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假幣,又快遞賣到全國各地……這個涉案175萬元的團伙全落網了

2020-04-01     浙江法制報

從上家處「網購」假幣,再通過快遞公司將假幣以「寄紙」的名義賣到全國各地,汪某和楊某利用快遞公司的服務便利做起一門「好生意」。近日,該案件最後一名涉案人員楊某落網,被樂清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這起歷時3年多的特大偽造貨幣案宣告一段落。

一件快遞包裹牽出特大偽造貨幣案

時間追溯到2016年6月24日,樂清市公安局接到線索,稱一名叫「江某」的男子近期在樂清市有出售假幣的行為。民警立即根據線報展開縝密偵查。

同年7月20日,民警在溫州市甌海區某快遞營業廳內查獲了犯罪嫌疑人汪某、李某和正欲郵寄的23個快遞包裹。無一例外,所有快遞品名寫的竟都是「紙」,民警明白其中一定有貓膩。

「我們拆開了所有包裹,發現裡面都是由膠帶粘貼的透明袋子,而袋子裡是用一疊包裝好的白紙。」辦案民警說。經清點,在場白紙內部夾有數量不等的10元、20元面值的假幣,總面值達87120元。隨後,民警在汪某與李某的暫住處又查獲大量假幣、燙金器、錫箔紙等物品。

據汪某交代,他從2016年3月開始通過QQ聯繫「青春」(網名)等上家購買「藍貨」(10元面值假幣)和「黃貨」(20元面值假幣),從一開始的自己拿去「洗」成真錢,再到自己「燙金」「做舊」,最後通過快遞公司將假幣以「寄紙」的名義賣到全國各地後直接出售,他深陷利用假幣賺快錢的快感中不能自拔。

2016年8月,網名為「青春」,真名為魏某的男子在廈門因偽造貨幣落網。經過仔細核對汪某、楊某與上家魏某的聊天記錄、轉帳記錄和收發快遞的情況,最終確定該團伙偽造的假幣總面額高達175萬餘元。

2016年12月8日,團伙中的王某和李某分別被法院以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四年。而魏某於2017年6月,被法院以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

最後一名涉案人落網

經警方深挖,發現該團伙還有另外一名「漏網」嫌疑人楊某。3年多來,樂清警方一直在追查楊某的下落。

「分3組警力,今天一定要把他拿下。」2019年10月19日凌晨,樂清市公安局金融犯罪偵查大隊展開收網前的最後部署。天剛蒙蒙亮,辦案民警便發現了一絲動靜。趁著楊某妻子離開暫住處未上鎖,現場警力便立即進入房間將其抓獲,而此時的楊某正在酣睡。

「這幾年間我轉行做起了其他生意,以為事情過去這麼久,你們不會發現,沒想到還是被抓了。」楊某說。但在證據面前,楊某不得不卸下偽裝,一一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經核實,楊某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的總面額高達37.5萬餘元,目前案件尚在法院審理階段。

浙江法制報(記者 藍瑩 通訊員 岳思軒 鄭好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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