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忠誠的會員制度,就像裹著毒藥的蜜糖,這也是一種商家的短視

2019-12-19   昌達財經課堂


楊女士的家附近新開了一家超市,實行會員制,聲稱消費30元積累一分,積累到一定分數就能夠換取電飯煲、洗衣機、冰箱等不同物品。她盤算一下,自己家裡一年的消費少說也有幾萬,半年就可以積累到一台冰箱的分數。於是家中大到家用電器,小到一袋味精都在該超市買。

一年下來,積累了上萬分,可等她帶著家人興沖衝去換冰箱,卻只拿到了一袋420克洗衣粉。原來,據超市解釋,積累的分數3個月結算一次,不主動結算,自動作廢。楊女士發現像自己一樣情況的人員不少,便一起提出抗議。超市經理拿出會員規章制度,指出超市具有最終解釋權,會員詢問,超市具有告知的義務,會員不詢問,超市不會主動解釋。楊女士頓時傻了眼,她覺得會員制簡直就是「騙子制度」。

從理論上講,會員制度是商家和消費者的一種合作性博弈。商家通過會員卡制度培養一批穩定的消費者,使自己有了固定的客源,儘管各種物品價格降低,利潤減少,但薄利多銷,仍然可以增大利潤總額,獲得理想的經濟效益。

對於會員來說,在這個商店是消費,在那個商店也是消費,成為一家有較高品位、價格合理的商家的會員,每件商品都比非會員減少那麼一點點,則不僅僅是直接經濟上的節省,還省去了貨比三家,來回奔波的購物成本,同樣是間接上的節省。因此,對商家和消費者來說,會員制理論上是一種雙贏的博弈。

但會員制度存在著危機,上述案例中,從表面上看超市是贏家,因為他們一點雕蟲小技就讓消費者大掏腰包,而自己卻以種種理由「義正詞嚴」地拒絕了應該返還給消費者的利益,可以說商家和消費者實行了一場一邊倒的「零和博弈」。但從長遠觀點來看,商家顯然是輸了。

在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面對琳琅滿目的商品和多如過江之鯽的商家,供求關係的主動權已經轉到顧客手中,顧客成為真正的上帝,保持一批忠誠的顧客比發展一批新顧客要困難得多,楊女士慕名而來,成為回頭客,顯然是潛在的長期顧客,但商家為了眼前的九牛一毛之利,就把顧客推出了自己的服務隊伍,這是一種短視的做法。

中國有句俗語: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其實,商家不是推走了一位顧客,而是一個顧客團隊。美國最偉大的推銷員曾經說過一句話:讓一位顧客,滿意,他可以帶來八位顧客。這句話反過了也是一樣。我們可以想像,楊女士必然會將自己的而遭遇告訴周圍的人,聽後人們就會避而遠之。

因為這種不忠誠的會員制度,就像裹著毒藥的蜜糖,起初嘗試感覺很好,最終還是要坑了消費者。同時,這反過來也坑了商家自己,從長期來看,最終的受害者還是商家自己,所以這種短視博弈是不可取的。

會員制度本身是一種值得嘗試和推廣的制度,但如果鼠目寸光,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話,很可能讓這種制度成為裹著毒藥的蜜糖,不僅會傷害消費者的感情,也會讓商家遭受重創。我們只有把握會員制的精髓,扎紮實實地與顧客合作,腳下的博弈路才會越走越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