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護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品質,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整治力度,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於日前劃定我市第二階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助力我市打好打贏藍天保衛戰。
市生態環境局介紹,隨著機動車污染控制的日益嚴格化,非道路移動機械,如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排氣中污染物的排放分擔率逐漸提高。
而一直以來,全國各地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管都遠落後於機動車,使大部分非道路移動機械都疏於維護保養,加上部分非道路柴油機所使用的柴油硫含量偏高,導致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污染排放更加嚴重,已不容忽視。
根據通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具體類型主要包括: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林業機械、漁業機械、園林機械、其他機械等。此前,我市曾於2017年12月27日發布第一階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此次發布的第二階段通告則將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由原來的惠城區、惠陽區、大亞灣區和仲愷高新區的城市建成區調整至各縣區相關具體街道。
如惠城區細化至江南、江北、橋東、橋西、龍豐、河南岸街道全域。同時,除了擴大惠城區、惠陽區、大亞灣區和仲愷高新區的管控區域,還新增惠東縣平山街道、博羅縣羅陽街道和龍門縣龍城街道進入管控範圍。這使我市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區的設置更為科學合理,監管範圍更為具體明確。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接下來生態環境部門將會同多個部門,對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行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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