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明年起取消煤電聯動機制,企業用電成本或將下降

2019-09-27     礦冶園

9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尚未實現市場化交易的燃煤發電電量,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現行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這意味著,我國將告別已經實行了15年的煤電聯動機制。

"基準電價+浮動機制"主要指,經營性電力用戶和發電企業自主協商,簽訂電力市場化交易合同,形成煤價、成交電價和終端產品價格等其他因素聯動的傳導機制,電價將在一定範圍內"隨行就市"。該"基準電價"暫時仍將參考煤電標杆電價,而"浮動機制"主要指成交電價與上游電煤、下游用戶產品價格如鋼鐵、電解鋁、水泥等其他因素聯動的機制。

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的通知》,在煤炭、鋼鐵、有色、建材4個重點行業試點全面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基礎上,明確要求除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行業電力用戶之外的經營性電力用戶全面放開。

一位電力行業資深人士表示,"基準價+浮動機制"這一機制,正是對應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後的價格形成機制,意在將經營性電力用戶全面推向市場,也意味著過往基於政府定價模式的煤電標杆電價制度即將退出歷史舞台。

按照此次會議要求,新機制的基準價按各地現行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確定,浮動範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具體電價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通過協商或競價確定。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指出,目前已有50%煤電通過市場化交易。針對剩下50%的煤電,採用"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電價至少是鬆動的。更重要的是,目前全國電力供給處於相對充裕狀態,電價在基準價下浮的機率比較大,而且明年暫不上浮。政策實施後,企業用電成本有望下降,利好實體經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IScWeG0BJleJMoPMLmi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