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拒不認罪,律師再曝驚人細節:原來,我們都被騙了

2020-12-25   案件勞聞

原標題:勞榮枝拒不認罪,律師再曝驚人細節:原來,我們都被騙了

12月21日上午9點,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公訴方指控,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另案處理)系情侶關係,兩人在1996年至1999年間,分別在南昌市、溫州市、常州市、合肥市共同作案,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

勞榮枝表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並不認可,自己在案件中沒有參與輔助殺人、綁架,也沒有合謀行為。她多次稱自己極度厭惡法子英,是被其誘騙並以家人做威脅,自己沒有蓄意謀害他人。在庭審中,勞榮枝供述其在朋友婚禮認識了法子英,被法子英誘騙外出賺錢。「法子英是個非常兇險的人,他就是個魔鬼。」她提到,1996年到1998年期間,自己有二次流產,還遭到法子英的侵犯和控制,和他在一起時,身上從來不超過100塊錢。之所以沒有報警或離開法子英,是因為怕家人遭到報復。

勞榮枝說,逃亡期間從新聞上得知法子英被槍斃後,她心裡感到開心,感覺是為民除害。對於合肥被害人小木匠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約135萬元,勞榮枝表示願意賠償,但其全部家產僅有3萬多元。法庭上,勞榮枝對被害人家屬表示了歉意,表達了20多年來內心的煎熬,「去了看守所以後,才感覺真正可以安穩地睡一覺了。

勞榮枝被捕後,無數人在猜測,她葫蘆里到底在賣什麼藥。 她拒絕與家屬見面。 拒絕家屬聘請的律師。 通過媒體通報的蛛絲馬跡, 顯得高深莫測。 開庭前,勞榮枝二哥仍在問。 「你怎麼這麼傻?」 「你怎麼跟著人家去殺人搶劫?」 「我們家屬給你請律師你為什麼不用?」 這些話是說給勞榮枝聽嗎? 但他清楚,勞榮枝壓根聽不見。 唯一能聽見這些哀鳴的,只有民眾、媒體和法院。

勞榮枝的行為,讓我印象特別深刻。 低頭。 啜泣。 表示認罪。 和所有人一樣,我也以為就此結案。 然而,勞榮枝卻在接下來的自辯中,說出了另一些不為人知的「真相」。

推翻供詞 在揚子晚報的報道中,詳細記錄了勞榮枝自辯的過程。 她闡述了當年4起案件的經過。 早在1999年,法子英落網後,這些案件的細節已經公之於眾。 相信大部分人都很熟悉。 但在庭上,勞榮枝的複述卻有了偏差。 法子英和勞榮枝犯下的第一起案件,是在南昌。 受害者熊某一家3口被殺害。 熊某女兒去世時,僅有3歲。 法子英的供述里,勞榮枝與他是合謀關係。 但勞榮枝不這麼認為。 當時,勞榮枝把熊某誘騙到出租屋內,法子英用刀制服熊某,並讓她捆綁。 勞榮枝稱,她並不願意這麼做。 她提出過異議,結果被法子英往肚子上猛踹了一腳。之後,兩人逃到了溫州。

這裡律師有一個疑問,被法子英往肚子上猛踹了一腳,這裡有很大的問題,法子英之所以做這麼大案子與其想留住勞榮枝關係密切,但是法子英本人並無資本,只好通過作案一方面提供兩人享受的資本一方面拖勞榮枝下水形成生死一體的伴侶。勞榮枝在深圳在坐檯過程中沉迷於花天酒地的生活,也不甘於重歸清貧的生活也就隨法子英亡命天涯走上了人生的不歸路。

細想想勞榮枝看上了法子英的什麼呢?法子英自認是自己有魅力,其實是金錢的魅力。一個細節是法子英說他與勞榮枝相識以後騎摩托車送勞榮枝感動了勞榮枝,其實感動勞榮枝的不是法子英而是他的摩托車是他的大方。93年左右有摩托車不亞於現在有部奔馳,一部摩托車要價不菲,這對於家庭清貧、工資微薄又對金錢和富裕生活極度渴望的拜金女來說簡直是夢幻。

