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南山:最长潜伏期可达24天 上海曝光口罩违法案例丨今日疫情划重点

2020-02-11   第一财经广播

好消息!武汉、湖北、全国治愈比例均明显上升

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在会上介绍,武汉、湖北、全国治愈比例均明显上升。其中,

全国治愈比例8.2%,1月27日为1.3%;

湖北治愈比例6.1%,1月27日为1.7%;

武汉治愈比例6.2%,1月27日为2.6%;

米锋表示,这说明全国各地的医疗救治效果初步显现。同时,随着对口医疗支援力量的加强,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床位供给,湖北及武汉救治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好消息是新冠肺炎致死率较低,坏消息是病人早期不一定发热,病毒潜伏期也比此前预计的更长。

据界面新闻:2月9日,由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团队最新研究结果《Clinical characteristics of 2019 novel coronavirus infection in China》(2019年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在预印本网站medRxiv上发表。

这是一项对全国31个省市552家医院中的1099例(截至1月29日)确诊病例的回顾性研究。研究显示,新冠病毒的中位潜伏期为3.0天,发病潜伏期最短为0天,最长可达24天,最长时间大大超过了此前的预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是钟南山团队在疫情开始以来首次发布研究论文,1099例确诊患者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研究样本。研究将患者分为重症与非重症,其中2.09%的患者是医疗工作者、1.18%的患者有接触野生动物史、31.30%有近期到过武汉、71.80%有接触过武汉人;武汉市本地居民占到了483例(43.95%);武汉以外地区的患者中,有26.0%最近没有去过武汉或与武汉人接触。

1099例患者的中位年龄为47.0岁,女性患者占比41.9%,年龄在15岁以下的患者占0.9%。

在这些患者的感染早期,只有43.8%的人表现出了发热症状,因此得出结论:检测新冠感染患者病例,不能过分侧重于是否发烧。从临床表现上看,发烧(87.9%)和咳嗽(67.7%)是最常见的症状,腹泻(3.7%)和呕吐(5.0%)比例较低。25.2%的患者至少还有一种潜在的疾病(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病)。

图片来源:央视网(下同,仅为配图,图文无关)

传播途径方面,研究结果显示,在62例粪便标本中有4例(占比6.5%)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另有4名患者的胃肠道、唾液、尿液中检测为新冠病毒阳性。这也意味着粪口传播的可能,建议在卫生措施方面,应考虑做好胃肠道分泌的污染物传播途径的防御。

检测方面,有840名病人在入院时接受了CT检测,其中仅有76.4%的患者的CT结果表现为肺炎,也就是说,仅仅依靠CT来确诊新冠病毒感染,准确率为76.4%。

926例非重症患者中的221例(23.87%),和173例重症患者中的9例(5.20%)在确诊时都没有表现出CT影像异常,而是通过症状和RT-PCR(即病毒核酸试剂检测)阳性结果确诊。

这反映出,把CT作为单一检测手段依然是不够的。

在入院时,82.1%的患者出现了淋巴细胞减少,36.2%的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33.7%的患者出现白细胞减少。大多数患者表现出C反应蛋白水平升高,但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肌酸激酶和D-二聚体水平升高的情况较少见。相比之下,重症病人的上述数据异常表现得更为严重。

住院期间,患者最常见的并发症为肺炎(79.1%),其次是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3.37%)和休克(1%)。1099例患者中,最终有5.00%的患者进入ICU、2.18%的患者需要使用有创通气、1.36%的患者死亡。

研究结果还显示,新冠肺炎的致死率较低,约为1.4%。

沪集中曝光第三批涉及口罩违法典型案例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将打击哄抬物价、非法制售口罩等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加强价格和质量监管,注重线上线下监管,强化查处和曝光。现向社会公开曝光第三批涉及口罩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1

快客E点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销售口罩案

1月29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发现位于真新街道丰庄北路的快客店自2020年1月22日起在“饿了么”平台“快客E点便利店”经营“FACE MASK 一次性无纺布口罩”, 该款口罩进货价为50元/盒(每盒50只),线上销售价为150元/盒(每盒50只),共计销售14盒,700只口罩。该店在疫情期间恶意涨价,涉嫌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2

上海鸣连实业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销售口罩案

1月21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当事人上海鸣连实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销售3M口罩时,自1月20日开始提高口罩售价,将日常售价99元/盒的口罩以398元/盒的价格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的相关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3

上海弋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过期口罩案

2月5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市民举报件,反映上海弋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销售过期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经初步核查,当事人以3元每只的价格销售给举报人500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该批口罩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16年6月2日,产品保质期为两年,当事人销售时已过期。当事人涉嫌销售过期口罩的行为涉嫌违法,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4

上海伊美欣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口罩案

2月2日,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上海伊美欣商贸有限公司在其“上海伊美欣医疗用品”的网络平台店涉嫌销售假冒“飘安”注册商标的口罩。经查,上海伊美欣商贸有限公司的涉案口罩来源于任某处。经初步判断,上述口罩做工粗糙,不符合正品的特征,当事人上海伊美欣商贸有限公司和任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5

上海子英劳动保护用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过期口罩案

2月7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某平台网店“子英家居专营店”销售过期口罩。经查,当事人上海子英劳动保护用品有限公司于1月22日起,在其“子英家居专营店”网络平台销售100只霍尼韦尔H930系列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口罩,售价444元。该批口罩生产日期2014年11月10日,安全使用期为3年。当事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6

