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也是門技術活,跳不好可能就掉坑

2020-01-06   沐丞的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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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為什麼要跟大家分享關於跳槽的那些事呢?一個很主要的原因就是現在是年前,屬於一個跳槽的旺季。因為一般農曆的新年都是一、二月份,過完年回來後,不少人都開始想換個工作,通常這個時候基本上也拿到了上一年的年終獎,所以這個時候換工作對自己在經濟上的損失相對比較小。就個人而言,這的確是個跳槽的好時機。還有一個跳槽的時機是9、10月份,就是差不多當年年底的時候。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一般都會在上一年的年底做好來年的人力預算,一方面是評估來年團隊擴張需要增加的崗位,一方面是評估年後可能的人員流動,根據評估制定一個招聘計劃。通常招聘計劃的執行就是在年後正式啟動。所以,對於用人單位來說,三、四月份也是一個招聘的旺季。因此目前這個時候的確是個換工作的好時機。

說到這裡大家可能會認為我是不是在鼓動大家紛紛離職找工作,其實今天雖然跟大家講關於跳槽的話題,但是並不是讓大家馬上趁著招聘旺季去換工作,而是跟大家講講跳槽前後應該注意的事項,幫助大家做一個更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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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選擇跳槽的人肯定是對當前的工作不滿,或者因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比如換了居住城市。關於對當前工作不滿,我想原因肯定特別多,有上司的原因,有待遇的原因,有工作本身的原因,有企業文化的原因等等等等。不過,我們首先要明確的一點就是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因此你當前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不滿,在下一份工作中不見得就能避免。

就以一個非常常見的原因,比如因為待遇的原因對現有的工作不滿,在一個薪酬體系相對健全的公司里,你的薪酬跟你的工作經驗、個人能力、負責的項目、部門業績都相關,一般來說不會偏離業界標準太大,即使有一些偏離,隨著你在這個公司的工作,會漸漸修正。當然,我也承認,有時候一次跳槽可能會帶來不少薪酬的增長。但是有時候因為行業的關係,因為你個人價值被認可的關係,換一個工作不見得能增長很多工資,而且你還要損失在原公司的積累。

有的人因為自己個性的原因,本身就不是很合群,在原公司總覺得無法融入團隊,或者總覺得跟上司處不來,但是如果不找找自己的原因那麼就是換一個公司,到一個新的團隊可能還是會出現相同的問題。類似的情況還有不少,所以在自己想跳槽之前不是馬上就去投簡歷等面試,而是先要深入思考一下自己想跳槽的根本原因,還有就是換工作能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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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想跳槽的人有兩種,一種是表現得非常明顯,對當前手頭上的工作已經不是很認真,甚至很排斥,然後無所顧忌地投簡歷,經常性請假去面試,這種人基本上就是鐵了心要跳槽。還有一種是表現得不明顯,偷偷在網上更新簡歷,儘量讓別人看不出來自己在找工作,就是我們所說的騎驢找馬。要是找到了一個不錯的新工作,那就開開心心提離職,要是沒有找到合適的,那就若無其事地繼續做現在的工作。

從一個團隊管理者的角度出發,只要他比較關注團隊成員的思想動態,對成員的工作狀態比較了解,基本上是能判斷出某個人是不是有離職傾向的。特別是當你在三、四月份經常性的請假,到沒有人的地方接聽電話,列印東西,他基本上是能判斷出來的。有時候他沒有說,只是心照不宣,或者你在團隊中也不是很重要的角色,你走了,他再找個更穩定的人接替你就行了。

但是有一點你也要明白,一旦你給到你的上司有離職的傾向,或者他根據你的表現認為你是在找工作,那麼如果接下來有一些諸如加薪、升職這樣的激勵可能就不會考慮你了。我覺得這點很公平,你在偷偷摸摸找工作,準備找到好工作就拍拍屁股走人,還想著上司把升職加薪這樣的好事留給你,那麼對於團隊的穩定也是不利的。

上司肯定是希望整個團隊穩定,公平,他把有限的激勵措施給到更穩定的人也是很合理的。因為每年團隊可以調薪的額度就是有限的,能升職的名額也是有限的,有配股的額度也是有限的,肯定優先激勵給表現好並且相對穩定的團隊成員。除非你真的能做到騎驢找馬的時候一點不動聲色,上司真的沒有發現。

