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夢龍(1574年—1646年),字猶龍,又字子猶,公魚。明代文學家、思想家、戲曲家。其最為人熟知的是,他是《三言二拍的》的編定者,在俗文學的創作、搜集、整理、編輯方面,做出了獨異的貢獻。
除了《三言二拍》,馮夢龍還整理編纂了一部《山歌》,收錄了農村之歌、都市之歌、妓樓之歌、文人戲作等各種來歷的歌謠。
馮夢龍是如何有機會收集到這些歌謠的呢?首先看其中的妓樓之歌。卷七《篤癢》有如下後評:
此歌聞之松江傅四。傅亦名姝也。
可見他是在妓樓聽到了這首歌並記錄了下來。《掛枝兒》中也有類似的若干註記。這類山歌俗曲以妓樓為舞台而流行,馮夢龍把它們記錄了下來。《山歌》中的一些歌謠雖然沒有註記,但很可能是來自妓樓。
仇英《清明上河圖》中的明代蘇州青樓
再看文人戲作。卷一《捉姦》後評云:
此余友蘇子忠新作。子忠篤士,乃作此異想。文人之心,何所不有。
此處明記了作者蘇子忠為馮夢龍之友人。這類文人戲作,雖然沒有一一註記,但有不少很可能是馮夢龍與友人知己歡聚暢飲時遊戲所作。卷六集中收錄的詠物歌等,或許即是文人們競作的成果。再看卷五《月子彎彎》後評中所收的歌謠:
一秀才歲考三等,其仆作歌嘲之云:「月子彎彎照九州,幾家歡樂幾家愁。幾家賞子紅段子,幾家打得血流流。只有我里官人考得好,也無歡樂也無愁。」
秀才(生員)必須參加三年一度的「歲試」,成績分成六等:一等、二等為優等,能受到獎賞;五等、六等為劣等,會受到處罰;三等則既無賞也無罰。上述這首歌雖是由伶俐的僕人唱出,但此類有關科舉的歌謠,還是通過讀書人社會的網絡而廣泛流傳。
問題可以歸結成兩點:馮夢龍能聽到在農村傳唱的山歌嗎?能聽到在都市市井傳唱的山歌嗎?為了解決這兩個問題,必須了解馮夢龍具體的生活狀況。遺憾的是與之相關的馮夢龍之傳記資料並不多,因此不得其詳。正德八年(1513)《姑蘇志》卷十三「風俗」記載:
而閭閻畎畝之民,山歌野唱,亦成音節,其俗可謂美矣。
可見的確在明代,吳中地區的農村就已經響起山歌的歌聲。因此當時鄉村的山歌為馮夢龍所聞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卷一《睃》後評收錄了如下這種數數歌(一直數到十六):
又余幼時聞得「十六不諧」,不知何義,其詞頗趣,並記之。一不諧,一不諧,七月七夜裡妙人兒來。呀,正湊巧,心肝愛。二不諧,二不諧,御史頭行肅靜牌。呀,莫側聲,心肝愛。三不諧,三不諧,瞎眼貓兒拐雞來。呀,笊得緊,心肝愛。……
利用這種數數歌,描寫每次幽會中漸漸親密交會的過程,甚至暴露地描寫交會場面。所謂「不知何義」,殆是馮夢龍一流的裝傻充愣之詞,他親自記錄了自己聽這類歌謠(俗曲)之事。或是在他幼年時,從家中的僕人或佃戶那裡聽聞並記住了這些歌。
雖然中國的讀書人歷來輕視小說、山歌俗曲等所謂的俗文學,但對它們是愛好還是輕蔑,並不是一個用某人屬於何種階層就能容易解答的問題,最終還是應該歸結到個人趣味的問題上。大致來說,在吳中生活的人,不論是地主還是農民、是富有還是貧困,都聽過山歌,而知道山歌為何。再進一步的問題是:聽山歌的讀書人,是把它們視為污穢之物而強烈憤慨,還是冷眼相向,還是聽後暗暗嗤笑,還是歡喜、熱心地收集記錄的差別。當然由於時代環境的不同,確實會出現憤慨者居多與歡喜者居多的風潮落差。具體到馮夢龍身上,他對山歌抱持著積極的關心,一直熱心收集,我們不能否定《山歌》中所見的農村山歌有若干首是馮夢龍親自從農村採集得來的可能性。
至於蘇州城內能否聽到山歌,董斯張《吹景集》卷五《記葑門語》也有「兄所居葑門」之語,這裡的「兄」指馮夢龍之兄——馮夢桂。另外,馮夢龍在天啟五年(1625)為王驥德《曲律》所作序中署有「天啟乙丑春二月既望,古吳後學馮夢龍題於葑溪之不改樂庵」。因此,馮夢龍住在蘇州城東南葑門附近。馮夢龍在任福建壽寧縣知縣期間編纂的《壽寧待志》卷下「官司」條中談到自己:
馮夢龍,吳縣籍長洲縣人。
