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税年度汇算来了,赶紧看下你是“退”还是“补”?

2021-03-02     贵州中广财税管家

原标题:2020年度个税年度汇算来了,赶紧看下你是“退”还是“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那么,什么人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个税年度汇算“多退少补”是怎么算出来的?个税年度汇算又有哪些准备工作呢?

什么是年度汇算?

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需汇总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

办理时间: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为什么要办理年度汇算?

更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加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哪些人可以不办,哪些人需要办?

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2、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3、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如何退税/补缴?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

1、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 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

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

A、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 5000元/月)。

B、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0NFL83cBDlXMa8eqBzy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