有的人比較聰明,就是在網上投簡歷的時候會屏蔽掉自己當前所在的公司,以為這樣上司在網上招聘搜索簡歷的時候就不會發現自己。這樣做有一定的效果,但是不一定奏效。為什麼呢?因為上司或者HR如果真的想知道團隊中是不是有人有離職傾向不會拿自己公司的帳號去搜簡歷,特別是HR,他們都有朋友,在其它公司的同行,只要相互換一個帳號就能看到你的簡歷了。

所以,耍這個小聰明不見得有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吧。我覺得這也是HR的職責,並不能怪人家腹黑,他們的工作是要保證團隊的工作不受影響,如果發現有大面積的人員流動可能也需要提前做好準備,不可能等到大家紛紛提離職再去匆匆忙忙招聘補充人力,這樣會讓業務受到影響。你也是偷偷找工作,為自己的利益考慮,所以別人這麼做也是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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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到當你是鐵了心要跳槽肯定表現得很明顯,如果是想不動聲色地的騎驢找馬也極有可能被上司或者HR發現。這個時候你可能要考慮一下前面所說的,你對當前工作的不滿究竟是什麼?當前的公司、所做的工作是不是真的一無是處,還是說可以跟上司好好談談,說出自己的想法,聽聽上司的看法,看看是不是可以通過一些工作上的調整、或者爭取到一次調薪來解決你的不滿。如果上司看重你,覺得你提的想法合理,他應該也是會積極挽留你。

假如你找好了工作,上司實現也的確沒有覺察到,你突然提出離職,對於雙方可能都沒有轉圜的餘地了。當然,跟上司溝通自己有換工作的想法並不適合所有人,也不適合所有情況,如果上司並不在意你的崗位,或者覺得你可有可無,那麼你主動去講也會讓自己被動。這種比較適合上司是一個通情達理的對象,而你對當前工作的不滿的確是有客觀原因。

辭職、換工作其實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上司一般都能理解,通常也不會故意為難你。只要你不是核心骨幹員工,他也不會說有意不讓你離職。但是無論如何,即使在你已經找到了不錯的工作後提出離職,也應該跟上司做好溝通,而不應該一副沒有得到公正待遇然後選擇驕傲地離開的態度。

如果你不是換行業,那麼你就要知道圈子很小,以後還是可能江湖再見,如果你當初離職的時候把人得罪了,以後再遇到也會尷尬。特別是有的崗位在入職前後還會做背景調查,指不定就調查到了你的上司那裡。本來可能只是走個過場,但是你如果當時的離職並沒有給上司留下好印象,那麼他在背景調查時也可能指出你的諸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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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正式提出離職,原則上要留至少一個月的時間給到原公司,因為如果沒有合適的人來接替你的工作就需要招聘一個人,這需要一定的周期。有的人提出離職,馬上就要辦離職手續,甚至表現出非常著急要去新公司,幾乎不給原公司時間補充人力,這是非常不厚道的。你現在的公司也是你當初的選擇,就算有一些不滿,也應該很職業化的處理自己的離職。除非真的是公司不誠信,拖欠你工資等問題,否則你都應該留有足夠的時間。

當然你可能說我新工作的確很緊急要入職,那這個在當初談Offer的時候就應該要考慮到,儘量留下充足的離職交接時間,我相信一個真正誠信、希望你加入的公司也是會要求你把上一份工作處理好。你跟新公司溝通說自己要妥善處理工作交接,一個通情達理的公司都會同意。

正式提出離職後就要開始梳理好自己手頭上的項目,這個工作甚至在你有離職的打算時就可以開始,有些工作是你一直負責的,可能相對比較複雜,你不能因為要離職就開始不管了,在沒有人接手前你仍然需要負責到底,給周邊團隊留下一個好印象,因為別人也不欠你什麼,大家都應該各司其職。

當有人開始接手時,你也不要一股腦兒就把所有的內容給到別人,有些半途接手的項目都需要一定的交接時期,應該耐心的予以指導,並告之團隊中其他成員這段時間屬於一個交接期,你和接替你的人要同時負責正在交接的項目,不要讓其他團隊成員感覺突然換了一個人,所有的人都需要適應。

電腦上的資料應該分門別類的整理好,自己要十分清楚,每個項目對應的資料,在什麼位置,都要一一跟交接人交待清楚,所有的交接內容都要抄送一份給上司。最好是擬一份工作交接的清單,還有交接的項目情況,各種資料和存儲位置,並且讓交接人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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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這也是防止後面可能會產生的糾紛或者誤會,至少不能讓交接人說你沒有交接好,或者本來要交給他的資料、文檔他找不到。有了很清晰的交接清單,交接人也簽了字,那麼就表示彼此的責任做了明確的劃分。同時交接工作的過程可能是逐步的,那麼也要讓跟項目相關的人都知道。