所以貪圖錢財享樂的勞榮枝死心塌地跟上了離婚的勞改犯法子英。等到了深圳,法子英原型畢露,原本就是個打打殺殺混社會的地方混子到了深圳這個大碼頭連個屁的漣漪都翻不起來,還要靠勞榮枝坐檯養活自己,這個落差立馬讓勞榮枝對他心生鄙夷,不滿情緒日增。

為了搞錢顯示自己的能力更為了留住勞榮枝,法子英決心重抄舊業一是為了搞錢顯示自己能幹二是趁機拖勞榮枝一起下水把她牢牢拴住,所以在深圳犯下搶劫重罪從此走上了不歸路。可以說勞榮枝拜金甘心與魔鬼為伍,法子英迷魂甘心為勞榮枝下地獄。

勞榮枝的拜金從她被抓的微信號就可以看出來,直到被抓惦念的還是身材、容貌和銀行卡餘額。法子英的迷魂從他被抓的表現也可以看出來,表現欲極強自尊心極強,特別注重外表和面子。死要面子也是害了他的重要因素,他的冷血是偽裝的,因為他已經被勞榮枝迷得神魂顛倒內心瘋狂了,為了自己的面子為了留住勞榮枝不擇手段連自己的命也不要了,屬於到了魔障的地步。

不過勞榮枝可不是這樣,勞榮枝對法子英可沒有到魔障的地步,勞榮枝自始至終都是自戀拜金,只要有金錢有享受她就趨之若鶩,連逃亡隱藏也精心選擇廈門這樣風景優美的沿海繁華都市,並繼續到酒吧等地搜尋多金男士做靠山繼續謀圖奢華享受,就是活一天要享受一天,底線什麼的都不重要。兩個都是奇葩。所以這樣的人你讓他們相互傷害,那是不可能的。

從公開媒體我們可以知道勞榮枝是89年的幼師,幼師是一個中專,那個年代能夠考上中專,她的分數是比高中還要高的,說明勞榮枝的學習成績是不錯的。當時年僅19歲的她會看上29歲離過婚有孩子坐過10年牢的勞改犯法子英。也許有的人會覺得匪夷所思。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從西方到東方都有先例。

據英國《每日郵報》4月份報道,英國一名26歲的女獄警艾米麗·沃森(Emily Watson)愛上了一名囚犯,聖誕節在牢房裡與囚犯進行了性行為,她被判入獄一年。據悉,沃森做過兩份工作,受過大學教育。

2008年有媒體就披露,近些年來,美國監獄出現了一個荒唐的怪現象:一些無期徒刑犯和死刑犯雖然犯下了彌天大罪,但他們卻像「電影明星」一樣受到了監獄外一些女性的瘋狂追求,他們每天都能收到許多封從獄外寄來的交友信和求愛信,一些美國女性甚至在監獄中和這些重刑犯和死刑犯結了婚!據美國紐約州監獄官員稱,美國女性嫁給監獄重刑犯,現在已經成了一種讓人目瞪口呆的「新潮流」,單是2008年,紐約州就有289名囚犯在監獄中結了婚。據美國《女人愛殺手》一書作者謝拉·伊森伯格稱,這些愛上監獄重刑犯的美國女性,顯然都具有某種「自虐」傾向。

良家女孩愛上不良青年,跟隨他崇拜他,到底出於一種什麼樣的心態?我認為不僅僅是自虐,而是因為女人天然的有對權力的尊崇,權力代表著一種控制力。在現實生活當中,一個男人的社會地位和他的金錢力量,就代表著一種權力,而暴力也是一種扭曲的「權力」,在一定的程度上,暴力會控制人的身體、心靈甚至生命,所以在一些女人眼中,這也是一種權力,一種對世界的掌控力。

對勞榮枝,我不知道她的家庭背景,從心理學的角度我認為,喜歡這種類型男人的女人,一般在她的家庭當中,男性的角色比較缺位,或者在她的家中,男性比較弱勢。所以才會在她19歲青春年華的時候,會被看上去很有力量感,控制力的法子英所吸引,這是一種畸形的迷戀,是一種變態的愛慕,是一種血光中的歡愉。

