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的,我能拒絕拆遷嗎?

2020-07-22     沈玉潮律師

原標題:房子是我的,我能拒絕拆遷嗎?

房子是我的,我能拒絕拆遷嗎?

導讀:日常生活中,我們總是能夠聽到或者看到一些有關強制拆遷的新聞報道,對被強拆的人深表同情,對實行強拆行為的人充滿憤怒,但你真的了解什麼是強制拆遷嗎?如果我們自己也遇到了這種事情,我們可以做什麼維護自己的權利呢?下面小編就帶大家認識一下什麼是強制拆遷,遇到了這種事,我們應該怎麼辦?

什麼是強制拆遷?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被徵收人收到補償決定後,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司法強拆。

強制拆遷分為合法的強制拆遷和違法的強制拆遷,在被徵收人與徵收人就被拆除的房屋補償沒有達成一致,在收到補償決定後,被徵收人仍拒不搬出房屋時,法律賦予了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的權利,這就屬於合法的強拆拆遷。違法強制拆遷是指徵收方沒有履行法定程序,違法的強制拆除了被徵收人房屋的行為。我國法律對合法強制拆遷的實行有著嚴格的條件限制;違法強制拆是一種嚴重損害被徵收人的行為,法律也規定了明確的救濟途徑。

司法強拆一般須滿足兩個條件:

(1)被徵收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

(2)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此處行政複議的法定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訴訟的法定期限一般是六個月。所以在收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後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內及時維權。

面對違法強制拆遷行為,我們可以怎樣維權?

違法強制拆除前,我們首先應該保留與被徵收房屋有關的證據,然後及時諮詢律師,可以根據律師給予的建議,考慮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儘量不要拖到已經執行完了強制拆遷才想著運用法律手段去維護自己的權利,畢竟一旦房屋被拆,損失即已造成,房屋基本很難被還原,這樣被拆遷人所遭受的損失可能超過預期,維權也會變得不容易。

若正在遭受違法強制拆除或者發生的時候違法強制拆除已經結束了,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保護好現場和自身的人身安全,打電話報警。其次,在警察或者有其他見證人比如鄰居、路人的見證下,將屋裡屋外被損壞的物品進行拍照、錄像。然後,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筆錄,及時起訴到人民法院,確認強制拆除房屋的行為違法。再利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申請房屋徵收行為相關的法律文件,確定徵收的合法性,具體事項可以諮詢相關律師,儘量將損失降到最低。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wx4AdXMBnkjnB-0zc0s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