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四部》(70)
70、人的行為與生物的行為意義有什麼不同?
我們通常認為,人的行為與生物行為的意義相同的。比如,人的死亡與生物的死亡性質完全一樣,只不過,人有精神意識,而生物只有本能意識,兩者只不過是意識量的不同而已。是這樣嗎?事實與意識的是如此簡單嗎?以死亡事實為例,按一般的唯物思維,是死亡的事實導致了死亡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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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人們從死亡的現象中得到認識,從認識轉化為人的死亡意識。我們甚至從人的經驗判斷,生物們也具有死亡意識,它們與人一樣會對死亡保持恐懼和對未來的死亡作出意識反應。人們又從動植物趨生避死的行為現象中得出生命與死亡的邏輯,因此,人們毫不懷疑死亡是一種客觀事實。其實,死亡的生理概念十分簡單,就是代謝停止,生命的機能瓦解。但死亡的倫理概念就非常複雜了,它表達為自我不復存在,擁有全部喪失,生存關係被取消,一切的目的與意義被取消。我們很容易發現,生物性的死亡很容易表達,邏輯也很圓滿,死亡是代謝和更新的必要過程。但從倫理上,我們無論如何也不能準確地解答死亡是什麼?死亡的意義是什麼?我們找不到死亡與生存的邏輯關係,其實,我們一直無法從根本上接受死亡的事實,就是無法接受死亡事實導致的倫理認識。其實,我們主觀生髮的死亡概念並不存在,它僅僅是一種精神意識。
死亡事實存在嗎?死亡的實質是一種事實還是一種意識?對於我們人類,死亡不單是一個事實,更是難以接受的意識。試想,如果沒有那些關於死亡的倫理概念,死亡還是死亡嗎?我們還會對死亡恐懼和難以接受嗎?因為死亡對於人有著豐富複雜的倫理內容、文化內容和心理、情感內容,死亡的含義再也不能使用物理性質的解釋。死亡的意義不是一種物理變化,而是複雜到無法解釋、也無法表達的精神意識內容。這也就是說,人的死亡與其他生物的死亡是大不一樣的,具有本質意義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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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們的死亡意義是完全不同的,儘管我們總是「以己之腹度人之心」式的猜測其他生物們的死亡意識,以為它們對待死亡的意識和感知與人一樣,同樣對死亡保持著長期的憂慮與恐懼,並由於面對必然的死亡而影響到生存的行為。這樣的臆測足以見證人的偏見與愚昧,生物們,即便是與人類生理結構近似的動物種類,也不可能具有人類的精神特質與意識形態,它們怎麼可能可能對死亡產生出複雜的精神意識行為?它們懼怕死亡是保持對危險的躲避,是出於本能反應的條件反射,它們絕不可能因為意識到必然的死亡而影響到一生。而死亡對於人的意義絕不僅只是結束或再生那麼簡單,死亡的巨大意義在人死去之前,死亡意識無時不刻不在影響著人的一思一念、一舉一動。人們都只能把人生看作向死而生的過程,可以不誇張地說,人的精神意識、思想觀念、心理情感無一不是死亡相逼的產物。人生幾十年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時刻受死亡威脅的一段過程,人能泰然心安嗎?
僅僅以死亡做比較,就可以看出人與其他生物的存在本質是不同的。其他生物無一刻不在享有存在,而人卻在盡力保持死亡之前的這一段生存過程。就純粹的存在品質而論,人不及其他生物。人只能活在自已製造的精神意識里,如果這個精神意識的建構不但矛盾重重,而且還違背人的存在目的,人會怎麼樣?現在的人間世界就是證明。最糟糕的是,我們根本意識不到這一點,我們既理解不到生物的生存意義,更理解不到人類的生存意義,我們在自己營造的精神迷宮中走失。我們無法體會生物們生存的感覺,我們困死在自己的認識中。我們不反思自己的行為有什麼問題,反而輕看其他生物的生存行為。我們並不了解其他生物的存在意趣及本真意義,只以「獸性」來鄙視它們。我們看不出所謂的「獸性」勝過人性的一面,我們忘記了生物的本質處是我們共同的來處,是我們的老家。
感知論一再強調人類應該以文明的形態回歸到生物的本性、本義、本態上,其深意人們能夠理解嗎?(接下)
註:本文節選自:京東、淘寶電子書:《感知新世界》、《感知新文明》、《感知新人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WNB31nEBnkjnB-0zf-9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