勞榮枝不認罪

上午9:00,勞榮枝案正式開庭。

庭審現場沒有設旁聽席,勞榮枝家屬及受害人家屬均在法院內收看庭審視頻。

出席庭審現場的有公訴人、勞榮枝法援律師及被害人小木匠愛人朱大紅及其代理律師。

勞榮枝身穿銀灰色棉衣,戴著口罩,梳著馬尾辮,在庭審視頻中看到勞榮枝,二哥勞聲橋流下了眼淚。

在庭審中,公訴人指控,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另案處理)系情侶關係。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且分工明確,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做陪侍小姐(俗稱「坐檯」)物色有錢人為作案對象,分別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及故意殺人犯罪。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2019年11月28日,勞榮枝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公訴人指控勞榮枝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四起犯罪事實,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的過程中,勞榮枝時而低下頭,時而搖頭,還幾次用手按住太陽穴,看似有哭泣的表情。

公訴人宣讀完後,勞榮枝當庭表示其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並不認可,自己當時沒有與法子英合謀,故意殺人、綁架以及搶劫也不是自己的本意。

「今天有法官在,有媒體在,我才敢鼓起勇氣說出一切。」勞榮枝說,被捕之後,她一度心灰意冷,想要放棄自己,但她也是受害者。

在庭審中,勞榮枝說,最初認識法子英的時候,法子英對她很好,法子英說去外面好賺錢,她就辦理了停薪留職,跟法子英去外面,但到達南昌後,勞榮枝就想和法子英提出分手,但被脅迫,勞榮枝多次表示其極度厭惡法子英,但是沒有辦法選擇。

「我每天24小時要和他在一起,出去也要事無巨細的彙報,他動不動就會打我,掐我的脖子,還威脅如果我離開,他就會殺害我的家人。」勞榮枝說,和法子英在一起的過程中,她墮胎兩次,頭顱被法子英砍傷過。

勞榮枝說,法子英對她的傷害從身體到心理,她長期處於恐懼中,很多事情只能按照法子英的要求去做,之所以沒有辦法報警或離開法子英是因為怕自己的家人遭到法子英的報復。

在庭審中,勞榮枝向受害人家人表示道歉。關於合肥被害人小木匠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約135萬元,勞榮枝表示願意賠償,但其僅有3萬多元。

這場遲到了近21年的審判在其大幕揭開之前已被社會高度關注。

連日來,一年前在勞榮枝落網時曾一度緘默的勞家親屬開始頻繁面對媒體,聲稱勞是被同案犯法子英(勞榮枝當時男友)脅迫。

另一頭,案件受害人陸中明的妻子和其代理律師劉靜潔則認為,上述揣測沒有依據,僅在南昌滅門案之後,法子英又接連犯下兩起共致4人死亡的命案,且被害人均是由勞榮枝「物色」和「聯繫」的。「如果她是被迫的,為何不選擇逃跑或報警?」劉靜潔反問。

值得注意的是,因時間跨度久遠,勞榮枝案仍然有很多疑問等待解答:勞榮枝到底有沒有直接參與殺人?她為何會跟隨法子英?過去20年,她是如何躲過追逃的?

在法子英落網後,他對於勞榮枝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曾先後作出多個不同版本的供述,這也為20年後此案重啟調查帶來難度。

你們以為勞榮枝拒不認罪是什麼,那只是她準備抵賴的一種手段。公安機關說,勞榮枝被捕後,接受審訊時,拒不承認其真實身份,一直自稱是叫「洪某嬌」,也不是九江人,而是南京人。 直到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DNA鑑定室工作人員,通過對勞榮枝DNA進行比對鑑定,最終確認了勞榮枝的身份,鐵證如山面前,她才突然低頭,用雙手捂住臉部。 明白了吧?如果她一見警察撒腿就跑,就哭,那豈不是不打自招嗎?還怎麼跟人抵賴說自己叫「洪某嬌」,來自南京,不是你們要抓的那個人?

女性是如何成為連環殺手的?又為何會走上殺戮這條不歸路呢?理由很簡單:她們實施殘忍殺戮行徑的原因和男性連環殺手如出一轍:為追逐權力、為情色慾望、為尋求快感、為掌控、為利益、為自尊、為復仇、為執迷。 但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和女性連環殺手的動機依舊存在迥異之處。 男性連環殺手通常實施綁架、監禁、強姦、憤怒發泄型及追求掌控權型的破壞性犯罪,而女性連環殺手卻在殺戮這條路上執迷不悟,並不會因為遭遇傷害或阻礙而停止殺戮行為。