有一種情況是新招聘來接替你的人是個新手,的確需要有比較長的時間交接,這個時候還是要本著道義的精神妥善指導,必要時在離開公司後仍然可以採取遠程的方式進行指導。真正做到送佛送上西,這也是一種職業化的表現,給原公司、原團隊、原上司都留下一個好印象。

除了工作上的交接,也要注意離職手續的辦理,有的公司流程相對比較複雜,可以在提出離職後就陸續進行辦理,在交接工作期間就並行處理。有的崗位工作比較敏感,或者有比較嚴格的信息安全,這個時候千萬不要亂拷貝原公司的機密文檔,不論這個文檔是不是你自己做的,包括自己電腦上和伺服器上的相關內容,這個很有可能會引起法律糾紛。

我上一家公司有幾名前同事離職創業了,但是創業失敗,結果集體加入了一個原公司的競爭對手公司,因為這幾名同事在原公司都是屬於骨幹員工,這個消息就傳到了原公司那裡,結果原公司就以泄漏智慧財產權為由把這幾名同事告上了法庭。因為這幾名員工在離職的時候的確有過拷貝公司機密材料的記錄,結果他們紛紛被批捕入獄。跟大家講這個故事不是危言聳聽,一定要引以為戒。

還有就是跳槽也要注意競業協議,有些崗位在入職時會要求籤署競業協議,被要求離職後不能進入競爭對手的公司,尤其是不能在競爭對手承擔相同的崗位工作。一般來說,你如果只是一個小角色,原公司可能也不會關注,畢竟你能掌握的東西有限,很少會去追求,但是如果你是核心角色,那麼很有可能因為違反競業協議而被要求賠償或是打官司。這一點在跳槽前也要注意。

我在上一家公司就遇到過一個高級管理者,他就是從競爭對手跳槽過來的,因為跟原公司有競業協議,為了避免法律糾紛,所以他入職的時候竟然換了一個名字,用了一個假名字入職了新公司。這種做法是很不提倡的,雖然說是新公司默認的做法,也避免了被原公司追究,但是畢竟是弄虛作假,是一種不擇手段。

說了兩個小案例無非是告訴大家,跳槽看似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也不能無所顧忌,還是遵守契約精神,不能有意無意地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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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還有一個要關注的點是千萬不要太頻繁,一般來說一年左右換個工作就是比較頻繁的了。跳槽頻繁一方面在每個公司的積累都有限,一方面會在簡歷上是個硬傷。很多公司在招聘的時候都明確不要跳槽頻繁的求職者,因為穩定性差。甚至在簡歷篩選的時候都通不過。我也經常會收到很多跳槽很頻繁的簡歷,有的甚至一年都不到就換工作,除非真的是其它地方特別優秀,如果跳來跳去還是同級別的職位,那麼這樣的簡歷真的很難通過篩選。

還是那句話,沒有什麼工作是錢多事少離家近的,並不是不能跳槽,假如你每次跳槽在職位、待遇上都沒有明顯的提升,那只能證明你極不穩定,能力也有欠缺,因為不是你個人原因,就是這麼多企業都覺得你不合適,無論那種原因給招聘方的印象都是不好的。在剛開始參加工作的初期,工資都不會特別高,跳來跳去也長不了多少,不要總想著找一個完美的工作,可能先把當前的工作做好,讓人覺得穩定反而對你找下一份工作更有利。

前面說的騎驢找馬式的跳槽者,多半是自己還不夠自信,或者自己的能力還不足以找到更好的工作,只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又想找更好的工作,又不敢放棄現有的工作,於是戰戰兢兢地投簡歷、去面試,又怕上司發現,怕沒找到工作,現在的工作又受到影響。

所以,針對這種情況可能偷偷摸摸找工作不一定是最好的解決辦法,還不如好好考慮怎麼在現有的崗位上作出成績,提升自己的競爭力。當你的競爭力上去了,說不定反而不想再找新的工作,因為現有的工作可能會給你更多的回報。即使你還是想找你的工作,你的能力也提升了,說不定不用你偷偷摸摸地去找新工作,而是新工作自己找上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