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綱要》(57)
《存在的意義》
天地玄黃,萬物流轉,這一切有什麼意義呢?微生物的繁殖和鯨魚在大海里傲遊,太陽的光明和夜空的黑暗,人間的喜怒哀樂和悲歡離合……這一切存在有什麼意義?如果沒有意義,這一切循環往復、周而復始是為了什麼?如果演出沒有觀眾,這些演出有什麼意義?

對於我們來說,感知到這一切有什麼意義?如果我們不為感知這一切而存在,我們為什麼而存在?事實上,所有的生命體與我們就是一切存在當然的和唯一的觀眾,因為存在呈現的方式就是為生命及人類準備的專有方式,這個專有方式就是適應於所有感知體的感知方式,被感知體通過各種感知渠道向感知體傳達感知信息,而感知體只能通過感知渠道來接受特定範圍內的感知信息,這種相互的選擇和互動關係就構成了存在,存在的意義就是讓存在的雙方在各自的角色中得其所在,在共同的存在中各盡其責,各得其所。也就是說,存在的一切表達都為了人,人的一切接受都是為了存在,存在與人互為存在就是兩者的意義所在,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意義。

作為感知體,我們的義務就是進行感知運動,保持感知存在,並通過我們的主動行為,干預和改造感知過程,使其更有利於我們感知和實現更良好的感知互動。而一切存在唯一的任務就是供給感知體感知,存在保持著存在狀態的意義就是為了讓感知運動繼續進行,存在被感知的意義與我們感知的意義完全相同,感知雙方都在為著共同的感知意義而存在著。
但我們總是在尋找著別的意義,我們向來認為存在的意義在別處,我們不但不把存在看作意義的所在,我們還樂於將其他的意義賦予存在。我們不但發現不了存在的意義,我們還無法接受沒有意義的存在,這看起來像一個不用躲避的迷藏,我們瞪大雙眼找不到自己的眼睛,我們不知道自己的存在就是意義,我們其實無時不刻不在實現我們全然不覺的意義。
我們不認識自我的意義,這已經不是笑話了,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荒唐意識,我們不認識自己的存在,我們豈能理性的、自信的、智慧的、良好的存在?當我們自以為是的為存在和自己尋找新的意義,當我們在各自以為的意義中實施各種相互衝突的行為,當我們在存在漫長的存在中茫然四顧、不知所措……我們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與義務,我們不但沒有創造出任何意義,我們還在不知不覺中失去了自己的根本意義。

存在的意義在哪裡?就在我們與存在相互的實現中。(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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