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設計中間控股層時需要考慮很多因素,以下逐一簡要進行說明。
1、基於地域或功能方面的考量。如在某一地區設立控股總部或者事業部總部。
2、基於分業經營的方面的考量。為了便於獨立核算或者方便重組資產,如設立上層控股公司後,由於考慮了分業經營,不需要將實體經營公司進行資產剝離,只需要轉讓上層公司的股權即可。
3、基於隔離風險的方面的考量。如實體企業發生破產清算或債務糾紛,由於已經採用了中間控股的方式持有該實體企業,因此不會波及到其他產業。
4、基於稅務因素方面的考量。中間控股層的最低層級一般需要考慮稅務因素。
5、基於投融資方面的考量。中間控股層往往會有一個控股公司作為標的的融資平台或者是上市投融資平台。
6、基於控制權方面的考量。比如通過設置中間控股層達到融資目的,掌握標的公司控制權。
7、基於其他方面的考量。如股東利益的平衡、資管計劃需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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