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近代施思版《人在江湖》
一個經常作惡的人,必然會在某一天食得惡果,一個違背道德、背叛家庭、不夠忠誠的人,也必然會因此遭遇道德、家庭、忠誠的反擊。
欒某家住山東省聊城市,家庭貧困,沒讀過什麼書,也不知道肉滋味,天天被父母逼著下田,整個人像顆粗糙的炭,後來嫁給了唐某才算過上了好日子。
唐某這個人老實,又心疼媳婦,欒某說累,就家裡的大小事他一人包攬,欒某說不夠味,他就拚命掙錢買來她喜歡吃的東西,欒某說想一個人在家,外出打工的時候他就從不帶上欒某......
這樣寵得無法無天的事情不知道多少,周圍人都說他骨頭太軟了,壓不住老婆,早晚出事,但唐某不以為意。
可惜的是,欒某還真的不把唐某看在眼裡,即便如此,唐某在她心中依然算不得什麼好丈夫,畢竟唐某還蓋不起新房、買不起好車,她仍然是過著農婦的生活。
一個人要是看不起自己的婚姻,不服自己的對象,還不得出軌?
欒某確實是出軌了,出軌的對象就是王某。
王某在唐某外出打工的時候,會時不時來欒某面前獻殷勤,幫她乾乾農活,或者和她聊聊天之類的,欒某本來對自己的婚姻就沒有敬畏之心,對於出軌當然也不覺得是大事,一來二去就和王某好上了。
他們每每會背著唐某在她家翻雲覆雨,於是有心人要是稍微探究一下就會發現,往往欒某和王某在調情的時候,唐某不是在外地,就是在田地里揮汗如雨,雙方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令人尤其不齒。
但是農村人閒著沒事雖然愛八卦,但也不會去趴人家牆頭,所以一時之間還真沒人知道這三人之間的事,只除了2個人。
準確來說是2個小偷,即呂某和魏某,他們每次作案的時候,都要事先踩點,沒花什麼功夫就知道了欒某和王某的齷齪,於是欒某和王某的災難降臨了。
呂某和魏某一邊鄙夷欒某,一邊又蠢蠢欲動,覺得可以拿這件事作為藉口,讓欒某服從他們。
於是2015年8月16日唐某仍然在地里勞作,王某又上他們家和欒某顛鸞倒鳳之際,呂某和魏某一腳踹開了臥室門。
床上的兩個人以為是唐某,頓時被嚇了一大跳,看見是兩個陌生男子以後,一頭霧水之際,更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果不其然眼前的2個陌生男子開始謾罵其他們來,言辭之間是要多過分有多過分,比如直接罵他們「不要臉」。
於是兩人從一開始的羞愧,到後來的惱怒,王某更是直接朝兩人撲了過去。
但王某根本不是這兩個慣偷的對手,很快就被制服了,之後還用木棒一直猛擊王某,直到王某再也沒有反抗能力才住手。
他們根本不知道那時候王某已經被他們打死了,而是興致勃勃地朝欒某走過去,一把抓住她摁到了床上。
目睹了他們毆打了王某整個過程而無能為力的欒某,很快又遭受了2人的非人折磨,這讓她幾欲就死,可是又缺乏那一份勇氣。
最後呂某和魏某還威脅她,如果報警,他們就會把她和王某的事情宣揚出去,欒某就更喪失了去死的決心,等他們走後,她害怕唐某馬上就要回家了,撐著身體收拾乾淨周圍,又去搖晃王某讓他趕緊醒來。
結果不管她怎麼拍、叫,王某都毫無反應,她探了探王某的鼻息,發現他已經沒了呼吸,又去聽心跳,也沒有心跳,而且渾身都開始發涼!
欒某頓時反應過來,王某這是死了!一瞬間欒某也像是被潑了一盆涼水,僵在了原地,不知道該怎麼辦。
她總不能把王某搬出去埋起來吧?那不是她殺的,也會成了她殺的!可是不把王某的屍體處理好,那麼這件事就會暴露!最後欒某思來想去,還是決定報警了,於是唐某回來,就發現自己的家就這麼破了!
警方費了一番功夫將呂某和韋某抓捕歸案,他們對犯罪事實倒是供認不諱,不過他們表示,自己並沒有殺死王某的打算,只是想要制服他結果過頭了,導致了他的死亡。
通過現場的情況來看,警方認可了他們的說法,那麼既然是這種情況的話,他們就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而是構成故意傷害罪,不過是故意傷害罪的結果加重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他們違背欒某意願強行占有了她,構成QJ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LJ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加上他們主動供述的盜竊罪和搶劫罪等事實,數罪併罰,他們將面臨刑期不低的懲罰,雖然不知道他們的最終結果,但他們也確實受到了懲罰,但難道欒某就能逍遙了嗎?
欒某徹底成了瘟疫,不說當有錢人了,維持農婦的生活已經讓她心力交瘁,無時無刻不在後悔。
《2015年,山東一女子與情人偷情時遭小偷侵犯,情夫因一句話被反殺》文中名字皆為化名,圖片來源網絡僅配合敘事,侵刪,謝絕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