了下来。“去你的,”他说,“你们通通该死。”
“我们该不该把你的手绑起来?你愿不愿乖乖回去呢?”霍德问。
“我不跑便是。”这时白灵从树下跑出来,琼恩瞪着他,“你可真会帮倒忙。”他说,但那双深沉的红眼却仿若洞悉一切地看着他。
“我们最好赶快,”派普道,“假如天亮前回不去,只怕熊老会把我们的头通通砍了。”
回程途中发生过什么,琼恩·雪诺记得不多,只觉这趟路似乎比南行短暂得多,或许是他心不在焉的缘故罢。派普带队,不时飞奔,慢走,小跑,接着又恢复奔驰。鼹鼠村来了又去,妓院门口悬着的红灯早已熄灭。派普把时间掌握得很好,距离天亮刚好还有一个小时,琼恩见到黑城堡的黑塔楼出现在前方,衬着背后硕大无朋的苍白长城。只是这回,城堡再也没了家的感觉。
他们可以抓他回去,琼恩告诉自己,但他们无法留住他。南方的战争不是一两天就能解决的事,而他的朋友不可能日夜都守着他。他只需耐心等待时机,让他们放松警惕,以为他心甘情愿留下来……然后就再度逃走。下一次,他不走国王大道,而是沿着长城东行,或许就这么一直走到海边,然后往南翻越崇山峻岭。那是野人们常走的路,崎岖难行,危机四伏,却足以摆脱追兵。从始至终,他与国王大道和临冬城都将保持一百里格以上的距离。
老旧的马房里,山姆威尔·塔利正等着他们。他坐在泥地上,靠着一堆稻草,紧张得睡不着。一见他们,他立刻起身,拍拍尘土道:“琼恩,我……我很高兴他们找到你了。”
“我可不高兴。”琼恩说着下马。
派普也跳下坐骑,一脸嫌恶地望着逐渐泛白的天空。“山姆,帮个忙,把马儿安顿好。”矮个男孩说,“这一天还长着呢,可咱们半点觉都没睡成,这都得感谢雪诺大人。”
天亮之后,琼恩像往常一样走进厨房。三指哈布把熊老的早餐交给他,什么也没说。今天的早餐包括三颗褐色的白煮蛋,油炸面包,火腿肉片以及一碗有些皱的李子。琼恩端着东西回到国王塔,发现莫尔蒙正坐在窗边写东西。乌鸦在他肩膀上来回踱步,边走边念:“玉米!玉米!玉米!”琼恩一进房间,乌鸦便提声尖叫。“把早餐放桌上。”熊老抬头道,“我还想喝点啤酒。”
琼恩打开一扇紧闭的窗户,从外面的窗台上拿了啤酒瓶,倒满一角杯。之前哈布给了他一个刚从长城储藏室里拿出来的柠檬,现下还是冰的。琼恩用拳头捏破它,果汁从指缝间滴下。莫尔蒙每天都喝掺柠檬的啤酒,宣称这是他依旧一口好牙的原因。
“你一定很爱你父亲,”琼恩将角杯端给他时,莫尔蒙开口:“孩子,我们爱什么,到头来就会毁在什么上面,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这话?”
“记得。”琼恩面带愠色地说。他不想谈父亲遇害的事,即便对莫尔蒙也不行。
“你要仔细记好,别忘记。残酷的事实是最应该牢牢记住的。把我的盘子端过来。又是火腿?算了,我认了。你没什么精神。怎么,昨晚骑马就这么累啊?”
琼恩喉咙一干,“您知道?”
“知道!”莫尔蒙肩头的乌鸦应和,“知道!”
熊老哼了一声。“雪诺,他们选我当守夜人军团总司令,莫非因为我是个呆头鹅?伊蒙说你一定会走,我则告诉他你一定会回来。我了解我的部下……也了解我的孩子们。荣誉心驱使你踏上国王大道……荣誉心也将你鞭策回来。”
“带我回来的是我朋友们。”琼恩说。
“我指的就是‘你的’荣誉心么?”莫尔蒙检视着眼前的餐盘。
“他们杀害了我父亲,难道我应该置之不理?”
“说真的,你的行为不出我们所料。”莫尔蒙咬了口李子,吐出果核。“我专派了一个人看守你,知道你何时离开。即便你的弟兄们没把你追回来,你也会在途中被逮住。到时候,抓你的可就不是朋友了。哼,除非你的马像乌鸦,生了翅膀。你有这样的马吗?”
“没有。”琼恩觉得自己像傻瓜。
“真可惜。我们倒急需那样的马。”
琼恩挺直身子。他已经对自己说过,要死得有尊严,至少,他能做到这点。“大人,我知道逃营的惩罚。我不怕死。”
“死!”乌鸦叫道。
“我希望你也别怕继续活下去。”莫尔蒙边说边用匕首切开火腿,还拿一小块喂乌鸦。“你不算逃兵——因为你没走成。眼下你不就好端端站在这里?要是我把每个半夜溜到鼹鼠村的孩子都抓来砍头,那防守长城的就只剩鬼魂了。不过呢,或许你打算明天再跑,或许再隔两个星期。是不是?小子,你有没有这样想?”
