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香港食肆牌照申請指南

2020-01-17   RUCHFUL瑞豐德永

香港食肆牌照簡介

根據《食物業規例》 (第 132X 章 ),「食肆」指涉及出售膳食或非瓶裝的不含酒精飲品 (涼茶除外 )供人在其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業,但不包括工廠食堂或由持有根據《小販規例》(第132AI章)批出的牌照的小販所經營的業務。食肆的經營者必須在開業前取得由發牌當局發出的食肆牌照。任何人無牌經營食肆及∕或違反有關法例的規定,可被檢控。

此外,並非所有處所都適合發給牌照經營食肆。申請人在揀選店鋪處所時,必須確保在該店鋪處所經營食物業,是符合食環署和各政府部門以及有關的管理當局按其執行的法例所施加的規定。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務須確定使用有關的店鋪處所經營食肆符合政府租契、該樓宇的入伙紙和有關的法定圖則及其注釋所載的條件和規限。有關的資料和文件,可向土地註冊處、屋宇署和規劃署索取。

香港飲食牌照分類

普通食肆牌照與小食食肆牌照的用途各有不同,如在船隻上經營食肆,還須申領水上食肆牌照。普通食肆牌照和小食食肆牌照可設有食堂座位,可申領酒牌。

普通食肆牌照與小食食肆牌照的區別

普食肆牌照:准許持牌人配製及售賣任何種類的食物,供顧客在處所內進食。

小食食肆牌照:只准持牌人配製及售賣有限種類的食物。

由於小食食肆牌照只准持牌人配製有限種類的食物,因此,對食物室(即廚房、食物配製室及碗碟洗滌室)的最小面積規定,不及對普通食肆般嚴格。請注意,如申請的食肆牌照類別不正確,申請可能會受阻或被拒。

其他牌照

即非食肆牌照,包括外賣熟食、食品工場、燒味滷味店、魚生壽司店、新鮮糧食店、工廠食堂等。除工廠食堂之外,均不設座位,不能申領酒牌。

乾貨|香港食肆牌照申請指南

食肆牌照的發牌條件

發出食肆牌照旨在確保處所適合作經營食肆用途、保障公眾衛生及顧客安全。除非有關處所符合下列條件,否則發牌當局不會考慮其食肆牌照申請:

  • 擬經營的食肆業務符合政府租契的條件;
  • 擬經營的食肆業務符合法定圖則的規限;
  • 處所符合衛生方面的規定;
  • 處所有足夠的通風設施;
  • 處所符合樓宇安全規定,而且沒有違例建築工程;
  • 處所符合消防規定。

申請資料及辦理時間

  • FEHB94食物業牌照申請書一式三份;
  • 處所建議設計圖則一式三份;
  • 建議通風系統設計圖則;
  • 公司註冊證書及周年申報文件CTC;
  • 董事決議;
  • 章程;
  • 商業登記證;
  • FEHB192聲明書(按需要)。

辦理時間:約2-4個月工作天時間。

常見問題

1、申請食肆牌照需要涉及那些政府部門?屋宇署、食物環境衛生署、民政事務總署、消防處、酒牌局、水務署、機電工程署、地政總署、勞工處、稅務局、環境保護署等。

2、遞交食肆牌照申請後,可否立即進行裝修和開業?

為免引致不必要的損失,申請人不應在尚未收到食環署發出的發牌條件通知書前裝修處所。此外,在未領有正式∕暫准食肆牌照前,切勿開業,否則可被檢控。

3、如何申請暫准食肆牌照?

申請人可在申請正式牌照時,同時申請暫准牌照。政府相關部門會把暫准牌照的申請連同正式牌照的申請一同處理。

4、如已符合暫准牌照的發牌條件,可於多久獲發暫准牌照?

申請人須向牌照簽發辦事處申請,如所須的有關文件符合要求,則一個工作天內可完成手續。

5、同一處所可否同時存在兩個牌照?如一處所已持有牌照,可否再申請另一牌照?

如處所已領有食物業牌照,便不會再獲發另一食物業牌照。申請人如發現有關處所仍領有有效的牌照,可提供已繳付印花稅的臨時∕正式租約或業主租賃證明信等文件,以便食環署取消舊有牌照,然後才會考慮簽發新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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