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案件中,騰交房產向來是法院執行工作中較為艱難的一關。為大力推進2020年執行「雙進」工作,落實榆林全市法院執行工作會議精神,4月21日至24日,榆林中院執行局局長郝生華部署並帶隊赴西安開展異地集中執行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
本次執行行動由榆林中院執行二庭庭長白東平帶領執行團隊具體開展。為了保證執行行動公開公正、順利開展,榆林中院不僅提前做好應對各種突發情況的預案,還提前聯繫公證人員全程現場公證,並對強制執行過程進行了全程視頻記錄。
位於西安新城廣場附近的一處面積約1000平米的商鋪,之前已經以物抵債給申請人,但一直未能交付。且該商鋪早已由被執行人分割並租賃給二十多戶商戶使用。申請人一直希望能夠將房產騰空後交給自己處理,當天的執行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整層房產的出租等事宜一直由專業的公司負責管理,如強制清空商戶,對申請人也會造成極大經濟損失。後申請人認識到接收的房產不一定必須是空房,因為房屋騰空後其仍要重新找商戶對外租賃,且自己也無精力管理商戶以及為商戶提供服務。經幾方協商後,申請人同意房產仍由原管理人員管繼續管理,由其收取支付管理費後剩餘的租金收益,該房產的執行最終在不損害各方利益的情況下完成了交接。
在高新區太白南路某小區,因為提前溝通到位,被執行人主動配合執行人員做好其涉案房產的騰空準備,主動提出希望法院拍賣房屋時連同房屋中的主要家具家電一併拍賣處置,既可以省去其搬離無處存放的困難境地,也可以向申請人多償還債務。對於另一套已經出租的房產,該被執行人現場向辦案人員以及租戶表示,之後再不收取租賃費。如房產拍賣,租賃戶可與新的房主協商租賃事宜,如協商不成,租戶立刻搬離。租戶也表示,立即尋找新的出租房產,如新房主不同意出租房屋,可以隨時搬離。
本次集中執行行動,榆林中院執行局赴西安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被執行人房產信息78人次,強制騰交房屋5處,並對另外10處房屋進行了情況調查,全面摸清了房屋的租賃情況、抵押貸款情況以及物業欠費情況等。
郝生華局長表示,2020年各執行團隊要全力推進「雙進」工作,有效提高執行質效,突出執行的強制性,將執行工作落到實處,堅決維護勝訴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穩步邁進。(榆林中院 延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