张某涉嫌销售不能提供进货来源证明口罩案

当事人张某于1月通过微信朋友圈,以每盒199元-288元的价格向他人销售3M品牌口罩74盒。上述3M品牌口罩系当事人通过微信从他人处购进。当事人购进上述口罩无原始发票、单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也未建立购销台账。至案发,上述口罩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款11748元。同时,该局已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全力追查口罩来源。

案例7

上海市普陀区荔茜食品店涉嫌销售无厂名厂址口罩案

1月30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其在“饿了么”平台“拾惠惠进口食品折扣店”上购买的防霾口罩(50只装)是假货。现场检查发现,上述折扣店经营者为上海市普陀区荔茜食品店,该店于1月24日起,在“饿了么”平台上以40元/盒(50只装)的价格销售口罩。该店所售口罩外包装上无任何中文标明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产品信息标签。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涉嫌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口罩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全力追查口罩来源。

案例8

乐奋通信设备经营部涉嫌不正当竞争案

1月24日,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位于松江区中山中路432号的乐奋通信设备经营部进行检查,查见货柜上陈列有“三无”口罩(外包装全英文)3350只。执法人员现场在当事人朋友圈中查见其售卖“三无”口罩并发布视频虚假宣称上述口罩为“医用、外科医用”,并暗示上述口罩来自“余天成”。松江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将该经营部销售“三无”医用口罩的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公安机关对涉案口罩进行了扣押,对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的责任人金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广告、商业混淆的违法行为,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9

唐某涉嫌无照销售口罩案

2月4日,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通过微信购买了3M的口罩1盒,商品无外包装,疑似为假冒伪劣产品,发货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恒业路**弄*号*室。经查,该发货地址为民宅,被举报人唐某在家中经营口罩,且当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对当事人涉嫌无照销售口罩的行为,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同时,当事人销售的3M口罩与正规渠道购入的同款口罩比对,外观上存在明显差异,疑似假冒伪劣,涉嫌构成犯罪,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已将上述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10

上海翔道服饰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案

1月22日起,金山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上海翔道服饰有限公司在其网店销售口罩时,大幅提高售价,并存在以次充好行为。经初步核查,当事人将日常售价29.8元/包的口罩提价至149元,将日常售价39元/包的口罩提价至119元后又提价至139元;且消费者购买的是KN95口罩,收到货后发现是KN90口罩。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上海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市卫健委今早(10日)通报:2020年2月9日12—24时,上海市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60例;新增确诊病例2例,均为本市常住人口。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月9日24时,上海市已累计排除疑似病例1062例,发现确诊病例295例。确诊病例中,男性155例,女性140例;年龄最大88岁,最小7月龄;141例有湖北居住或旅行史,24例有湖北以外地区居住或旅行史,127例有相关病例接触史,3例正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外地来沪人员97例,本市常住人口198例。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230例病情平稳,10例病情危重,10例重症,44例治愈出院,1例死亡。尚有223例疑似病例正在排查中。

对在沪无居住地、无明确工作人员

加强劝返、暂缓入沪!

2月3日起,政府部门、部分企事业单位已复工,今天起本市企业将逐步复工。鉴于隔离14天等防控措施、居家、弹性办公,以及个性化出行等实际情况。轨道交通,近日日均客流80多万人次。地面公交,日均客流量在100万人次左右。

高速公路道口方面,统计今年春运起1月10日至2月8日24时,高速公路省界道口总流量945.12万辆次。在一级响应期间,对在上海没有居住地的,没有明确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加强劝返力度,暂缓入沪。

水路、省际客运仍处于停运状态。

一级响应后交通口岸各行业防疫管控措施:

(一)铁路方面

1、强化体温检测。2、加强人员健康信息登记。3、加强对重点人员管控。4、加强对车站和列车的消毒工作。

(二)海关监管入境口岸方面

首先,风险分析,提前布控。海关根据本市联防联控部门提供的重点关注人员名单,以及航空、航运企业提供的重点人员名单进行提前布控。其次,后续追踪,信息移交。对于海关移交医疗机构的人员,及时做好后续诊疗情况的追踪。同时根据病例的确诊情况向疾控部门提供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排查追溯。

(三)机场方面

1、加强对乘客的体温筛查。2、加强与国内外机场和航空公司联系。3、加强人员健康信息登记。4、加强重点人员管控。5、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治。

(四)道口方面

关口前移、集中查控。严格查控,堵塞漏洞,这是基本原则。各道口的公安民警对车辆进行拦截,由卫生防疫人员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入沪人员健康信息核查,包括健康APP的登录。在此再一次明确,在一级响应期间,对在上海没有居住地的,没有明确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加强劝返力度,暂缓入沪。

(五)市内包车方面:根据复工情况,已研究恢复运营的具体方案。

(六)省际客运方面:继续停运。

(七)海港码头方面:浦江游览、国际邮轮、省际客运全部停航。轮渡和三岛客运,对所有乘客开展体温检测工作;遇发热乘客严格登记,并拒绝上船;三岛客运线实施实名制登记。

(八)内河方面:海事对所有拟入沪船舶进行船舶动态查询和识别,发现相关重点地区始发或途经重点区域来沪船舶,原则上一律进行劝返。内河码头方面,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于1月24日下发专题通知,暂停关闭所有内河水上旅游线路及船舶运营。1月24日至今,本市内河水上旅游线路及船舶都处于暂停运营的状态。

对以上所有排查出的发热或疑似病例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置。

作者:唐漪薇

监制:王俊稷

编辑:李昂

来源: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发布、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央视新闻、界面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