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本市第76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於8月1日、2日、8日、9日四天舉行。市教育考試院就本次考試做考前提示,並發布考生答題注意事項及考場規則。詳見
2020年上海市第76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前提示
1.考生務必仔細看清准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和備註等信息,關注考試當天交通及天氣情況,合理安排出行時間及路線,提前到達考點。
2.根據市教育考試院5月22日發布的報名公告、「2020年上海市自學考試報名平台」中的考生報名須知要求及7月15日發布的「2020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延期考試考前防疫提醒」,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須在考前一天或考試當天登錄「2020年上海自學考試報名平台」下載列印《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每場考試一張)。
3.考生須提前了解本人所在考點的考試與防暑防疫相關要求。進入考點時,考生須接受考點工作人員的防疫安全檢查和指導,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准考證、《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上海「隨申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經查驗通過後進入考點。
4.遲到15分鐘後不准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
5.考生應自備口罩前往考點。進出考點和考場時須佩戴口罩,在各種場所要確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離。考試期間,考生應做好個人防護,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並注意防暑降溫。
2020年上海市第76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答題注意事項
1.答題卡分為通用答題卡和專用答題卡。通用答題卡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科目可以通用、混用的答題卡;專用答題卡是指僅此科目使用的答題卡,不能與其它任何科目通用、混用。具體樣式如下:
2.考生在拿到答題卡時,應先檢查答題卡正反面,如果發現答題卡字跡模糊、行列歪斜或單面缺印等現象,要及時向監考員報告,更換答題卡。
3.填塗答題卡時,應用2B鉛筆將選中項塗滿塗黑,深度以蓋住框內字母為準。修改時用橡皮擦除乾淨。
4.考生務必在答題卡上作答,仔細閱讀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並按注意事項上的規定認真執行。
5.答題前,考生須在答題卡的規定區域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姓名、准考證號、座位號、課程代碼和考生筆跡確認部分。(如卡上已有課程名稱和課程代碼的,考生不用再填寫)
6.考生拿到條形碼後,須仔細核對條形碼上的考生姓名、准考證號、座位號、課程名稱、課程代碼等信息是否與本人信息相符,如有問題須立即向監考員反映。考生須將條形碼正確粘貼到「條形碼粘貼處」,條形碼須在條碼框內橫向粘貼。考生不得對條形碼進行裁剪、塗改。
7.開始作答時,注意答題用筆:客觀題用2B鉛筆填塗,主觀題用書寫黑色或深藍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書寫。書寫時要字跡工整、清晰,不要寫的太細長,字距要適當,行距不宜過密,不得使用鉛筆、紅筆或原子筆等其他筆書寫。
8.嚴禁在答題卡的圖像定位點(黑方塊)周圍作任何塗、畫和標記。
9.答題卡的矩形邊框內為答題區域,答題區域外的任何文字,經計算機掃描後,將不被顯示。考生必須在指定的答題區域答題,切不可超出邊框,否則,答案無效。
10.客觀題必須按答題卡題頭提示的規定格式填塗,否則,答案無效。
11.在主觀題答題過程中如需對答案進行修改,可將該書寫內容划去,然後在其上方或下方寫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的書寫與正文一樣,不得超出答題區域的矩形邊框。修改答案允許使用橡皮擦,但不能造成答題卡破損。禁止使用塗改液、膠帶紙改錯。
12.考生在答題卡上填寫筆跡確認內容,不再另行填寫筆跡採集卡。
13.保持答題卡面的清潔,不得摺疊,不要弄破。
14.凡違反上述規定,可能造成無法評卷,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2020年上海市第76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1. 考前14天,考生須在滬且不得離滬。如考生在考前14天內有發燒、咳嗽、咽痛、呼吸困難、嘔吐、腹瀉等症狀,應按規定及時就醫,考試當天須出示本市二級及以上醫院的就醫憑證;考前14天內出現體溫≥37.3℃症狀,或2020年7月1日後自「中高風險」地區返滬(或有旅行史)的考生,考試當天須出示本市指定醫院的新冠肺炎核酸和抗體檢測的雙陰性報告;考試當日經多次測量確定體溫≥37.3℃的考生,建議不參加本場考試,如堅持參加考試的,則須出示考前7天內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和抗體檢測雙陰性報告,經查驗通過後安排進入專用考場考試,考後將由防疫專業人員再次進行核酸採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2. 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在進入考點時,須接受考點工作人員的防疫安全檢查和指導,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證、有照片的社保卡、駕駛證、護照、軍人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准考證、填寫完整的《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每場考試一張)、上海「隨申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經查驗通過後進入考點。進入考場時,須摘下口罩接受驗證,其他時間須佩戴口罩。
3. 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色或深藍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監考員指定的位置。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環、智能手錶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有電子存儲記憶的錄放設備以及修正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除規定科目外,嚴禁攜帶計算器。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 考生入場時,須將《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交給監考員。入場後,按照准考證號對號入座,將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座位號、考生筆跡確認部分等欄目,正確粘貼條形碼。凡答卷、答題卡漏填、錯填、字跡不清或條形碼粘貼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 開考信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考生在考試交卷前,不得離場。
6. 遲到15分鐘後不准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7. 在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准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准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8. 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准吸煙,不准喧譁,不准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准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准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准將試卷、答卷、答題卡及草稿紙帶出考場。
9. 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分批、錯峰離場。不得在考場逗留。
10.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請廣大考生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誠信考試,營造良好的考試氛圍。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進行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預祝考生們能在本次考試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來源:上海發布
編輯:陸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