明代蘇州城的東面一半是長洲縣,葑門一帶確屬於長洲縣。周振鶴《蘇州風俗》(國立中山大學語言歷史研究所《民俗學會叢書》之一,1928年)「瑣記」云:
城中心玄妙觀及金閶一帶,比戶貿易;城東多工人;負郭則牙儈輻輳;胥盤之內,多詩書之族,近閶尤多,婁葑多大宅。
葑門附近曾有蘇州織造署。當時從農村流入的織傭就居住在這一帶,因此聽到他們勞動之際唱的山歌並非難事。對於積極著意於收集歌謠的馮夢龍而言,將附近織傭們唱的歌收入《山歌》正是極其自然的事。
仇英《清明上河圖》中的明代蘇州店鋪
以上考察了馮夢龍在採集山歌之際,親耳聆聽這些歌謠的情況。在一個題目下,收錄若干首系列作品的情況在《山歌》中比較常見,這大概也是因為收錄當時傳唱的活生生的歌謠而形成的。
但是另一方面,馮夢龍也使用了那些業已文字化的資料。《山歌》眉批中,往往可以看到諸如「扳,音班」(卷一《等》)等音注和「咦,本當作又,今姑從俗,下同」(卷一《看》)等文字表記。其中卷一《學樣》眉批有云:
儕,坊本用才。俗語。
據此可知在馮夢龍《山歌》以前,就已經有「坊本」,很顯然他曾經寓目。與此類似的註記,還有卷八《木梳》中對「編」二字的註解:
,音箕,竹為之。可取蛾虱。俗作偏箕,誤也。
這同樣也是修正先前文本中的文字訛誤。
正如前文所引的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五「時尚小令」條「以至刊布成帙」所言,當時俗曲相當流行,有很多唱本被刊行。同樣地,山歌也刊行了為數不少。萬曆年間北京宮廷所刻書籍目錄——劉若愚《酌中志》卷十八「內版經書紀略」中可以看到其時刊行的《山歌》版本:
山歌 一本 四葉
它僅僅是一本四葉的小冊子。這與清末民初的山歌唱本大多僅有數葉的簡單形式是一致的。在宮廷中刊刻《山歌》等書有些不可思議,而「內版經書紀略」還記錄有:
三國志通俗演義 廿四本 一千一百五十葉四時歌曲 一本十二葉
可見宮中也刊行了俗文學的相關書籍。磯部彰的《關於明末〈西遊記〉的主體接受層的研究——圍繞明代「古典白話小說」的讀者層問題》(《集刊東洋學》44,1980年)一文,推測內府是《西遊記》的重要讀者(接受者)。從明代宮中的這種風氣來看,出版《山歌》之類的書籍並非咄咄怪事。既然宮中都刊行通俗讀物,巷間俗本就刊刻得更多,其中也包括像白話小說《歡喜冤家》第九回《乖二官偏落美人局》中所見的《劉二姐偷情山歌》之類的長篇故事性山歌。由於馮夢龍當時看的山歌唱本現在沒有留存,因此無法知曉《山歌》有哪些作品是來源於前作,哪些是他親自聽聞後收集的。但是,山歌唱本大多是僅有數葉的小型文本,即使這類文本刊行眾多,要集滿三百首也並非易事,因此源自先行文字資料的部分,所占比例應該不大。即使這部分占據比例較大,但與之前的簡單小冊子相較,將十卷三百八十首的山歌集大成、進行適當的排列、加以文字校訂,馮夢龍工作的價值並不會減少一絲一毫。事實上,像《萬曆野獲編》中所見的明代歌謠集,今日已無一留存;假設馮夢龍的《山歌》一書也失傳,我們斷然不可窺得明代山歌的面貌。
接下來將考察馮夢龍編纂和刊行《山歌》的時間問題。由於馮夢龍的《山歌》通篇都未明記其刊行年月,所以有必要藉助周邊資料。《山歌》目錄中題有「童痴二弄山歌」,序中則言及「錄掛枝詞,次及山歌」,可見它是作為「童痴一弄掛枝兒」的姊妹篇編集的。東京大學文學部所藏的笑話集《絕纓三笑》卷首《輯三笑略》中有「童痴三弄中笑府」的文字。關於此書,大冢秀高撰有《關於〈絕纓三笑〉》(《中哲文學會報》第8號,1983年)。「一弄」「二弄」的「弄」字,大概如樂府《江南弄》那樣指的是樂曲,「童痴三弄」是笑話,這樣理解雖然多少有些勉強,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絕纓三笑》是晚於《掛枝兒》《山歌》而刊行的。另外,此《絕纓三笑》有署「丙辰中秋日胡盧生題」的《絕纓三笑敘》,可見《山歌》的刊行當在此丙辰即萬曆四十四年(1616)以前。再者,附有萬曆四十六年序的俞琬綸《自娛集》卷八所收《打棗竿小引》中提及馮夢龍的《掛枝兒》,因而可以確認《掛枝兒》是在此以前刊行。
