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倫碩和鍾麗緹吵架到崩潰:不懂這一點,吵架就是加速婚姻滅亡

2019-08-09   我是錢某某






明星向來喜歡秀恩愛,而少會「秀吵架」。

在《我最愛的女人們》綜藝里,張倫碩和鍾麗緹可算例外。

節目拍攝時,張倫碩在房間洗澡,因此大聲疾呼:「親愛的,來幫我把攝像頭清空一下。」


鍾麗緹正忙家務,便匆匆拿了一張紙將攝像頭蓋上。


張倫碩怒了。

「我洗澡你拿紙當幹嘛?你怎麼一點也不為別人考慮!」


張倫碩還把事情重複給媽媽聽一遍。


鍾麗緹聽到後,鍋鏟子一扔,便同丈夫吵了起來。


你一句,我一吼,滿滿都是硝煙味。


還有一次,兩人也是逛街逛著就莫名其妙吵起來了。

鍾麗緹覺得老公在不開心。

但張倫碩板著臉說:「我沒有不開心,我好開心。」


鍾麗緹不吃這一套,繼續蹲在那抱怨。

張倫碩終於不耐煩了:「你這樣我真的很累。」


鍾麗緹瞬間發飈:「我也很累,你知道嗎!」


然後,吵吵吵,一場逛街就這麼非常不愉快的結束了。


吳京之前也曾和謝楠吵。

但吵完之後,吳京不怒,倒半是秀恩愛地說:「我跟我媳婦都吵起來啦。」


謝楠則在一旁抱怨:「你不覺得當老婆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嗎?」


當然,這只是明星在鏡頭面前的吵架。

要擱常人,哪還有這麼溫柔,不是把自己氣得半死,就是把對方氣得半死。

塗磊老師就說過,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也會有200次離婚的念頭,以及50次想掐死對方的衝動。

看來伴侶之間吵吵鬧鬧,簡直就像吃喝拉撒一樣普遍存在。

不過呢,有些人越吵越恩愛,有些人越吵感情死的越快。

區別在哪呢?

就在於會不會吵架。

為了自己少受點氣,也為了感情得以更持久,我們也該學學如何吵架了。


幾乎所有的爭吵,都是一種激烈的溝通。

如果你能利用這種溝通,好好傾聽對方,重新連接,讓感情流動,就會助益於兩個人。

而要達到這一點,我們一定要注意四點。

一、不要把對方往罪人的角色推。

舉個例子。

妻子嫌丈夫又回家太晚了。

妻子說:「6點下班,為什麼11點到家?又跟誰廝混去了?」

丈夫不悅:「我特麼跟朋友吃個飯還要報備嗎?」


一來二去,妻子開始翻譜了。

「你還好意思狡辯?你忘了你上次跟小紅的破事嗎?你還想再出軌是不是?」

由於理虧,丈夫立刻焉掉了,只能獨自生悶氣。

這樣的吵架模式是不是很熟悉?

明明是因為A而發脾氣,但吵著吵著,就不自覺把B、C也搬出來。

而且,一般B、C都是對方比較大的過錯,足以堵得對方啞口無言,乖乖認罪。

這種吵架手段,《為何愛會傷人》里將其稱之為「擋箭牌」。

比如,關於「丈夫為什麼晚回家」這個問題,丈夫理直氣壯且怒氣沖沖,妻子鬥不過,就舉起「擋箭牌」——丈夫曾經出軌。

這時,丈夫心理活動估計就是:太讓我傷心了,原來你一直耿耿於懷,原來我在你眼裡就是個垃圾!

當妻子把丈夫往「罪人」這個角色推時,丈夫或許有點愧疚,但他更多的是這種感覺——內心冰冷。

冰冷即絕望。

吵架原本是有好處的。


彼此都把情緒表達出來,不管是憤怒還是怨氣,只有對方get到了,這就會形成一種情感連結,關係得以更穩固。

但你的「擋箭牌」殺傷力太大了,直接把對方壓死,連結感受的通道也被切斷。

這時,你和TA都會陷入兩種比憤怒更痛苦的感受。

  • 孤獨。


  • 不被理解


而這才是摧毀親密關係的原子彈啊。

所以,吵架要吵就圍繞一件事吵,千萬別翻譜。

你們是齒唇相依的愛人,你們不是制對方於死地的仇家。


二、不要拿對方和別人比。

我犯過一次錯。

有段時間,女友減肥,我作為健身教練,便監督他每日飲食和鍛鍊。

她堅持幾日,就鬆懈了,吃喝相當隨意。

我勸,她不聽,於是,一來二去,便吵了起來,而且還吵得挺厲害。

火氣上來時,我腦子糊塗,竟說了句:「你看看我們公司的XX,她不但比你瘦,還比你自律,比你上進!」

女友立刻發飆:「她這麼好,那你去找XX啊!」

吵架時,相互攻擊是極為正常的。


但攻擊之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女友仍對這句話久久不能釋懷。

她總時不時嘆氣:「唉,在你心裡,我還是不如你朋友。」

自我反省後,痛定思痛,以後不管什麼吵架,都再也不會拿女友和別人比了。

因為拿愛人與異性朋友對比,無異於在暗示她:我早就看不起你!我早就拿你和TA在心裡對比了一萬次!

連最愛的人都瞧不起你,其滋味可見一斑。

「你很蠢」、「你很懶」、「你很自私」······這些看似攻擊性強,其實殺傷力並不大。

拿愛人和別人比,看似不溫不火,其實毒性比砒霜還厲害。

用多了,愛情就死了


三、不要揭對方的短。

在講這一點前,我先講個故事,是真事。

男孩來自農村,家貧。

女孩性格較作。

有一次,兩人爭吵。

情緒激烈時,女孩使出殺手鐧:「算了,分手吧。」

果然,男孩立刻慫了。

但就在戰火結束之際,女孩竟說了一句:「你就是窮,怕娶不到老婆,所以才捨不得放手。」

剎那間,男孩桌子一拍,大怒:「不分是孫子!」

這兩人我都認識,男孩還是我老鄉。


第二天,女孩打電話向我求助:「他居然真的要分手,我只是氣話啊!他怎麼就聽不懂呢?!」

但男孩卻說:「她不知道我家窮嗎?她骨子裡就是看不起我!」

而後,兩人不歡而散。

我覺得這應該是所有情侶吵架的高壓線——吵架不要揭短。

什麼是「短」?

對方最自卑,卻又最無力的一個點。

你男朋友身高160,你罵他「矮子」,這無異於拿刀戳他。

你女朋友兒時喪母,你卻罵她「有娘生沒娘教」,這不是分分鐘要分手的節奏嗎?

所以,把愛人的短板都記下來,然後,避開它。

畢竟,你們只是吵架,你們不是找茬分手。


最後一條:吵架結束後,3小時內,不要做任何重大決定。

銘記這一點,人生可以減少很多遺憾。

看到這,肯定有人不屑,都說吵架了,還顧及得了這麼多嗎?

說實話,這就得看你願不願意了。


要知道99.99%的情況下,人都不可能會徹底失去理智。

就像那個情感專家說的,我們有50次掐死對方的衝動,要沒理智,豈不是都成殺人犯了?

所以,只要有心,這4個「不要」我們都可以做到。

好好吵架,不出惡語,把感情吵出溫度來,把生活吵出情趣來。

這雖然難,但學會了,一生受益。