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廣西頻道消息(駱秋妤 通訊員 莫曉敏 黨舒):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礎。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完成行政立法項目共39件,其中提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19件,政府規章20件。
廣西三年來的行政立法項目內容涉及經濟社會各方面。主要包括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圍繞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要點和自治區深化改革工作任務,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制定或修改了扶貧開發條例、食品安全條例、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決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以及物業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廣西立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突出民生領域立法,制定和修改了民族教育促進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辦法、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緊扣綠色發展,不斷健全生態環保法規,制定和修改了水污染防治條例、山口紅樹林生態自然保護區和北侖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
對於今後的行政立法工作,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將加強對立法建議項目的立項評審,確保廣西壯族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立法調研比較充分、立法時機和草案文本比較成熟的立法建議項目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此外,廣西將加強對重大實體問題的調查研究,堅持問題導向,提高調查研究質量,切實做到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擴大徵求意見的面,多方面聽取各方建議,除徵求起草單位系統內部以及相關部門、設區市政府的意見外,還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問卷調查等形式主動徵求有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律師協會、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民營企業、基層幹部群眾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