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每個人,呼之欲出的民法典,將帶來哪些變化?

2020-05-27     浙江法制報

原標題:事關每個人,呼之欲出的民法典,將帶來哪些變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5月22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草案也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共1200多個條文,覆蓋一個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那麼,這部法典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又將給法律從業者帶來哪些變化?近日,記者採訪了多位律師和高校法學教授,聽聽他們怎麼說。

它很有「人情味」

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黃新發第一次接觸民法典草案,是在2018年4月。當時,省律師協會組織聽取律師行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各分編(草案)》的意見建議,黃新發參與了討論修改。

黃新發介紹說,民法典草案很有「人情味」,「 它將改變人們的生活習慣和思維方式,成為大家的行為準則」。 比如,在民法典物權編草案中,首次提出「居住權」制度,規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現行法只承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和租賃權等房屋利用形式,『居住權』是不被認可的。但現實生活中,很多老人傾其一生的財富,為子女付了房屋首付,卻無法保證自己能老有所居。也有些夫妻,婚前財產所購得的房屋歸一方所有,一旦離婚,另一方將面臨無房可住的情況。民法典草案中,享有居住權的一方經登記後便具有用益物權,這從法律上真正保障了困難群體住有所居。」黃新發說。

民法典草案還進一步完善了監護制度。近年來,未成年人在監護人離世後無法得到妥善照料而受到傷害的事件時有發生。對此,民法典草案規定,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這一點特別好,不僅彌補了我國監護制度的漏洞,也讓社區等基層組織能及時履行職責,及時發現相關情況並採取措施。」黃新發說。

「民法典草案中還有更多人情味,比如設置了離婚冷靜期、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賦予了逝者家屬器官捐獻決定權等。」黃新發說,「可以說,涉及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家關心的問題,裡面都有。

消解法律衝突

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松濤是一名從事民商法的資深律師。從事律師行業20多年來,他見證了民法的變遷。從《民法通則》到《擔保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單行本,以及衍生出的大量司法解釋,「這些法律法規內容龐雜且分散,有的甚至存在相互衝突的情況。」陳松濤說。

「比如《擔保法》規定,同一債權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與人的保證時,即使物的擔保人是第三人,物的擔保亦應優先於人的保證。但這一點,在《物權法》中又有不同的規定。這就會經常導致同案不同判。」陳松濤說, 系統編撰的民法典草案剔除了很多重複內容,消解了許多體系衝突,「有了這部法典,今後法律衝突和法律適用問題將會大幅度下降。 我們法律工作者在尋找法律依據時,也會『減負』不少。

「法律人需終身學習」

法典正式實施後,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和相關司法解釋等將同時廢止。這不僅對老百姓生活產生重大影響,對法學研究也有深刻影響。

杭州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孫益武表示,民法典生效還需要一段過渡期,高等院校民法專業教學大綱和教學方案將隨之進行適當調整。「新舊法律如何恰當銜接,也是我們比較關心的。由於相關下位法和司法解釋的更新並不能一蹴而就,需要較長時間調整到位。」孫益武說。

上海申浩(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忠山也表示,民法典雖然是一部社會百科全書,但不可能一成不變、一勞永逸,「 以後會有更多的司法解釋隨之出台,法律人需要終身學習」。

浙江法制報(本報記者 馬麗紅 陳毅人 通訊員 王媛 項敏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rc4iWXIBfGB4SiUw0Og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