琼恩默不作声。
“我就知道。”莫尔蒙剥开白煮蛋的壳,“小子,你父亲死了,你有办法让他起死回生吗?”
“没有。”他闷闷不乐地回答。
“那敢情好。”莫尔蒙道,“你我都见识过死人复活是什么样,我可不想再碰上那种事。”他两大口吞下煮蛋,从齿缝间吐出几片蛋壳。“你的兄弟虽然上了战场,但他身后有全北境的军力,随便他哪一个封臣手下的士兵都比整个守夜人军团的人加起来还多,你觉得他们会需要你的帮助?难道说你真那么厉害,还是说你随身带着古灵精怪,帮你的剑附加魔法?”
琼恩无话可说。乌鸦啄着一颗蛋,穿破蛋壳,将长长的喙伸进去,拉出丝丝蛋白和蛋黄。
熊老叹道:“你也不是惟一被战争波及的人。依我看,我妹妹此刻也应该带着她那群女儿,穿着男人的盔甲,加入你兄弟的军队去了南方。梅格是个上了年纪的老怪物,个性固执,脾气又差,说实话,我根本受不了那糟女人,但这并不代表我对她的感情不如你爱你的异母妹妹。”莫尔蒙皱着眉头拾起最后一颗蛋,用力握住,直到外壳碎裂。“或许不如你。但总之,她若在战场上被杀,我一定很难过,可你瞧,我并没打算逃跑。因为我和你一样都发过誓,我的职责所在是这里……你呢,孩子?”
我无家可归,琼恩想说,我是个私生子,没有权利、没有姓氏、没有母亲,现在连父亲都没了。可他说不出口。“我不知道。”
“可我知道,”莫尔蒙总司令说,“雪诺,冷风正要吹起,长城之外,阴影日长。卡特·派克的来信中提到大群麇鹿向东南沿海迁徙,之外还有长毛象。他还说,他有个部下在距离东海望仅三里格的地方发现了巨大的畸形脚印。影子塔的游骑兵则回报,长城外有好些村落完全被遗弃,到了晚上,丹尼斯爵士说能看到群山中的火光,大把大把的烈焰,从黄昏直烧到天亮。‘断掌’科林在大峡谷抓到了一个野人,对方发誓说曼斯·雷德正躲在一个新的秘密要塞里,召集属下所有臣民,至于他的目的为何,我看只有天上诸神知道。你以为你叔叔班扬是这几年来我们惟一失去的游骑兵么?”
“班扬!”乌鸦歪头嘎嘎怪叫,蛋白从嘴角流下。“班扬!班扬!”
“不。”琼恩说。除了他还有其他人,太多人。
“你觉得你兄弟的战争比我们这场战争更重要?”老人喝道。
琼恩噘起嘴唇。乌鸦朝他拍拍翅膀,“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它唱道。
“我看不然。”莫尔蒙告诉他,“诸神保佑,孩子,你眼睛没瞎,人也不笨。等哪天死人在黑夜里大举入侵,你觉得谁坐在铁王座上还有差别么?”
“没有。”琼恩没想到这层。
“琼恩,你父亲大人把你送来这里,你可知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乌鸦又叫道。
“我知道你们史塔克家人体内依旧流淌着先民的血液,而长城正是先民所建筑,据说他们还记得早已被人遗忘的事情。至于你那头小狼……引领我们找到尸鬼的是他,警告你楼上有死人的也是他。杰瑞米爵士多半会说一切纯属巧合,但他死了,我还好端端地活着。”莫尔蒙司令用匕首刺起一块火腿。“我认为你是命中注定要来这里的。等我们越墙北进时,我希望你和你那头狼与我们同在。”
他的这番话使琼恩的背脊为之一颤。“越墙北进?”
“不错。我打算把班·史塔克找回来,不论是死是活。”他嚼了几口,吞下火腿。“我不会在这里坐等风雪来临,我们一定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次守夜人军团将大举出动,与塞外之王、异鬼,以及其他什么的东西作战。我将亲自领军。”他拿匕首指着琼恩的胸膛。“依惯例,总司令的事务官就是他的侍从……但我可不想每天早上醒来,都还要担心你是不是又逃了。所以呢,雪诺大人,你现在就给我个答案:你究竟是守夜人的弟兄……还是个只爱玩骑马打仗的私生小毛头?”
琼恩·雪诺站直身子,深吸一口气。父亲、罗柏、艾莉亚、布兰……请你们原谅我,原谅我不能帮助你们。他说得没错,我属于这里。“我……随时听候您差遣,大人。我郑重发誓,绝不再逃跑了。”
熊老哼了一声。“那敢情好。还不快把剑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