能推測《山歌》刊行年月的另一則資料,是鈕琇《觚賸續編》卷二「英雄舉動」條:
熊公廷弼,當督學江南時,試卷皆親自批閱。閱則連長几於中堂,鱗攤諸卷於上,左右置酒一壇,劍一口,手操不律,一目數行。每得佳篇,輒浮大白,用志賞心之快;遇荒謬者,則舞劍一回,以抒其郁。凡有雋才宿學,甄拔無遺。吾吳馮夢龍,亦其門下士也。夢龍文多遊戲,《掛枝兒》小曲與《葉子新斗譜》,皆其所撰。浮薄子弟,靡然傾動,至有覆家破產者。其父兄群起訐之。事不可解。適熊公在告,夢龍泛舟西江,求解於熊。相見之頃,熊忽問曰:「海內盛傳馮生《掛枝兒》曲,曾攜一二冊以惠老夫乎?」馮跼蹐不敢置對,唯唯引咎。因致千里求援之意。熊曰:「此易事,毋足慮也。我且飯子。徐為子籌之。」須臾,供枯魚焦腐二簋,粟飯一盂。馮下箸有難色。熊曰:「晨選嘉肴,夕謀精餐,吳下書生,大抵皆然。似此草具,當非所以待子。然丈夫處世,不應於飲食求工。能飽餐粗糲者,真英雄耳。」熊遂大恣咀啖,馮啜飯匕余而已。
這段文字記載了在責難的同時幫助馮夢龍的熊廷弼的英雄舉動。據此,馮夢龍的生活情形已然可見一斑。他出版了淫猥的俗曲集《掛枝兒》、賭博教科書《葉子新斗譜》等違反公序良俗的書籍,受到浮薄子弟的狂熱追捧,他儼然成了當時聲色犬馬界的領袖人物。因而,他受到浮薄子弟的父兄們的攻訐,去向熊廷弼哭訴。而熊廷弼為儆戒「晨選嘉肴,夕謀精餐」的吳中書生而訓誡馮夢龍,同時以援助馮夢龍而顯示自己的大氣。由此可以窺見,在當時的蘇州,馮夢龍已經很有名。
根據這則資料,《掛枝兒》的刊行,至少是在熊廷弼「督學江南」,即任職江南提學御史的萬曆三十九年(1611)至萬曆四十一年(1613)之間或之前。結合先前的《絕纓三笑》,將《山歌》的刊行時間推定為大約萬曆三十九年至萬曆四十四年之間較為妥當。如果是萬曆四十一年刊行的話,那麼當時馮夢龍是39歲。
此外,若從《山歌》正文中搜尋確定年代的材料,卷五《鄉下人》後評中記錄了據稱是丙申年馮夢龍親眼目睹的事件。此丙申年為萬曆二十四年(1596)馮夢龍23歲之時,當然《山歌》的成書是在此之後。卷八的《湯婆婆竹夫人相罵》中,湯婆婆稱自己生於戊戌年,當前正是年輕的時候。戊戌為萬曆二十六年(1598)。若《山歌》成書於萬曆四十一年(1613),那麼當時湯婆婆為十五歲,確實與她自稱很年輕是符合的。
總的來看,筆者認為《山歌》是萬曆末年刊行的。
最後要談的是,馮夢龍的《山歌》文本中,有各式各樣的批評。不妨以卷一的《看》為例來說明:
這裡首先是在歌謠的標題和正文以外,在正文的後面加上了批語。女子對年輕男子警告說:我的丈夫目光很靈敏,如果要和我約會的話請從後門走。她的言語已經惹人發笑,而批語又進一步提高了可笑程度:目光銳利的丈夫的眼睛,竟然看不到後門口。關於這類評語,本書之前已對卷五的《親老婆》《和尚》等有所論及。另外,在正文的眉欄中,如上面這首一樣,多標記有文字異同、音注等。雖然數量未必很多,正文的右側時加以小字旁批。例如卷一的《半夜》,在「只好捉我場上雞來拔子毛,假做子黃鼠郎偷雞引得角角哩叫」的右側有「好計」的旁批。
接著看圈點的情況。歌謠正文中,有「」「ˋ」標記的批評,提示了作品的精彩之處。上面這首歌,前半二句全部加了「ˋ」,後半二句全部加了「」;批語中也加了「ˋ」「」。可見批語也甚得馮夢龍之心。
最後很有特色的是各標題上加的圈點。圈點有「」「」「」「ˋˋ」「ˋ」五種,加上什麼都沒有添加的,總共有六個層級的評價。這裡的「」,是鍾惺、譚元春《詩歸》中所用的評價法(《詩歸》中有「」「」兩種)。據陳國球《試論〈唐詩歸〉的編集、版行及其詩學意義》(《世變與維新——晚明與晚清的文學藝術》,「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1年),《詩歸》的刊行是在萬曆四十五年(1617),和馮夢龍《山歌》的先後比較微妙,兩者或許存在某種關係。
[日]大木康《馮夢龍<山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