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鑽石灣和碩園20號樓的居民
最近挺鬱悶的
新買的房子本來住得好好的
可最近他們一回家
感覺不像是進了自己家門
而像是走進了酒店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居民新買公寓樓
卻像住進酒店裡
居民們說他們是今年年初購買的房子
房子是40年產權的公寓
開始居民們覺得小區居住環境都挺好
可就在不久前
他們卻遇到了一件鬧心事兒
居民:
「7月初的時候,因為有業主買了兩層的房子想做日租房,於是他把整個樓的名字給改了,變成了一個什麼什麼酒店。」
原來
整棟樓總共有17層
有一名業主將15、16層全部買下
用來做精選酒店
並在這棟樓入戶轉門上面的外牆上
設置了酒店標誌
居民:
「現在住在房子裡面的業主,好像在別人看來就是進小旅館的客人一樣,讓大家特別不舒服。」
居民:
「這也是我們300多個業主公共的位置,他是沒有權利把這麼顯眼的牌子掛在這的。我們業主每次回家,包括帶我朋友來也好,都以為領去酒店開房,干別的什麼,很牴觸我的。」
居民說目前酒店已經處於營業狀態
來店客人需在公寓大堂登記後
由物業保安刷卡上樓
除了私設酒店標誌外
居民們還覺得來來往往這麼多閒雜人員
也有很多隱患
居民:
「每天都有絡繹不絕的人,我們的安全誰來保證。酒店的保潔人員車很大,拉著被、被單,就把整個電梯給堵死了。公寓買來兩層就能做酒店?咱也不知道這個事情。而且有沒有資質,是否安全,在工商局是否有備案,這個咱都一概不知。」
為此
居民曾把問題反映給了小區物業
物業方面也聯繫了執法局
居民:
「綜合執法不管這個事兒,不在職權範圍之內,然後這個事兒最後就不了了之了。我們問物業到底誰來管這個事兒,物業到現在也不給我們一個答覆,一直說三天兩天給解決,牌子拆掉。現在半個月,20多天過去了,這個牌子一直還立在這裡。」
設置牌匾無需審批
居民權益該如何保護
那麼像這種搭建酒店標誌招牌的情況
是不是屬於私搭亂建
是否需要提前徵得其他業主的同意
在業主反對的情況下
又該怎麼辦呢?
幫忙記者和居民們首先來到了
遠洋鑽石灣未來里物業服務中心
工作人員說
在發現有人搭建酒店店名標誌後
他們就第一時間通知了執法局
物業工作人員:
「當周執法局給我們的反饋是酒店這邊手續都齊全,而且不在執法的範圍內。」
物業說他們目前
一直在聯繫15、16層的業主
希望他能把酒店標誌換個地方
物業工作人員:
「他說他是加盟的酒店,他需要跟加盟方去協調、協商,去更換位置。這個事一直也沒有動作,因為我們一直在這追問嘛,協商的怎麼樣了,一直在溝通當中。」
事情過去了半個月了
到現在也沒解決
居民很著急
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
對此事也是愛莫能助
因為根據《大連市市容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在每個門面設置一塊與註冊登記名稱相符的標牌,設置時是不需要審批的;但設置大型戶外廣告,應當向城市市容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
業主們該怎麼辦呢?
遼寧摩斯爾律師事務所律師 邵士猛:
「如果沒有約定,按照物權法的規定,該棟樓面的所有權、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共有,由全體業主共同使用和收益。業戶單獨設立牌匾行為,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為此
業主們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
實施相關的權益
進行相應的訴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