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春凈月潭風景名勝區封閉管理區域禁止車輛通行的通告

2019-10-14   長春房產資訊

為了加強長春凈月潭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根據《長春凈月潭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在長春凈月潭風景名勝區封閉管理區域實行禁止車輛通行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長春凈月潭風景名勝區封閉管理區域通行的機動車駕駛人、畜力車駕馭人,均須遵守本通告。

二、長春凈月潭風景名勝區封閉管理區域為:東至凈月潭濕地公園、西至長清公路;南至高爾夫練習場、北至凈月潭遊客中心合圍區域。

三、除搶險、救災、救護和執法等車輛執行任務外,禁止機動車、畜力車進入長春凈月潭風景名勝區封閉管理區域。

四、長春凈月潭風景名勝區封閉管理區域內常駐單位和居民的機動車、畜力車,應當經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批准並辦理通行證後,方可憑證進入,並按指定路線行駛,不得在長春凈月潭風景名勝區封閉管理區域內進行載客遊覽、觀光等活動。

五、長春凈月潭風景名勝區的管理單位,應當使用清潔能源觀光遊覽車輛供遊客參觀遊覽。

六、本通告由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長春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