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養聰團花樹在虛假宣傳邊緣「起舞」

2019-11-13     EBH母嬰時代

​「寶寶吃團花樹,35天長了3公分,寶養聰團花樹我信賴」某經銷商在視頻里這樣說道。據悉,目前已有不少家長不惜肯花「高價」,甘願為孩子的未來身高買單,並和親朋好友做推薦。

據2017年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和美國迪巧聯同發布的《中國兒童身高管理現狀調研報告》顯示,超過5成寶寶目前未達到遺傳身高,近8成寶寶未來身高達不到父母預期。

正所謂,「哪裡有需求,哪裡就有市場」。某些企業正是站在這風口之上,推出「能幫孩子長高」的產品,並持續受到消費者們的熱捧。

01

20天長高了2.5公分?

團花樹生長在中國雲南、廣西及東南亞一帶,因為生長迅速,被稱為「奇蹟樹」。而寶養聰團花樹產品,正是以此樹為名,寓意深遠。

據了解,近期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名為寶養聰團花樹的產品著實有著不小的「騷動」。

官網顯示,寶養聰團花樹是廣州白雲山拜迪生物醫藥有限公司旗下三大品牌之一,另外兩個品牌分別是「啟蒙貝樂」和「貝美臣」,專注於孕嬰童營養補充劑與輔食,產品銷售全國二十多個省市及母嬰連鎖、醫藥連鎖、大型商超等渠道。

廣州白雲山拜迪生物醫藥有限公司(簡稱拜迪公司)於2001年8月27日正式註冊成立,是在上海證券交易和香港H股板塊上市的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是集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現代生物醫藥企業。

正是旗下寶養聰團花樹的經銷商宣稱,「寶養聰團花樹」適用於遺傳型矮小、發育遲緩型矮小、營養不良型矮小、營養過剩型矮小、性早熟型矮小、發育停滯型矮小、大腦疲勞型矮小、疾病型矮小等「各種原因」引起身高不達標的人群。

與此同時,還附有幾張「效果顯著」的消費者反饋圖,其中一位小男孩吃了團花樹35天長高3公分;另一位小女孩吃了團花樹不到20天長高了2.5公分。

在如此「真實」的許多案例面前,一時不少消費者紛紛掏出腰包,花「重金」為孩子買單。

02

另有隱情?

然而令人玩味的是,作為一款有功效性、售賣火爆的產品,還隱藏著不為人知的一面。

據了解,寶養聰團花樹在國家食品藥監局上,即無國產保健品備案,也無藥品備案,諮詢江西美好時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屬的官方旗艦店客服,客服回答稱寶養聰團花樹只是一款「普通食品」。

當問到普通食品是否具有長高效果時,客服含糊回答稱,效果因人而異,要長期服用才有用。經銷商表示,吃團花樹一周期,會對骨骼發育產生促長作用,還提出一定要在骨骺線閉合之前使用。

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骨科主任醫師張銀剛曾介紹:「骨骺線是身高的核心點,也稱之為生長板。通常拍個手腕部的X線光片,就可以看到骨骺線,判斷骨齡。骨骺線沒有閉合說明還能繼續長高,骨骺線閉合說明骨齡大,無法繼續生長。」

張銀剛指出:「骨骺線很重要,孩子長得特別矮,和年齡不相符時,一定要查骨骺線,通過補充生長激素刺激骨骺線的發育,幫助長高。」

據了解,促進孩子長高的方法中,生長激素是唯一經過大規模實驗,有效性被證實的藥物。除此之外,目前沒有一種藥物能證實它的療效。口服增高藥和保健品,多半是誇大其詞,只是給你補充一些胺基酸、維生素等等,對於改善身高的最終效果,目前沒有證據證明有效。

所以對於寶養聰團花樹在微信、微博等地大肆營銷的經銷商而言,實則是在法律的威嚴下「起舞」。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和第十條顯示: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03

嬰幼兒食品行業亂象

近年來,隨著食品產業的發展,市場上出現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的行為,一些企業以打「擦邊球」的方式,將普通食品虛假標註、包裝、宣傳為功能性食品或者專供嬰幼兒的特殊食品。

這種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公平有序的競爭秩序,寶養聰團花樹產品的宣傳,只是眾多虛假宣傳行為中的一個縮影。

2019年1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工信部、公安部以及民政部等13個部委共同開展整治保健品市場亂象的「百日行動」,食品(保健食品)以及聲稱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務等為整頓重點。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披露的「百日行動」執法典型案例公告,虛假宣傳案件偏多。其中,天津百樂思自行編輯內容製作了宣傳牌,宣傳內容中有「富硒麥芽粉,同類產品含硒最高,科學安全,防癌抗癌,抗氧化衰老,營養修護細胞」、「諾麗原液,取自水果皇后諾麗果,富含227種最強營養成分,消炎抗菌,清體潤腸,修復細胞」等用語。

經天津市東麗區有關部門查處,「富硒麥芽粉」、「諾麗原液」等均為普通食品,天津百樂思宣稱的上述內容是虛構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公告中表示,天津百樂思上述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天津百樂思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0萬元。

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營養系教授蔣卓勤曾表示,「非保健品肯定是不能在公眾媒體上宣傳其保健功效的。至於在官方網站或旗艦店宣傳保健功能是否違規,尺度很難把握,可以說企業在打『擦邊球』。」

為貫徹落實全國保健市場亂象集中整治百日行動,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對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進行再部署、再落實。

整治的重點是普通食品冒充藥品、保健食品和嬰幼兒食品,以及企業名稱中含有「生物」「醫藥」「製藥」「科技」「保健」「高新技術」等字樣的普通食品生產企業,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經營環境。

在日益趨嚴的監管政策以及國家對違法案件不斷加大曝光度的背景下,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在「百日行動」期間進行嚴格自檢自查、並對問題進行整改的企業將會留下來。反之,不合規的企業將會被淘汰。

北京商報報道中,一位保健品企業相關負責人表示,整治保健品市場亂象的「百日行動」對於行業來說不是壞事,全面整頓和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規能夠肅清整個行業,未來行業將會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淘汰賽,一些不合規的企業將會被淘汰,而留下的企業會更加健康地發展。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RKBOaG4BMH2_cNUgdHp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