不在案發現場拍照或自慰,也不姦淫屍體 ,女性連環殺手皆是商業型殺手,所涉罪行也均是謀殺。因此與幻想型的男性殺手相比而言,女性殺手無疑更為致命。 女性連環殺手如何比男性殺手更致命 男性連環殺手有時並不會殺害某些受害者,因為謀殺並不是他們幻想中的最終目的。他們的幻想可能是通過身體傷害或性虐待的方式操控受害者,而將其殺害並非他們計劃中的必要組成部分。他們在一旦達到了傷害這個目的,便不會再過多關注受害者的生死。倘若受害者在被實施身體傷害後依然存活下來,那麼罪犯可能為避免其日後成為傷害或強姦罪行的證人而殺人滅口。男性連環殺手可能會殘忍地殺死受害者,也可能根本不會,有些甚至會因為心生憐憫而放受害者一條生路。

譬如,20 世紀 70 年代末期,理察·科廷厄姆連續幾個小時對街邊妓女進行麻醉並折磨後,砍下某些受害者的頭和手,並將所有受害者傷痕累累或殘缺不堪的屍體丟棄在酒店及汽車旅館房間內。試問有誰能從這般嗜殺成性的狂魔手中逃生呢?但有些女性受害者卻倖存下來。

這些被丟棄在路邊或汽車旅館房間地板上的受害者後來恢復了意識,雖全身淤紫、傷痕累累,但保住了性命,這是為什麼呢?兇手之所以沒有將她們殺死,是因為她們並沒有在他實施攻擊的時候死掉。簡而言之,兇手從來都不是為了奪走她們的性命,只是為了折磨、侮辱她們罷了。

一旦他的目的達成,受害者是生是死便毫無意義。於他而言,此時的她們都只是一堆垃圾而已,所以他像處理垃圾一樣把咽氣的和沒咽氣的人統統丟掉。有些受害者在被虐待的過程中就死掉了,這些街邊妓女只食用可樂和薯片,身體瘦弱,根本抵擋不住兇手的暴力傷害。兇手毀損受害者屍體並非出於享受,而是為了銷毀受害者的身份證據,也就是說,砍下受害者的手或頭並不是為了收集戰利品,而是為了干擾警方調查。

而兇手選擇殺掉某些人只是為了達到清除案件證人的目的。對兇手來說,這是一項必須完成的任務,而非樂事。 某些受害者有時會因為男性連環殺手對她們逐漸喪失興趣,或突如其來的微弱愧疚感而倖存。

這種情況時有發生,或許是受害者的某些言語或行為削弱了兇手的殺害意圖。在我曾經關於男性連環殺手的寫作中,我用一章內容總結了如何提高從連環殺手手中逃生的幾率,這些方法都是以倖存受害者的記述,以及兇手自身對於為何選擇放某些受害者一條生路的解釋為基礎而提出的。而本書對於女性連環殺手的分析論述中並不會安排這一章節。 除這些男性殺手手中的受害者以外,幾乎沒有來自女性連環謀殺案件倖存者的記述。

女性殺手一旦下定決心便絕不悔改,且她們在殺戮過程中通常不會採取任何幻想折磨儀式,而是直入主題,直接置被害者於死地。(不過目前所知的一些女性連環殺手會在毒殺被害人時控制毒藥劑量,以延長某些被害者的死期,箇中原因至今尚無定論。) 除非有男性犯罪同夥,否則女性連環殺手通常不會對受害者實施綁架或強姦,也很少會為得到屍體或受害者身體的某個部位,以滿足自我享樂慾望而進行殺戮。

她們在殺死受害者之前幾乎從不對其實施追殺、捆綁、監禁及酷刑折磨。女性連環殺手的滿足感源於被害者的死亡本身,且她們在自此以後的幾天、幾周或幾月內會繼續實施殺人行為。對許多連環殺手而言,被害者的死亡只是其幻想的一種結局或功能,但女性殺手卻是為殺戮而殺戮。這就是她們的表達模式。 男性連環殺手就為何不殺死個別受害者給出的最為常見的理由,是他們從這些受害者身上了解到某些東西,這就觸發了受害者在兇手想像中的人格化,並且消除了其殺戮慾望。這一現象反映出男性連環殺手將自己的殺戮幻想強加到陌生受害對象身上的傾向。而一旦他們了解真實的受害者後,幻想便可能破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