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新規來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9-11-06     EBH母嬰時代


「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EBH母嬰時代》發現,此次《條例》對比2015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條例》內容上從10章64條擴充至10章200條,可以說保健食品、特配粉、嬰配粉等方面將迎來更加嚴格的監管。

像《條例》的第十二條,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屬於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對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01

強調「從重處罰」

《條例》傳遞出了重拳打擊各類食品違法違規行為的信號,同時也讓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有章可循。

《條例》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至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二條以及本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情形:

(一)違法行為涉及的產品貨值金額2萬元以上或者違法行為持續時間3個月以上;

(二)造成食源性疾病並出現死亡病例,或者造成30人以上食源性疾病但未出現死亡病例;

(三)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隱瞞真實情況;

(四)拒絕、逃避監督檢查;

(五)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後1年內又實施同一性質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或者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後又實施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對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時,應當依法從重從嚴。

02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第四章第十七條: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行政等有關部門明確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基本要求,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通過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將嬰幼兒配方食品等針對特定人群的食品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或者銷售量大的食品的追溯體系建設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如實記錄並保存進貨查驗、出廠檢驗、食品銷售等信息,保證食品可追溯。

獨立乳業分析師宋亮向《EBH母嬰時代》表示,「嬰幼兒奶粉追溯體系的完善,將會起到一個排頭兵的作用,未來所有的食品都要做追溯體系。另外責任人必須加強追溯管理建設,有助於嬰幼兒奶粉的全程透明,從根本上保證了安全和召回基礎。」

03

加強網絡監管

第四章第三十二條: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妥善保存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登記信息和交易信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食品安全案件調查處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確需了解有關信息的,經其負責人批准,可以要求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當按照要求提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的信息依法負有保密義務。

第八章第六十二條: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多次出現入網食品經營者違法經營或者入網食品經營者的違法經營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

宋亮表示,「明確違規違法的責任人,是違法違規行為具體嚴懲的管理辦法。所以對嬰兒奶粉來說,第一責任人的影響會更加嚴格。」

04

明確虛假宣傳處罰措施

《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利用包括會議、講座、健康諮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第七十三條則規定了對於此類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

近年來,利用會議講座等形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屢見不鮮,不法企業往往通過健康講座、免費體檢、發放禮品等形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將成本低廉的普通食品描述為天價的具有一定調理功效的功能食品,從而獲得非法謀利。

自2019年,十三部委聯合組織開展了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的百日行動,對此類違法行為開展打擊。

《條例》的這一規定體現了我國食品安全立法的與時俱進,有助於進一步凈化市場,打擊違法行為,還老百姓一個健康理性的食品消費空間。

05

明確規定特殊食品的特殊監管要求

《條例》對於特殊食品規定了特殊的監管要求,以保障特殊食品的安全性,包括:第三十五條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原料前處理能力的規定;第三十六條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按照標準逐批出廠檢驗的規定;第三十七條對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廣告的規定以及第三十八條對於嬰幼兒配方食品命名的規定等。

值得注意的是,宋亮表示,「《條例》對於整個奶粉的監管是非常明確嚴格的,對嬰幼兒奶粉產業來說起到字面監督作用,但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相信在市場的發展下,相關法律會越來越完善,在政策的監管下,嬰配粉行業發展也會越來越好。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VXAjSm4BMH2_cNUgoIS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