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打官司,是不是啥都不知道?不要緊張,看完就啥都明白了

2019-11-18     沈玉潮律師

第一次打官司,是不是啥都不知道?不要緊張,看完就啥都明白了

導讀:在律師的協助下,被徵收人闖過了層層關卡,經歷了一系列的準備工作,終於收集齊了足夠的證據,可以上法院這一「戰場」與徵收人「一決高下」了!但是對被徵收人來說,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參加庭審,庭審的程序、材料等可能都不了解,那在法庭上就會比較被動,同時只靠律師一人可能還是不足夠的,畢竟律師是為了被徵收人服務的,所以一些必要的法庭上的有關事項被徵收人還是需要了解的。下面,小編帶大家來了解一下開庭之前的必要準備。

身份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權屬證書要帶齊!

首先,如果被徵收人要進入法院開庭的話,身份證是必須要帶的,不然法庭很可能因為沒有身份證件而拒絕被徵收人進入。其次,被徵收人在開庭前一天一定要將材料全部整理檢查一遍,包括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或者其他跟被徵收房屋有關的權屬證明文件,因為一般情況下,律師是不保管這些權屬證明原件的,而法院開庭過程中很可能是需要提交這些權屬證明的。如果被徵收人在庭審過程中提交不了這些材料,法官不能據此判斷事情真相的話,則可能對被徵收人來說是非常不利的。

嚴禁遲到、早退、拍照、錄音及其他可能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法庭是一個莊嚴、肅穆的地方,不是隨便的地方!被徵收人在開庭的整個過程中都必須要尊重法官,遵守法庭的秩序!一般而言,被徵收人作為訴訟的當事人一方,應當在公告的開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到達法院,並按照要求接受安檢,然後等待進入法庭。等到書記員或者是法庭助理到達庭審現場,被徵收人就可以進入法庭,然後坐在自己的位置。其次,拍照、錄音、錄像,到處走動,發出聲響等都是法庭過程中嚴禁的行為,如果被徵收人在法庭上出現了這些行為,很可能會被法官「請」出去,這將給法官留下非常不好的印象,對律師的陳訴也會造成干擾,非常不利於被徵收人維護自己的權利。

積極配合代理律師的陳訴、發言,信任律師!

被徵收人在庭審過程中並不是不需要發言的,有些情況下,被徵收人如果能夠配合律師發言,將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一般情況下,律師會在開庭前將被徵收人需要發言的部門告訴被徵收人,以便被徵收人提前做好準備。有時候,被徵收人遭遇了強拆、停水、斷電等行政行為,對徵收方有著一肚子怒火,但是被徵收人還是需要克制自己的情緒,法庭不是用來吵架或訴苦的,如果被徵收人過於激動或者情緒化,反而影響庭審的正常進行。因此對被徵收人來說,在庭審上充分信任律師,在律師希望你發言的時候再發言是非常重要的。同時,發言中要儘量文明用語,即使再生徵收方的氣,也不能在法庭上「破口大罵」!

小編提示:已經到了庭審的階段了,被徵收人更要做好準備!無論是庭外還是庭內,都要在律師的幫助下,合法合理地維護自己的權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s8NCfG4BMH2_cNUgie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