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餘年來,農村各方面的發展有目共睹,我們看到農村的村容村貌整潔了,小洋樓一棟接一棟地建起來了,農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在這個發展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耕地資源的大面積閒置甚至是破壞。據不完全統計,在過去的十年間,我國農村的耕地損失了近2億畝,資源流失嚴重。
這其中除了大片閒置的耕地外,還有不少是由於農民不注重保護耕地、違規占用耕地導致的浪費。如果任由這一現象發展下去,不僅會影響到農業經濟的發展,還會對耕地資源的可持續性利用帶來挑戰。
為了遏制這一現象,國家提出:自2019年9月1日起開始徵收耕地占用稅。很多農民一聽就慌了,以為是「農業稅」又回來了。但其實這個稅並不是家家戶戶都需要繳納的,更何況自2006年起就取消了的「農業稅」也不可能再「回來」。
實際上,耕地占用稅只對3類農村耕地徵收,並不是所有耕地都需要,而且這個稅收一次性交清,而不是每年都要交。具體是哪三類耕地呢?
一、占用耕地建房
依照要求,占用耕地建房屬於在耕地上從事非農建設,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
二、占用耕地建廠房/養殖場
建設廠房或者養殖廠都改變了耕地的原有用途,哪怕廠房是農產品加工類也不行,同樣也需要依法繳納耕地占用稅。
三、其他占用耕地的情況
占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漁業水域灘涂以及其他農用地從事其他非農建設的,也需要依法繳納耕地占用稅。
那耕地徵用稅的徵收標準是怎麼樣的呢?一般來說,耕地占用稅的收費標準與各地的人均占用耕地畝數有關係。具體的費用標準,每個地方都不一樣。
一般來說,人均耕地越少的地方,占用的成本就越高,交稅越多,反之就少一些。這裡可以給大家舉個簡單的例子:
如果你所在的縣,人均耕地面積不超過1畝,那你占用耕地每平方米就需交10元至50元,占用一畝地就是6667元到33350元。
如果你所在的縣人均耕地超過3畝,那你占用耕地每平方米就需交5元至25元,占用一畝地交3335元到16675元。
因此,關於耕地徵用稅的具體徵收費用,各地都不相同,並不像網傳的那樣「每戶強制徵收6700元」,而是根據你所在縣的人均耕地面積來定的,具體的費用標準各地都會有個明確的規定,並不是隨便亂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