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逼遷手段,別害怕!

2020-07-10     沈玉潮律師

原標題:遇到逼遷手段,別害怕!

遇到逼遷手段,別害怕!

征地拆遷過程中,由於雙方實際地位的不平等,導致徵收方往往很強勢,雖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被徵收方總是受制於徵收方。為了推進征地拆遷的進程,徵收方會採取很多措施來實現自己的目標,對被徵收方是軟硬兼施,比如勸簽,逼遷,強遷,暴力遷等,真是花樣百出。下面小編就跟大家談談常見的逼遷方式。

一、拿政策嚇唬被徵收方

實踐中,有些徵收方遇到不願意拆遷的被徵收方時,就會拿政策說事,這是利用了公眾對政策的不敢抵制心理。向小編諮詢的小玄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他的的房屋被於2018年11月納入了徵收範圍,但是雙方就補償問題一直沒有達成協議,雙方周旋多次,最後一次,徵收方告訴小玄補償協議是必須簽的,這是國家的政策,無法改變,要是違反規定,大家都得吃不了兜著走。於是小玄陷入了恐慌之中。

針對這種情況,小編告訴小玄這是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徵收方慣用的一種手段,有些政策是存在的,有些是不存在的。這時候小玄可以要求公開書面的文件,即使真的有,也要看政策是否合理。

二、故意冷落,置之不理

有人跟小編諮詢:「我們這裡徵收,還沒有簽訂補償協議,已經開始拆遷了,剛開始徵收方還跟我談,嫌我要價高,後來也不來找我了。我是應該等著他來找我呢?還是我去找他?」針對該種情況,小編認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自亂陣腳。首先,法律規定先補償後搬遷,在沒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不可以直接強拆;其次,這是徵收方的圈套,被徵收人如果一直被冷落,尤其是還特別想拆遷的,就會因為被冷落而開始擔心,會不會繞過不拆我的啦?面對這種情況,被徵收人一定要理性,耐住性子。

三、株連式逼遷

株連式逼遷,相信很多人聽過株連,是古代懲罰犯罪的一種名稱,株連九族,可見其殘忍性。那麼今天的株連是逼遷是什麼意思呢?所謂株連式逼遷就是通過對被徵收人的近親屬進行變相懲罰從而來促使被徵收人配合徵收。

比如,老李的女婿在體制內工作,前段時間老李的房屋被納入徵收範圍,但是雙方一直沒有談攏補償安置協議。結果有一天,他的女兒忽然給他打電話告訴他把自協議簽了吧,要不老公就要失業了。老李被逼無奈,只能不情願的簽字。

小編想告訴老李,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的相關規定可知,在征地拆遷項目開展過程中,採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面對這種情況,老李愛女心切,其實,老李完全可以找徵收方談判,不卑不亢。

這是三種常見的逼遷手段,國家在發展,法治在進步,所以廣大朋友的法律意識也要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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