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遷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2020-08-11     沈玉潮律師

原標題:逼遷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逼遷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當前,征地拆遷問題早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原因在於其本身牽扯範圍廣,涉及眾多老百姓的利益。現實生活中,由於房屋在徵收和拆遷過程中出現了補償價格談不攏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使房屋拆遷很容易成為引發涉訴信訪以及「釘子戶」等社會問題和群體性事件的導火索,所以法律對房屋搬遷活動的方式方法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和規定。

然而,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各種搬遷模式,很多被徵收人是在無奈的情況下被迫離開。最常見的就是斷水、斷電讓你沒法生存,此外還有暴力、威脅等激進的手段。面對這些措施,被徵收人往往無力還擊,下面小編將針對斷水、斷電、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評析。

首先,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的規定可以知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據此,徵收方採取暴力、威脅、斷水、斷電等方式逼迫搬遷是違法的。

同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也對此種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該條例第31條規定採取暴力、威脅或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另外,小編需要提醒廣大被徵收人注意,該條例第32條還規定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根據該規定,被徵收人在房屋徵收過程中也不要採取暴力、威脅等方式,不然有可能自身難保,更別談維權了。

最後,小編再跟大家講一下遭遇以上方式搬遷時,被徵收人應該怎麼辦?第一,被徵收人要確認斷水、斷電是否是徵收方所為,通常做法是向供電局、自來水公司核實,確定斷水斷電的原因。在這個過程中要錄音;其次,如果是供水供電公司原因,打電話保修。如果是徵收方原因被徵收人就可以啟動複議或是訴訟程序。第二,如果被徵收人遭遇暴力、威脅要儘快報警,同樣要保存報警記錄。這樣有助於被徵收人事後維權。

以上就是關於被徵收人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可能遭遇的一些逼遷手段以及應對方式。小編還是提醒廣大朋友,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損時要積極啟動法律程序,法律是保護您自身權利的最佳武器,在這個過程中,一定要多聽專業人士的分析,以免錯過最佳維權時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Le3_43MBd8y1i3sJGD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