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青少年犯罪,家庭有哪些因素

2019-10-27   哆啦A夢育兒

文/哆啦A夢育兒

預防和矯治青少年犯罪是目前社會十分關注的問題,家庭是人生啟蒙教育的場所,是青少年成長的重要的基礎性環境,完整而良好的家庭環境,是培養和造就符合社會規範人才的重要條件,同時,也是預防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可靠保障,如果家庭結構發生變異,家庭教育的正常功能不能正常發揮,勢必要影響青少年社會化過程的順利完成,使他們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本文就青少年犯罪的家庭環境因素加以探討。

影響青少年犯罪的家庭環境因素

(一)家庭結構缺損

完整的家庭教育應由父母共同承擔,缺少任何一方,對子女都是缺陷。目前,國外的社會學家和犯罪心理學家不僅很重視母子關係即母教與青少年發展的關係,而且認為父愛對青少年的成長同樣具有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單純由母或父單方進行教育,對子女的性格培養不利。缺乏母愛,會使兒童的心理發展遲緩,造成性格孤僻,成年以後往往在人際關係上出現障礙;從小失去父親會使男孩個性怯懦,缺乏競爭心,做事無主見。父母離異,使家庭教育職能處於一種不能完全完成或根本不能完成的狀況。由於不幸婚姻所帶來的痛苦,部分人常常難以解脫,單獨承擔工作與家庭雙重任務,常無暇顧及孩子的教育,因而心情煩悶,易怒、易燥,又常常將這種情緒通過對孩子的打罵加以發泄,這種家庭常常無視孩子的心理感受。與此相反,有些父母因自己婚姻解體給子女帶來不幸,從而對子女產生一種虧欠感,為了使孩子得到補償,一味在生活上給予滿足,導致放縱和溺愛,這種過分的放縱將孩子的某些不正常行為推向極端,產生反社會行為。離婚和死亡都導致了教育主體的分離,使家庭教育的完整性遭到破壞,但父母的死亡對子女的精神創傷亦很大,這種突如其來的家庭不幸打破了孩子情感的平衡狀態,由此可導致兩種情形:一方面人在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承擔起教育孩子的重任,他們往往把對親人的思念轉嫁到對孩子的愛上邊,以致於溺愛,一味遷就,由此導致不軌行為。另一方面是父母一方承擔起家庭教育的重任,在失去母親的家庭,出現的問題主要是父親的教育態度、方式對子女的影響。在失去父親的家庭里,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經濟拮据、生活困難,而一些子女面對整日為生活而奔波、愁眉不展的母親,替母「分擾」心切,進而走上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道路的案例不在少數。從青少年心理結構的完整性來看,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傷殘這種家庭缺損,比離婚更難彌補,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家庭氛圍,也是誘發自卑心理的關鍵因素之一。不完整家庭與青少年犯罪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係。

(二)家庭教育失職

家庭教育主要包括家庭教育能力、教育水平和教育態度及其方式方法等方面。教育能力、教育水平和教育態度。家庭教育能力主要決定於家庭教育投資、可用於教育的時間、父母的文化素質。父母的文化素質低,認識社會事物的能力也就低,難以給予子女正確的教育和引導。父母也是家庭教育的實施者,他們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通過言傳身教,使社會普遍認同的道德規範、行為準則能夠被其子女內化。家庭素質高低是家庭教育成敗的關鍵因素之一 (當然這裡所指的素質是一個綜合的概念)。 但由於父母的教育態度、方式、方法存在問題,往往使家庭教育的效果違背家長的初衷,從而使家庭子女社會道德感的形成一開始就存在缺陷,以致影響青少年日後的違法犯罪。

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不當

教育方式、方法不當是造成家庭教育失敗的主要方面:(嬌慣溺愛。嬌慣溺愛對家庭子女無原則地、過分地遷就溺愛,使子女養成嬌橫、任性、自我中心等不良個性品質,造成這些子女社會適應困難。簡單粗暴,這種教育方法使子女缺乏得到科學教育的機會,經常會受到莫名的責罵甚至體罰,它也最能反映出家庭教育的低下和無能。體罰的唯一功效在於只能暫時制止孩子的不良行為,使其成為在家長或其他權威人物面前老實而背後放任的表里不一的人;同時一味地體罰,只會疏遠家長和孩子之間的親情關係,增加孩子的孤獨感和判離性。在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中生長的孩子,心靈會遭受創傷,倍感家庭的冷漠,甚至產生恐懼心理,被迫到家庭以外尋求同情與溫暖,有時因此被壞人引誘而違法犯罪。另外,父母的簡單粗暴還會使子女從中學習、模仿暴力,容易使他們變成一個冷酷的、殘忍的、好打鬥的人。一些暴力犯罪案件中的青少年犯罪者往往就是在父母的暴力性管教下離家走,進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孩子 常常情緒不穩、殘暴、缺少同情心,具有反社會傾向。兩種方式交叉使用,開始嬌慣溺愛,後轉為簡單粗暴,用拳頭取得暫時的「效果」,一旦發現無濟於事,則喪失信心,索性放任不管。不當的家庭教育方式,無論是溺愛型、粗暴型,還是放任型,都是導致青少年產生心理偏差和實施違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家庭不良行為的影響

父母僅重「言教」,口頭上遵循正確的準則,但自己行為傾向上所示範的都與社會公認的準則不協調,行為不端,生活不檢點,結果「言教」敗於「身教」,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教師」。家長及家庭成員的各種違反道德、違法亂紀的不良行為,都會對青少年產生實質性的影響,使他們對社會認同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產生懷疑,使正常的規則內化過程遭遇障礙而出現偏離。父母的不良行為與子女犯罪行為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係。

小編有話說:

家庭結構缺損、家庭教育失職,使家庭不能或不完全能給予子女起碼的情感滿足和必要的正常社會化教育,由此導致家庭中的青少年心理發展出現障礙、社會規範的內化產生偏離,這是直接或間接促成其反社會性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但家庭環境功能失調,並不必然導致家庭子女難以適應社會或違法犯罪,在此僅著眼於家庭環境變化及影響在青少年犯罪成因體系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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